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31127FJSZ03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
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应无在建工程。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
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
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
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投
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
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
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监理需要的基本设备:检测尺、钢卷尺、测距仪、
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测厚仪、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投影仪等,且各设备处于良好
状态;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
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
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3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
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
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31127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已由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第8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
2.2项目概况:包括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清除、道路标线施划、隔离栏杆、马路拓宽、
排水工程等相关项目。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
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
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
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应无在建工程。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
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
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
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投
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
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
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监理需要的基本设备:检测尺、钢卷尺、测距仪、
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测厚仪、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投影仪等,且各设备处于良好
状态;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
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
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
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
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
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
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
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
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
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
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
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
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
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
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
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3小时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电子版投标文件;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王岩松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431-819602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晋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黄河路1462号2-3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王岩松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晋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黄河路1462号2-30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