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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案业务费-酒精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办案业务费-酒精检测项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JCT8-SGAJ202403(2)
项目名称:办案业务费-酒精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其中2024年安排预算40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办案业务费-酒精检测项目,主要内容:酒精检测项目旨在对杭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上城、拱墅、西湖、滨江、景区、高架、绕城大队)委托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中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许可证中应包含法医毒物鉴定专业。投标人应具有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CMA)认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9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获取1577939433@qq.com,
售价(元):0,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文件信息表(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1577939433@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采购人、采购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丛珊、林晓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64367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质疑接收人:钱工;联系电话:0571-85064356
附件信息:
附件:获取文件信息表(03(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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