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杨柳镇X024文溪路(高桥至新龙段)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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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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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新龙村民委员会 |
地址:宣州区杨柳镇新龙村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杨柳镇X024文溪路(高桥至新龙段)改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4510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中段4993号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64分 | |
项目负责人:侯为亮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0188985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无为市陡沟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四标段; 2.阜南县2022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建制村通双车道04标。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无为市陡沟镇2020年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四标段;2.阜南县2022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建制村通双车道04标。 | |
其他: 项目总工业绩:1.省道S379线石滩段路面改造工程;2.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改扩建工程(C组)七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朱岗镇朱岗东路1号 | |
投标报价:9088184.55元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1.42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钟雷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120411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舒城县干汊河镇干泉路(文翁大道)提质改造工程;2.舒城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上石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巢湖市2018年烔炀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较大自然村硬化(大马路等);2.阜阳市颍州区2019年乡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其他: 项目总工业绩:1.桐城市天朱路(K10+800~K16+996段)改造工程;2.火龙街道联网路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无锡万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北路285号 | |
投标报价:9242722.08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04分 | |
项目负责人:周晓阳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2320708073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灌南县产业大道(X305)改造二期工程;2.长荡湖防洪大堤(东南段)加固建设工程长荡湖东路(环湖路-潥阳界)施工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西漳规划道路(天丰路-横二路)改扩建工程;2.威尔北路(金山路-景盛路)改建工程。 | |
其他: 项目总工业绩:1.灌南县产业大道(X305)改造二期工程;2.长荡湖防洪大堤(东南段)加固建设工程长荡湖东路(环湖路-潥阳界)施工项目。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