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JJSZFCGZX(2024)GK-C00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JJSZFCGZX(2024)GK-C00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物业服务合同
江西·九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 规 定 , 根 据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标 结 果 ( 招 标 编 号 :JJSZFCGZX(2024)GK-C001 ),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 方为甲方提供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 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 何一方。
1.2 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 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活水院区占地面积 42253.9 ㎡,包括门诊大楼、外科 大楼、活水楼、活水苑、急诊创伤大楼、医技楼、敬思园、发热和肠 道门诊楼、八一分部、家属区及外场、花果园社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康复医院)等区域;八里湖总院区占地面积 147740 ㎡,包括门急 诊、医技楼、科教楼、外科楼、6 号楼、康复楼、内科楼、高压氧舱(9 号楼)、感染科(10 号楼)、仁德宝塔、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外围 和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病区
1
门禁管理及大厅电梯的门禁管理工作、配送搬运服务、疏通工作、安 保和车辆管理、电梯司乘服务、处置突发情况应急队服务、鱼缸管理 服务、死胎死婴处理、终末消毒处理服务、新入院患者的被服床单位 准备工作、PVC 和硬地面打蜡、抛光、保养及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 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和临时性任务(配合创文、创卫、控烟工作)等。具体服务范围:活水院区包括门诊大楼、外科大楼、活水楼、活水苑、急诊创伤大楼、医技楼、敬思园、发热和肠道门诊楼、八一分部、家 属区及外场、花果园社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康复医院)等区域;八 里湖总院区包括门急诊、医技楼、科教楼、外科楼、6 号楼、康复楼、内科楼、高压氧舱(9 号楼)、感染科(10 号楼)、仁德宝塔、地上及 地下停车场、外围和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院建筑红线范围内区 域。
具体部位为:
①各楼层室内所有地面、天棚、墙面、支架、楼梯、电梯、门、窗、卫生洁具、家俱、病房床单元设施、垃圾箱、指示牌、灯具、设 备、电器等各类设施表面。
②PVC 塑胶地板、大理石地面、花岗岩地面、水磨石地面等。 ③所有建筑物屋面及构架。
④仁德宝塔。
⑤室外(含老院区家属区)路面、休闲区域,石台椅、水池、自 行车棚、垃圾箱、垃圾池、医废暂存间、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排水沟 等。
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工作的执行标准和 考核标准以及培训管理办法。(见附件:“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
2
及要求”、“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
3.合同有效期、服务地点
3.1 合同有效期: 贰 年。服务管理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12日始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止。
3.2 服务地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生命活水院区(含花果园社 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含九 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合同价款
4.1 考评核算前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用每月为壹佰零壹万柒仟壹佰 肆拾捌元叁角贰分(¥1017148.32 元),全年为壹仟贰佰贰拾万伍仟 柒佰柒拾玖元捌角肆分(¥12205779.84 元);甲方每月根据甲乙双 方共同确认的各项工作的执行内容和标准(见附件),对乙方进行考 评、核算后确定最终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并予以支付。
4.2 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开放科室的范围及其工作量由双方核 定的当月定编人数及现招标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若出现岗位空编,在 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兼岗期不超七天)还未满编的,甲方将按当月空 编岗位数:管理人员、配送人员和医废回收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肆 佰伍拾元整(¥2450 元)/岗位,保洁人员、电梯人员和保安人员单 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元整(¥2150 元)/岗位,应急队员单价为 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 元)/岗位,在当月费用中进行扣减并 给予每个岗位 1000 元处罚(违约金)后,将由甲方自行聘请人员来 填补空编岗位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要求岗
3
位增编,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审批报告增编数为结算依据并在甲方规定 之时限内安排上岗的,甲方将按当月增编岗位数:管理人员、配送人 员和医废回收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2450 元)/岗 位,保洁人员、电梯人员和保安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元整(¥2150 元)/岗位,应急队员单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 元)/岗位,进行增补。
4.3 合同期内如遇物价上涨、政府强制性政策等因素导致管理成 本明显上涨,或新开放科室、病床、病人数增幅超过 10%以上等工作 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调整费用,变更费用时,双方需重 新签订协议;同样,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强制性政策等客观因素导致床 位数减少,工作量不饱和情形,由双方协商调整费用,变更费用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
5.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每月 12 日对乙方服务质量、岗位等进行考评、核算,并对考评、核算结果签字盖章确认实际费用,然后在当月 30 日之前支付本月的合同款项(乙方同意按甲方考评核定的实际费用支 付),付款前先由乙方根据实际费用开具正规发票提供给甲方,否则 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构成违约。
6.检验
6.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标准完成服务项目,并 保证所有的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
6.2 检验标准:
4
6.2.1 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项目。
6.2.2 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的规定、制度,不给甲方造成经济和 信誉的损失。
6.2.3 项目的执行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
6.2.4 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乙方所使用人 员的各种保险义务。
6.2.5 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清洁设备:(不限于翻新机、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三速地坪/地毯吹 干机、高压清洗机、吸尘吸水机、升降机、多用途清洁手推车、垃圾 车、单桶柞水车、高压水枪等)。设备不到位将给予处罚,按每台设 备每天 200 元承担违约金。
7.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 务转让给第三方。
8.违约责任
8.1 如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 支付逾期款项的万分之零点二的违约金。
8.2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内容或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均构成违约,以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 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发生任意 3 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
9.1 乙方同意甲方在履约 3 个月后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一次全 面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没有履约能力,乙方同意甲方单方 终止与乙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 方所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医院,甲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9.2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 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9.3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 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纠正违约 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 的损失。
10.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1.不可抗力
11.1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 认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 在 72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6
11.2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任何一 方未能按照 11.1 条约定及时通知对方,扩大或加重了对方造成的损 失的除外。
12.通知: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13.其他
13.1 甲方就本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制的《招标文件》、《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及要求》、《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和乙方响应 本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备法律 效力。
13.2 本合同期内,甲方将权属甲方的部分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 作办公室、储物间(办公区域水电及办公电器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公 共服务区域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侵占 甲方场地,及在甲方场地进行与物业服务内容无关的营利性活动,一 经发现,一次罚款 5 万元作为违约金。
13.3 严禁乙方在甲方场所使用违规电器(取暖器、电饭煲、热得 快、电磁炉等),一经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13.4 乙方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 作业证”;电梯班长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起重机 械(Q1)指挥证上岗,作业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 种设备上岗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项 目代号:G1);消防控制室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 作员四级以上资格证书。无证每次每人扣罚 5000 元作为违约金。
7
13.5 为了履约的廉洁性,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或乙方工作 人员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进行私下交往,一经发现视为乙方以不 正当的手段影响服务的考核,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医院,甲方不作 任何赔偿或补偿。
14 生效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4.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经办人:
2024 年 3 月 22 日
8
乙方(盖章):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帐户: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623510001
经办人:
2024 年 3 月 22 日
(有关附件:1、招标文件;2、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及考核要求;3、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
9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