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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锂电池生产车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4-ZB058
项目名称:奎屯市锂电池生产车间改造项目(施工)
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元
项目地点:奎屯市保税路4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对单体厂房进行安装9台行车(可移动起重机);新增进出口3处等装修改造。
计划开竣工期: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总工期:41天(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建筑行业;
3.1投标人的资质: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二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所有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五证合一的可提供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单位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10.本工程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B类)(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所提供有效证件真实有效)(原件)(后附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 2024年05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
(1)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1269748275@qq.com),资料齐全后锦业公司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2)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3.3获取地点: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市北京西路14号6楼)
3.4报名费及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3.5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汇入以下账户(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开户名称: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65009010002776691
税 号:91654003MA78KCYK9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北京西路支行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南环西路5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联系方式:15509920001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1269748275@qq.com
                                                                                                   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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