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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
标段(包)名称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03-440605-04-01-655902
投资项目名称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
招标项目名称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
标段(包)名称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6003.73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一横向道路 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 (一标)路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内,西起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终点,东军规划纵向路。路线全长约 320m。本项目属于新建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30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士路面。排水工程新建管径400~500污水管,管材为混凝土管,总长0.4km管道埋深3.437m,新建管径400mm工业废水管,管材为混凝土管,总长 0.4km,管道埋深 2.8~3.4m,采用明挖施工,新建5000*1200mm、3500*1200mm 雨水箱涵,总长0.4km,箱涵埋深 2.2~2.7m,采用明挖施工。
招标内容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一横向道路 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 (一标)路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内,西起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终点,东军规划纵向路。路线全长约 320m。本项目属于新建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30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士路面。排水工程新建管径400~500污水管,管材为混凝土管,总长0.4km管道埋深3.437m,新建管径400mm工业废水管,管材为混凝土管,总长 0.4km,管道埋深 2.8~3.4m,采用明挖施工,新建5000*1200mm、3500*1200mm 雨水箱涵,总长0.4km,箱涵埋深 2.2~2.7m,采用明挖施工。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240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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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 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窗体底端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常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为该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补缴等非正常方式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9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9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评标公示(公告)或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7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开标当天,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NH)WZ0015;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 修正)》、《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 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 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 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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