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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柳市镇象虹村骨灰堂(塔)经营权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乐清柳市镇象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BCG240140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项目背景:乐清市柳市镇象虹村骨灰堂(塔)功能用地需求统计表,经乐清市乐清市民政局批复,地质灾害易发区局部图、开发边界局部图、三调局部图、永久基本农田分部局部图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盖图件资料专用章。
2、运营期限:合同签订起直至采购人取消运营为止(最低不低于40年)。
3、地块功能:建设乐清市柳市镇象虹村骨灰堂(塔)
4、地块现状概况:地块位于乐清市柳市镇象虹村,详见局部图,用地面积0.1967公顷,可安放骨灰盒数量约1万对以上(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主),具体现状以中标后主管部门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5、具体要求:本项目预算总投资金额约3000万元;前期投资800万元,用于项目审批手续、青苗补偿、规划、施工图设计以及土建等;第二期投资约1400万元,主要用于室内装修、水电安装、设备购置、骨灰塔架等;第三期投资约800万元,用于道路、停车场、休闲、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6、合作整体概况:
(1)采购人具备骨灰堂(塔)建设所需土地;由中标人出资设计并建设骨灰堂(塔)及相关配套设施、出资并负责项目运营;(2)中标人出资规划、设计并投资(承担项目建设涉及的一切费用)骨灰堂(塔)以及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景观、休闲、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并负责建设管理;
(3)项目由中标人出资委托的第三方规划设计,报施工图采购人审定后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4)项目建设竣工后,中标人依法出资展开运营,出资对项目维护、修缮,保持项目的幽美、肃穆和项目的完好、整洁。
(5)中标人出资并责运营期内的安保、保洁、绿化养护、导墓服务、安葬服务、建立和管理公布业务登记接待咨询服务、提供其他殡葬服务、运营期内与骨灰堂(塔)有关的所有服务。
(6)中标人负责运营合同签订后至运营期满内涉及的所有建设及运营成本、投入及支出,采购人不承担不支付任何涉及的费用。
(7)本项目合同签订至运营期结束涉及,项目涉及的所有法律责任及有关赔偿、人员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8)中标人承担青苗补偿费(至少20万元/亩),至少200对墓位或骨灰龛位以成本价【成本价不超过现场销售市场价(物价部门有批复的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的70%为准】向象虹村村民出售。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获得不低于骨灰堂(塔)所有经营项目利润的5%。其余骨灰堂(塔)经营的利润收入归中标人所有。
(9)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3、融资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和经营运作正常的企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存在不良担保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兴业路16号4楼302室)。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302703206@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上午 0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兴业路16号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评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柳市镇象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兴业路1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302703206@qq.com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x
1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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