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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07 至 2023-03-14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124
项目名称: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习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型智慧城市是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引领和驱动城市创新发展的综合载体,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丹东作为辽宁省重要的边境口岸和辽东地区中心城市、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港口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旨在通过高质量建设丹东新型智慧城市,筑建坚实的新型智慧城市基础底座,构建完善的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架构,形成科学的新型智慧城市保障体系,补短板、强弱项、造亮点,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转型等领域数字化、现代化水平,打造全省新型智慧城市的示范标杆。
在此背景下,丹东市适时启动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围绕“惠民、善政、兴业”总体目标,探索出一条符合市情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全面支撑丹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丹东打造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奠定基础。
二、发展基础
依据《辽宁省市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自评星级达到三星级,全市5G网络、通信光缆、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物联网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各部门已建成百余个信息化专项应用系统,辽宁政务服务“辽事通”APP应用接入数量在全省排名前列,智慧化人力资源市场采用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微信小程序、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建成市、县、乡、村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数字惠民领域的多元发展;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基础较好,产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组织保障措施也日益完善。
三、服务内容
1.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分析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趋势、发展基础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对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架构进行设计,包括总体架构、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基础设施架构、安全架构等。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任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数字惠民、数字政府、产业提质升级等,并提供保障措施建议(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分析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提出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制定行动框架及实施步骤,明确丹东未来三年在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体系、综合应用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并提供保障措施。
3.输出成果:《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丹东市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及,提供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 金河大街19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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