我国药品招标中的“双信封制度”从何而来?

文/剑鱼君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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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可以这样说,我国药品招标政策的制订,可谓是百花齐放,但是核心目标从来都是降价,毕竟控制医疗费用的行为从来没有长效的万能药膏。尽管各地关于药品招标的争议声不断,但最终大家都能各归各位,在利益的稳定和政策的灵活之中找到平衡。

可以这样说,我国药品招标政策的制订,可谓是百花齐放,但是核心目标从来都是降价,毕竟控制医疗费用的行为从来没有长效的万能药膏。尽管各地关于药品招标的争议声不断,但最终大家都能各归各位,在利益的稳定和政策的灵活之中找到平衡。唯一引起巨大争议的药品招标方式就是“安徽模式”,其实就是那个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双信封”制度。

那么在我国药品招标中的“双信封制度”从何而来呢?这个必须要提到政府部门发布的一个文件,业内俗称“7号文”。查看全国各地区、各行业招标信息,推荐使用剑鱼招标订阅,支持手机个性化定制和推送。

双信封源自于2009年1月17日,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即俗称的“7号文”,将招标目标定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新规定要求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洋结合带来了不同的变化,使得商务投标变成了企业竞相压价,技术标形同虚设,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而双信封在全国推行之后,这种现象迅速成为普遍现象。

最终,无论是哪个省市,都和安徽一样,使得双信封中技术标过于简单,质量评标的关键要素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导致投标重心转向商务标的比拼,评标的核心依然是价格。

以政治的风向来论,当时全国学安徽模式,使得当时的双信封失去了作用,变成了各省市追逐低价的竞赛场。尤其是,安徽模式下的单一货源承诺,使得质量风险日益高企。

在安徽模式最盛行的时候,业内流行着价格虚低的说法,即超低价中标使得企业或按标准生产,很难收回成本;或放弃市场,彻底不生产。同时,也难以避免缺乏社会责任的制药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低限投料等。

因此,安徽模式很快被各种各样的改变所扭曲,例如,单一货源承诺,很多省市虽然明说要单一货源,暗里已经开始“放水”。随着2014年,安徽省公开放弃单一货源的要求,使得双信封的竞争大大降低,从而其他省市纷纷转向,价格虚低的争议也消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