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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844
项目名称: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0,0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系统项目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暂行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21〕2号有关精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或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事事项、办理要件、办理指南以及办理结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按照全国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我省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设立、变更、取消、下放及办事指南调整等工作具体要求,确定各地区、各部门职责。基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进行深化扩展,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和优化,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创新审批模式等入手,切实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总体设计要求
     1.1、建设原则和策略
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系统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基于朝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原有的指导方案及标准做充分论证与准备,拟按照如下原则和策略进行建设:
(1)坚持科学发展,突出特点
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变革,更是理念、结构、管理、机制层面的深刻变革。本项目的建设,既要横向考虑基于相关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同时也要横向考虑兄弟单位的建设经验,借鉴兄弟单位建设经验,作为地方工作的重要承接。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突出特点,需要与实际工作和本地实际应用相结合。
(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加快建设与深化应用相结合,把握全局,着眼长远,以业务为主导,以技术为依托,协调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专家顾问等各方面力量,高起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拓展,在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上,在各项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中,不可避免地会冲击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需要主动适应时代变化,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破除传统观念束缚,大胆改革不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3)坚持深化应用,务求效率
以业务需求带动应用开发,以应用开发激活潜在需求,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深度应用,把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公共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依托信息化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组合,形成信息化发展与创新应用方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促进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4)坚持严格管理,安全发展
注重制度的整体设计和衔接配套,建立目标任务、责任落实、监督考核、信息安全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内容、方法、形式、保障等,为信息化服务规范化、程序化提供制度保障。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信息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提高积极防御和综合防范能力,提高运维服务能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1.2、总体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朝阳市消防抽查业务办理系统,在原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业务流程上实现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审批,建设内容包括门户申请、业务办理、审批后台配置、系统对接。规范消防抽查业务办理审批流程,提高审批管理工作效率。针对企业办事过程中线下抽签的复杂及不公开等问题,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研究制订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
   
三、采购功能清单
序号
系统
功能板块
功能描述
1
门户申请
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及登录:申请人用户信息注册,提供登录页面进行申请登录,保证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上线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以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平台。
信息登记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供的业务内容,并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征求结果,如果需要进行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备案业务,企业在登记阶段必须进行选择备案抽查。
备案抽查
备案登记完成后进行抽查,抽查主要生成一个1-100之间的一百个空格,申请人进行抽取,每个格都有一个颜色(颜色主要分为红、绿两种,并且红色占比根据使用性质进行设置分为三种:20%、50%、80%),抽中绿色无需进行检查直接通过,抽中红色进行系统案件受理(流转至审批系统)。
2
业务办理系统
网上预审
对注册用户通过门户提交办件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反馈的管理功能。
案件受理
原件预审通过后,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内的业务部门进行办件的受理、审批环节。
业务审批
实现部门内部办理,保证在线抽查完成后实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内落实审批工作,支持部门自定义审批流程。通过工作流引擎驱动,实现流程化在线办理。
内部监管
对部门内部事项审批办理进行跟踪、监控。具有监管权限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人员可以对审批的过程进行监控,应能提供预警提醒功能。
用户管理
用户库管理分为个人用户管理、企业用户管理和黑名单管理等,并且用户体系要与工程建设项目平台融合,确保使用一套组织架构体系及企业体系。
统计分析
申请统计(所有抽中红色和绿色的数据均进行统计)、预审不通过、预审通过。
3
审批后台配置
审批业务配置
材料配置。甲方工作人员可在系统中配置审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类型包括表单、附件等。
审批流程配置。中心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提供的灵活的流程配置功能,可视化的配置每个审批业务的办理流程。
文书配置。对具体的事项配置不同的文书,如: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通知书、予许可决定书等。
收费配置。对有收费的事项,可以设置收费项目名称、计算单位、计算方式、是否减免、单价、代码等。
系统设置。各类针对事项的系统配置功能如: 是否收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物流快递、网上预审通过短信等各类短信等。
窗口配置管理
主要包括对服务窗口维护、窗口所属单位配置、窗口轮岗工作人员设置、窗口可办理服务事项设置等。主要包括:服务窗口维护、窗口所属单位配置、窗口轮岗工作人员设置、窗口可办理服务事项设置等。
业务凭证管理
在办件受理、审批、办结等环节会产生多种类型的申请表、登记表等表格。系统根据实际的业务情况进行定制开发,并支持在线查看和打印等功能。
4
系统对接
工程建设项目平台整合嵌入
消防抽查业务办理系统需整合嵌入至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现业务数据互通,确保业务阶段数据能够征求完成后企业第一时间进行抽查,互联网企业抽查需要嵌入至工程建设项目平台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提供企业抽查,抽中业务需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平台进行业务对接办理。
省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对接
将消防抽查系统抽查结果数据整体同步至省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库,按照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对接标准进行数据上报,提供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对消防模块功能统计,确保符合联合验收要求。
省住建业务平台对接
将消防抽查系统抽查结果数据整体同步至省住建业务平台前置库,提供辽宁省住建部业务办理平台针对项目消防抽查结果进行核验质安监数据信息,确保符合辽宁省住建部对工程建设项目平台管理要求。
短信平台对接
与朝阳市提供的短信平台对接,在抽查过程中以及办理过程中提供对企业抽查结果短信提醒,对办理人员办理进度进行短信提供功能。

 
四、适配需求
根据安全可靠应用建设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是面向安全可靠的服务器、终端、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运行环境进行部署。
在满足安全可靠信息化要求的前提下,产品需成熟度高、适配性强,且软硬件需具有高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管理性。产品需符合相关标准协议,确保系统间可互联互通及今后的可扩展;软件产品需满足开放式体系架构,确保系统工作稳定。
在保持系统原有的系统功能、界面风格、栏目架构等需求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最新技术对应用系统进行国产适配移植,实现项目系统在国产软硬件环境的稳定运行,实现国产终端和非国产终端均可运行访问的实际效果。
五、其他技术需求
1.投标人项目应符合等级保护2.0标准(三级)测评建设要求,如需完成等级保护2.0标准(三级)测评,投标人应配合落实。
2.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人实现与各级、各类平台、系统进行对接。
3.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相关培训,提供业务支撑与服务支撑。
4.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六、商务要求
1.本项目建设期自中标签订合同起15天,建设期满后,软件运行正常并验收后上线使用,进入运维期。
2.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培训方案,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运行、管理、使用和维护所需要的技术培训。派出的培训教员应熟悉本项目,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为所培训人员提供中文培训、资料和讲义等用品,并为采购方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3.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后按政府采购要求100%付款。
4.本项目免费运维期1年,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15日内完成系统建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新华路一段9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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