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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工程--消防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用地由市政路划分为地块一、二(东四路(红柳路)以西)和地块三、四(东四路(红柳路)以东)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三、招标内容

详见下表










不分标段综合报价表

工程名称: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 程 内 容

含税结算下浮率

备注

1

消防工程施工

工作内容包括: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工程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弱电报警系统、室内消防送风排烟系统、消防通风、消防风机电源线、消防联动线、电动开窗器电源线等全部消防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工作联系单等所有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工作量及调试、试验检测、验收、资料、培训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设备用电从最近专用配电箱接驳、设备预埋基座及配件、布管放线及配合土建专业预留洞口、预埋管线、洞口填塞由承包人负责。各专业相互配合如有破坏自行修复,不另增加费用;并承担前一道工序的全部损失。

按照最终结算造价下浮 %(包含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下浮6.8%)。作为投标报价

竣工结算由中标方编制、招标方审核,最终结算造价指: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认可的结算支付价。下浮以最终经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单位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为基数(包含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下浮6.8%)。



合计



注:1、结算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工程材料、设备、劳务、机械、运输、临时设施、试验检验费、工程资料费、夜间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材费、赶工、窝工、停工费、疫情防控费、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交叉作业费、投入以及满足规范、图集要求的相关措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个人所得税、管理、利润、税金、验收、结算、质保维修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施工中一切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

2、上述工作内容中不明确的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报价范围为准。

3、以上项目及内容不得自行更改或删减。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建材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为独立法人。

4.2能力要求: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xbjgjc.cn/base/mai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xbjgjc.cn/base/main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7将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并将交费凭证或截图上传至平台报名附件位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5.8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招标文件费缴纳后概不退回。
5.9招标文件购买费仅开具收据,可由其它账户转入,但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交于公司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号:65050161645000001575,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105881000559(备注:石河子大学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XX公司)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2项目地址: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用地由市政路划分为地块一、二(东四路(红柳路)以西)和地块三、四(东四路(红柳路)以东)

8.3联 系 人:马军伟、高雅(联系方式:15022931064、177169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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