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叙永县实验小学2024年春、秋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叙永县实验小学2024年春、秋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8
二、项目名称:2024年春、秋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雅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 303,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雅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叙永县实验小学2024年春、秋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采购 1.人力资源服务 供应商按学校需求配置食堂劳务服务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劳务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由供应商负责发放和缴纳,且不低于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供应商根据所服务的学生数,合理的配置具体操作和管理人员,确保能满足食堂需要。 (2)供应商中标与学校签订劳务服务协议后,每月向学校提供员工考勤表和员工工资发放表及相关福利、社会保险等资料。 (3)供应商派驻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劳务服务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且无不良品行和间歇性精神病及犯罪记录、所有劳务人员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2.后勤管理服务 (1)供应商要有为师生服务的精神和诚信经营管理理念。 (2)供应商根据学校的要求,每周按学校学生年龄特征和体质特征制定合理营养膳食食谱,交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配合学校做好大宗食材验收工作,负责食材加工制作、食堂分餐、留样及废弃油脂的处置等工作,供应商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 (3)供应商负责炊(餐)具的清洗、消毒,负责食堂、餐厅及其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洁。 (4)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送货、收货领用等各类台账、记录等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主管、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足之处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要求。 (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 3.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加工食品安全。因食品加工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民事、刑事相关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对所聘劳务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人身安全全权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义务和责任。在购买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要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实行每日晨检制度,符合要求方能上岗。(单独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所雇用的食堂服务人员须爱护相关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的损坏或被盗,由供应商负责修理或赔偿。(单独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派驻采购人的劳务人员吃住由服务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协商妥善解决。 4.其他要求 每学期由采购人组织不定期且至少一次师生满意度综合调查测评,抽查人员和人数由采购人确定,师生平均满意度达不到85%的终止合同自动退出。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服务协议,服务价格不变,按实际用餐次结算款项。 2024年度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 ②其他服务人员: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方案包含:①人员管理制度,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③食品留样管理制度,④清洗消毒保洁制度,⑤设施设备维护,⑥操作安全管理制度,⑦库房管理制度。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①食品安全②质量管理③食堂卫生和消毒管理④人员培训⑤服务管理⑥考核方案⑦应急管理方案。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①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至少包含煤气泄漏、火灾、漏电等的应急处理措施),②突发各类能源故障应急预案(至少包含突发断电、断水、停气等的应急预案),③食品安全事故及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④人员操作安全隐患识别的预防措施,⑤应急用餐处理方案及防疫管理措施。 303,0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大平、李莎、王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成交供应商: 四川雅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实验小学
地址:叙永县肉市街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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