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采购决〔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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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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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中财采购决〔2024〕10号)
一、项目编号:ZSXCTAZ2312100G
二、项目名称:神湾镇2024-2026年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综合管养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广州市志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北街91号之三3楼B380室
当事人2: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一、二层)
当事人3:中山市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一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质量管理表彰情况(10.0分)”评分标准具有倾向性,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二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安全应急管理员”评分标准明显存在以特定的从业人员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三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项目经理 (7.0分)”评分标准没有明确具有专业分类的项目管理师证书是否满足评分要求,表达不够清晰,具有争议性,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四是招标文件采购包2“安全应急管理员”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明显存在以特定的从业人员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已废标,项目招标文件据此失去法律效力,因此,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此告知。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中财采购决〔2024〕10号)
一、项目编号:ZSXCTAZ2312100G
二、项目名称:神湾镇2024-2026年环卫、绿化及市政设施综合管养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广州市志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北街91号之三3楼B380室
当事人2: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一、二层)
当事人3:中山市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一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质量管理表彰情况(10.0分)”评分标准具有倾向性,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二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安全应急管理员”评分标准明显存在以特定的从业人员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三是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部分“项目经理 (7.0分)”评分标准没有明确具有专业分类的项目管理师证书是否满足评分要求,表达不够清晰,具有争议性,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四是招标文件采购包2“安全应急管理员”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明显存在以特定的从业人员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已废标,项目招标文件据此失去法律效力,因此,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此告知。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