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需求公示项目 >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长沙市医保局网络改造运维及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长沙市医保局网络改造运维及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结合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基础现状,对人社分离出来的机房进行改造升级,采购精密空调以及机房动环监控系统,购置运营商线路,对我局现有2个系统按照三级要求进行商用密码测评,以及对我局全局网络安全和机房运维,包含对两定机构医保网网络安全检查服务,用于提升基础信息资源配置水平,构建质量可靠、智能安全、结构清晰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
 
二、相关标准:
产品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接入300M互联网专线一条,保障网络带宽和网路稳定性。
(2)对机房内原有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整理购置精密空调设备,保证机房空气温湿度,提升洁净度、保障机房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安装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安装及提供7*24小时监控预警服务。
(3)对现有部署在机房的2个信息系统按照三级要求进行密码测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性。
(6)对供配电、机房空调系统故障、机房布线系统故障进行快速响应处理。
(7)对两定机构医保专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8)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定制化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实操培训。
(9)对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进行保障值守服务。
(10)提供网络安全工程师、数据处理工程师各一名,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和网络接入资料预审、地址分配、资料归档工作;为平行部门提供网络对接服务;为我局提供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服务。
(11)提供详细、科学、合理的技术设计方案。
(12)提供技术维护、培训和售后服务。
 
具体清单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及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设备类: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服务期限:服务类项目整体期限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整体项目质保期 1 年(需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自行支付)
1.2 付款方式:设备类产品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人员驻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剩余合同金额的20%项目正常运行至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2、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
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
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
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