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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昆发〔2021〕25号)《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自觉用法治思维推动昆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 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领导。党委会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集体决策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主任办公会依法决策,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通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等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并结合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共2次。

2. 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践行在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依法依规决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履职要求。组织召开卫生健康法治与监督工作会,委党委书记在会上对2023年昆明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委党委书记和主任为双组长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政府文件、办事指南、招标公告、政策解读、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栏目,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并将年度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公示。2023年,委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共研究法治工作议题16次。

3. 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昆明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综合监督工作要点》《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方案》《昆明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昆明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打造“法治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医院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

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委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干部职工经常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日常自学等方式进行法治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努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开展行宣讲专题学。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和培训学习2次;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请党校老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深入解读。

5. 推动依法治市其他重点工作落实。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2023年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属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均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出台。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卫生健康委聘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为市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同时按要求组织委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任务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委代市政府草拟文件合法性审核14件,参与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件。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20余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5件。三是按要求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建设调研课题申报,2023年共上报12篇课题。

(二)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2023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立法程序,对《昆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立法修订工作,废止了《昆明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对《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昆明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报告。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清理制度。按照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12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统一清理,均不存在违反上位法规定、影响一流营商环境、不适应双碳工作要求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等政策规定的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对7件代政府草拟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没有涉及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地方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而未及时制定的情况。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执法人员参加新办执法证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班。邀请律所、高校等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和理论功底深厚的老师对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业务知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授课,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在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平台上参加法治知识的线上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庭审旁听活动。

(四)不断健全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昆明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2023年共办理3400余件。

二是推进《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及实施,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一把手走流程等制度。累计在各种新媒体上播放营商环境相关知识内容1000条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海报、知识手册、资料、布袋10000余份,累计宣讲100余场(次),受众达20000余人次。在委门户网站开设“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政策找企业”专栏,累计发布各类文件、信息16条。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后开展了2023年度民营企业评议卫生健康部门评议整改、政务服务“办证难”“办事难”专项整治、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等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严格按照《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动态更新、督促整改、典型案例归集等工作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与市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1次,专题调研、组织走流程9次,举办“营商环境会客厅”3次、组织“企业接待日”12次,收集解决医疗机构设置、证照办理等问题10余个,及时处置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举报件共9件。

四是严格审批权限及标准,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结率及按时率。2023年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719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883件,备案1836件,办结率100%,按时率100%,好评率100%。

五是做好行政审批公示及各审批信息平台的应用维护。2023年目前共办理暂停营业等各类批复21件,执业登记、变更、注销等公示公告63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云南昆明)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0719条。

2. 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存在的问题立即要求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案件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58份县区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一集中评查,印发全市案例评查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下发《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督促县区改正办案中的存在问题,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层级稽查工作,完成14个县区监督机构执法办案和规范制着装等情况开展层级稽查。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2023年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59条,同时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对行政处罚信息和国家随机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2952家被监督单位进行音像记录,对普通程序案件实行合议前案卷文书质量审核,及时纠正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上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昆明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19件案件按要求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25项工作制度,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卫生健康监督投诉举报21起,与去年同期40起同比下降47.5%。二是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抓手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更加精细。在打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非法行医行动中,创造性制作“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承诺书”,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能”和“禁止”项目进行了明确,指导养生保健机构作出承诺,并在醒目位置做好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游泳场所信用评价工作,完成对全市所有游泳场所全样量本分类评级。针对桑拿、沐浴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时间等特点,及时调整监督模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精准化监管,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三是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卫生健康监督更加精准。制定互联网医院卫生监督方案,全面启动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督,并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组织在全市推广使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系统,开展执业自查培训,强化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全面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四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多措并举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档升级。制定完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良好发展工作措施和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工作规范,2023年共对12家单位开展“三听取”行动,2家不予立案处罚;依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被监督单位不予行政处罚24家;对积极整改,努力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被监督单位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34家,减免罚款共计18.31万元。开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医疗广告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受理各类行政许可46件。五是助力磨憨口岸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加快推进。安排两批次共6名卫生监督员赴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被监管单位业务培训,帮助磨憨协管站规范建设。驻点期间共开展现场带教和理论带教67次,监督检查183家次,更换“常消毒”公示牌80余块。积极协调解决健康证办理、卫生检测等事宜,申请开通磨憨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国家平台和省平台,有效推进磨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成功申报成为“云南省中医药监督实践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践培训基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处罚案件《XX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案》被省级纳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报送的1个中医药执法案卷被省监督中心评为“2022年度云南省中医药执法案卷评选优秀案例”,1名卫生监督员被评为“2022年度云南省中医药执法办案能手”。2023年报送的卫生健康监督微课和征文在全省评比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其中,微课获得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征文获得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五)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以实际行动制止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42695家次,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查处案件296件。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1644件。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54792家次,查处案件1324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全市开展2次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依法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19家。

2. 认真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计划,制定印发了《昆明市2023年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消毒产品、学校和托育机构、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等行业进行监督抽查,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抽查任务共435家,任务34家,任务完成率92.18%,任务完结率100%,立案查处23件。分别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完成医疗卫生、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等5个专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按要求对双随机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六)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卫生领域普法工作。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党建引领、宣传铺路、点面结合、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专项动员、专项培训、专项要求。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普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指导;组织召开市管医疗机构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对193家医疗机构提出工作要求。抓党建、聚合力、强保障。指导组与普法工作队及时研究报请由20名党员组成临时党支部,设置3个党小组,每月紧扣普法主题组织召开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至今已组织10次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建引领普法工作纵深推进。二是抓创新,走好“新路子”。组织释法活动,增强法治思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讲座、律师讲法、庭审旁听,集中普法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在线答题等活动,持续提升医疗卫生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卫生健康系统相沿成习。讲好法治故事,广泛征集宣传作品。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创作法制宣传产品。共征集到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制作的宣传作品50余件,向市委宣传部选送6件普法宣传视频和1件普法宣传作品。三是任务下沉、干部下沉、服务下沉,推动普法落地,着力化解纠纷矛盾。紧扣每月普法宣传主题,融合基层网格力量,形成普法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微网格和五级网格力量,联合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常态化”反电信诈骗、酒驾醉驾、网络赌博等针对性普法。市公共卫生领域工作队和指导组全覆盖下沉至全市16个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含磨憨),对普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地督导,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突发领域等方面的调研,针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坚。对4起疑难复杂信访投诉件,协调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和协调处理。

二、 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3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需要适应时代发展,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紧盯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密切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卫生体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工作中同步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继续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强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三是提高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扩大法治建设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四是创新和优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发挥法治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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