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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集镇及双江集镇(2024年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井镇2024年金井集镇及双江集镇日常保洁服务,项目包括:金井集镇(主干道门面前后、凤形山公园北向东向)、双江集镇门店前、人行道、车行道、路缘石、背街小巷、公厕、绿化及行道树范围内全天候清扫保洁;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集镇农户分类垃圾桶更换擦洗、维护;集镇立面保洁(围挡、广告牌、休息亭、消防栓、宣传板等);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双江垃圾压缩站和金井垃圾压缩站管理及维修维护;双江压缩站和金井压缩站污水处置;金井集镇、双江集镇农贸市场日常保洁;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集镇范围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消洒、消毒等。
  2、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序号
地段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上限
单价
上限合价
备注
1
金长路(长沙县第九中学)至s206省道加气站处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3865
92.04
355734.60
 
2
s206金井大道南入口至北入口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2869
78.37
224843.53
 
3
金惠路(金井桥惠农界碑)至金福路(金井中心医院处)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金井集镇农贸市场日常保洁;
13.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4.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1814.4
103.04
186955.78
 
4
金龙路主干道沿线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999.3
79.37
79314.44
 
5
执法大队至金井镇政府周边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805.1
79.24
63796.12
 
6
围湖区域(含凤形山公园)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4.区域内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5.区域内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6.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7.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8.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8945
19.39
173443.55
 
7
集镇后街及其道路两边视线范围50米内保洁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4.区域内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5.区域内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6.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7.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8.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2492.6
79.37
197837.66
 
8
双江加油站前经罗代路、X012县道到赤马村卫生室前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2200
93.36
205392.00
 
9
金井垃圾压缩站管理及维修维护
负责金井片区各村生活垃圾压缩,设备的维修、保养,达到垃圾不堆积、不滞留。(包含人员工资)

1
140000
140000
 
10
双江垃圾压缩站管理及维修维护
负责金井片区各村生活垃圾压缩,设备的维修、保养,达到垃圾不堆积、不滞留(包含人员工资)

1
120000
120000
 
11
双江社区(老街和通超市)经文炳路到养天和药店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双江集镇农贸市场日常保洁;
13.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4.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300
79.57
23871.0
 
12
双江信用社经罗代路、金山路到双江中学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1100
92.05
101255.00
 
13
双江S319与Y209交叉路口经关山路到万家惠十字路口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每天1次;
4.道路机械洒水保洁:10t洒水车道路洒水,每天2次;
5.道路机械冲洗保洁:10t洒水车道路冲洗,每3天一次;
6.人行道冲洗保洁5t冲洗,每周一次;
7.集镇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8.集镇临街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9.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10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11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
12.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13.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m
650
77.47
50355.50
 
14
双江公园
1.作业期限:一年 
2.车行道、人行道清扫保洁:三级,路缘石向外延伸15米,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及冲洗等工作内容,全天候保洁;
3.立面保洁:道路两侧内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路名牌、配电箱、电线杆、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的清洁维护;
4.区域内果皮箱擦洗及维护;
5.区域内牛皮癣去除、临街广告去除;
6.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
7.环卫保洁已包含电费、燃料费等;
8.公厕保洁
9.具体作业要求及标准:参照《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实施。

