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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装修改建工程公开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榆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装修改建工程
公开邀请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装修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邀请施工单位报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报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2.1.2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入围环节,为无效标。
2.1.4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 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 3 号、、苏清办【2021】2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 3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内)、
2023年11月-2024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
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 其他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4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
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中务必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否则可能导致的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报名后获取;
https://suhai.etrading.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线上报名,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
5.4项目报名人资格审核通过后,需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24000.00 元。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连云港苏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8066508129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凭证;
7. 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或控制价的;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二、方法三,现场随机抽取: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
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在在开标现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在在开标现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不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发布。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10.2地点为: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4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接受。
10.开标时间、地点
11.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11.2 开标地点: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403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连云港苏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0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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