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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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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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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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02 17:55
递交时间:2024-04-02 17:5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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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成员担任,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28,4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4-04-30 09:30:00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