2950
19.39
57200.50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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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三、清扫保洁服务范围
金井大道南入口至北入口、金井桥头至惠农界碑、金井桥头至金井中心医院、原交管站至金井镇政府周边、围湖区域(含凤形山公园)、金井农贸综合大市场、集镇后街及其道路两边视线范围50米内保洁、金龙路主干道沿线、金井镇双江社区集镇辖区680户商户、下辖沿河市民公园、农贸市场、罗代路、金山路、关山路、文炳路、沿河路等。
四、相关作业标准及要求
1、垃圾清理工作标准
1.1垃圾集装箱垃圾装满及时清理,不留夜;不影响垃圾正常转运;
1.2垃圾桶(池、房)和新增垃圾点按规定及时日产日清或日产多清,保证垃圾桶(池、房)净、地净、四周2米范围内净;
1.3保洁车辆设备维护正常,车况良好,无故障;保持车辆整洁;
1.4保洁用车垃圾不遗撒。
2、保洁服务工作标准
2.1道路保洁:果皮、烟头、塑料袋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清理,要达到“四净”“四无”保洁;
2.2沟渠垃圾清理:水面无水植物和漂浮物,无死猪、羊、鸡、鸭、狗、猫等,无禽畜粪便直排,渠道畅通,无乱占渠面、无乱填乱挖、无障碍物,不得规程焚烧。
2.3作业人员规范作业,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按照统一要求着装,工作时车辆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保洁员作业基本守则
3.1保洁人员穿反光背心和工作服,三轮保洁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
3.2保洁作业时间:冬季07:30-8:30(夏季7:00-8:00)、12:00-14:00(夏季另行安排)、18:00-20:00(不分季节)。
3.3清扫垃圾现场收集,不得焚烧垃圾、树叶,树枝落叶旺季及时清扫干净。
3.4作业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成交人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3.5道路两侧目测范围内(人行道外边沿50米内)废土及时发现并及时清除(量比较大,及时上报,经核实量后及时作业)。
3.6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到两边建筑物基石(洒水到道路侧石),道路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
4、作业服务要求细则
4.1严格按照作业服务要求细则做好项目保洁服务
4.2建立并落实责任管理、作业质量要求、应急保障等制度。
4.3按行业要求建立台帐记录;资料准确,及时报送的招标单位。
4.4道路、广场、绿化带、牛皮癣等周边区域纳入保洁区域,实现同步保洁。
4.5按规定要求设置保洁作业人员、作业车辆。
4.6保洁人员作业时统一着装、穿反光安全背心、佩证上岗、杜绝穿拖鞋上岗或立岗、坐岗、脱岗等的现象。
4.7果壳箱数量设置合理。
4.8规定完成清卫保洁任务。
4.9每日上午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第一遍普扫和做好巡回保洁工作,人工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漏扫、反扫,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扫入窨井、河道。
4.10落实作业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
4.11普扫后路面、人行道达到“五无”、“五净”要求。“五无”即: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4.12路面无明显积水(雨天除外)、积泥、积灰、污渍、污迹。
4.14路面、绿地、绿化带、河道等及周边区域内无肉眼可见的杂物、垃圾。
4.14雨水井沟眼无积泥(嵌石)、堵塞。
4.15保洁垃圾及时清除,倾倒在规定地点。不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
4.16沿街果壳箱、垃圾桶等无垃圾满溢、无残存垃圾及污水,周边地面整洁,无暴露垃圾、垃圾包和污水。
4.17道路、广场、绿化带等及周边区域内小广告、乱张贴、树挂等城市“牛皮癣”及时清理。
4.18果壳箱、垃圾桶等无不加套垃圾袋、未复位或未关闭箱门等现象,果壳箱、垃圾桶等无有污迹,苍蝇成堆时进行消杀。
4.19果壳箱破损、缺失及时上报的;垃圾桶破损及时更换的。
4.20无有责投诉(包括电话、信访等),
4.21无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单位(领导)督办或批评。
4.22区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无重大失责行为或社会影响极坏的事件或其他未失职和渎职情况。
5、道路保洁作业规程
5.1普扫作业要求: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痰迹烟蒂;晴天地面无积水;侧石无积泥积沙、无污迹;无窨井堵塞;人行道、树圈无杂草;绿地、绿化带等无有色垃圾;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等做到无垃圾满溢,每天清洗,保持内外整洁,无歪斜、无破损、周围地面清洁。
5.2文明作业要求:车行道、人行道不得漏扫或反扫到交叉路口、喇叭口;也不得扫入窨井和绿化带内;树圈清扫彻底。
5.3员工着装要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规范穿着。
5.4作业车辆要求:保洁车辆做到每天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安装反光警示条,无吊挂杂物。
5.5应急处置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工作。遇到路面污染现象时,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并冲洗受污路面,以保证路面整洁。
6、垃圾站维护作业规范
6.1垃圾站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上岗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挂好胸牌,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岗。每次上班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有效起吊,不得允许其他人员操作设备。
6.2检查吊装设备按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制动器是否灵敏,吊钩、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裂极限。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吊装操作。
6.3吊装垃圾箱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下作业,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吊装设备,严禁箱下站人。
6.4掌握吊装设备性能,要集中精力、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6.5垃圾站地面、墙面必须随时冲洗、擦抹、保证干净。
6.6箱体和吊装设备一天擦抹一次。
6.7垃圾站的积水坑每天清洗抽放二次以上,确保无积水现象。
6.8按季节不同每天进行1-3次洒药、灭蝇。
6.9垃圾站的爬梯、灯具、电控箱等设施及起吊、抽水设备等必须完好,保证垃圾站的正常使用。
6.10垃圾站有标志牌、指示牌和编号牌,有统一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标志。
6.11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6.12因垃圾站主体结构损坏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停用时,应摆放停用提示牌,并采取临时性措施解决垃圾收集。
6.13每年维修保养2次,对房屋和设备做好维修安全保养记录。
6.14垃圾站内干净整洁,每平方米不超过3处污物(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算)。
6.15垃圾站内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6.16集装箱表面干净,无浮污物、悬挂物。箱满后盖严扣好门钩不得有污物及挂物。大坑及时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积水、无蛆、下水通畅。
6.17垃圾站的铁制件、垃圾箱等无变形,无锈蚀。
6.18垃圾站内不准堆放工具、杂物,地面、操作台,干净整洁。
6.19垃圾站内严禁捡废品人员进入。
6.20垃圾站内休息间的桌、椅、床干净整洁,玻璃、灯具、水盆、水池等生活用品保持干净。工具摆放整齐,有固定地点。
6.21垃圾站外保洁3米范围内卫生整洁。
6.22垃圾站管理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经营。
7、果皮箱维护作业要求
7.1果皮箱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洗次数。
7.2果皮箱清洁工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
7.3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
7.4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
7.5果皮箱有专人管理,每天清洁。
7.6果皮箱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得随意乱倾倒垃圾。
7.7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7.8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
7.9果皮箱严格按道路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间距设置,出现被盗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更换时要做好基础稳固,箱体竖直。
8、公厕保洁作业规程(双江集镇)
8.1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窗口。为推进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制定本规范。
8.2公厕保洁时段保洁作业期间保洁员佩证上岗。
8.3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无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内外墙、门窗、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无积尘,厕所内无杂物堆放;公厕通道地面清洁无污迹、积水;管理房(工具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公厕内的手纸、洗手液等,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放置。
8.4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清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垢、槽内无积粪、无堵塞、洁净见底。
8.5小便器(槽)清洁无水锈、尿垢、垃圾,无明显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8.6公厕外环境整洁有序,无垃圾、无粪便、无晾晒衣物、无杂物堆放。绿化植物无枯死、无黄土裸露。
8.7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公厕无异味。
8.8无障碍间内不得摆放杂物。无障碍专用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完好。公厕夜间照明应正常使用。
8.9所有和公厕相关的投诉问题应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整改。
五、项目服务要求
1、整体要求:符合《长沙县金井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评方案》的考核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2.1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1)清扫保洁:即对金井集镇(主干道门面前后、凤形山公园北向东向)、双江集镇门店前、人行道、车行道、路缘石、背街小巷、绿化及行道树范围内全天候清扫保洁,每天必须3次以上普扫【冬季07:30-8:30(夏季7:00-8:00)、12:00-14:00(夏季另行安排)、18:00-20:00(不分季节)】,普扫必须及时、全面,不准丢段、丢堆,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打浮扫把;普扫完后确保路面、车行道、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路面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城区道路按等级,严格实行12小时、16小时保洁作业制度。
(2)果皮桶保洁管理:每天对所有果皮桶进行清洗、清掏、擦拭及小型维修,保证果皮桶干净、整洁、无满溢、无缺损等,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
(3)双江集镇公厕管理保洁: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对公共垃圾站进行全天保洁,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小型维修。
(4)立面保洁:包括道路及城区范围内围挡、广告牌、休息亭、消防栓、宣传板等的清洁维护。
(5)双江垃圾压缩站和金井垃圾压缩站管理及维修维护、双江压缩站和金井压缩站污水处置,垃圾站的积水坑每天清洗抽放二次以上,确保无积水现象。
(6)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7)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冬季铲雪除冰等专项预案的落实。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采购人采用派单制。
(8)所有维护作业要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配备垃圾分类设备。
(9)各类数字化案件的处理。
(10)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突工作,如:集镇重大活动迎检调工调车;保洁员环卫车维修维护及工具配备更新;集镇范围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消洒、消毒等。
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并结合考核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地点: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在此服务期间,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三个月、或季度、或年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人监管领导小组对成交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服务期限内有连续六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按长沙县城区结算标准通过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本项目结合《长沙县金井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评方案》相关内容按季度考核,前三季度按合同金额单季度全额支付,第四季度按照全年每季度考核结果予以相关扣除后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维护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承包范围内的环卫等维护费以总价包干。服务期间,成交人须安全作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意外身亡事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其他要求
(1)成交人实际到位管理人员、工作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并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所有人员在长沙县购买的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确保优先安排长沙县本县人员就业。所有人员及设备在合同生效日起全部进场。
(2)成交人必须确保一线工人的月基本工资收入不低于长沙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并确保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3)成交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和组织作业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督查管理办法。
(4)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并拟定方案。
(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车辆行驶证和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必须报送采购人存档。
(6)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确保无重大疾病、有劳动能力、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能胜任本工作的方能上岗。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在劳务、作业时如成交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7)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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