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数字 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支持公司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数据中心机房资源需求,计 划租赁IDC数据中心机柜等,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不低于300个机柜及配套的机 房场地资源,保证所有机柜落位在独立的机房模块并提供相关运营服务等。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 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登记证明文件。如分公司投标,则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的标准:所提供的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需满足国家 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A级,机房基础设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 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一项,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 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 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 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若投标人企 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 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 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 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 予认可。
6.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 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 人资格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投标人在与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出 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单位出现过重大质 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 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 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2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腾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 市广场办公楼22层A单元)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 办公楼22层A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 办公楼22层A单元
七、其他
租赁范围:机房所在区域位置为乌鲁木齐市内(不含昌吉)。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交付机房并验收合格,进入租赁期,租期3 年。
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个机柜租赁费用4万元人民币/年。
注: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基础上对单个机柜租赁费用 报租赁单价,最终以实际使用机柜数量和实际使用机柜时间支付租赁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B5栋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腾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办公楼22层A单元 联 系 人: 尚工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2234649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
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IDC数据中心机柜租赁服务项目,招
标人为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腾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为支持公司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数据中心机房资源需求,计划租
赁IDC数据中心机柜等,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不低于300个机柜及配套的机房场地资源,保
证所有机柜落位在独立的机房模块并提供相关运营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
术标准和要求”。
1.2租赁范围:机房所在区域位置为乌鲁木齐市内(不含昌吉)。
1.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交付机房并验收合格,进入租赁期,租期3
年。
1.4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个机柜租赁费用4万元人民币/年。
注: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基础上对单个机柜租赁费用报租赁单
价,最终以实际使用机柜数量和实际使用机柜时间支付租赁费用。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如分公司投
标,则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的标准:所提供的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需满足国家标准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A级,机房基础设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
标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
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一项,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
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
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
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闰表/损益表及第
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若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
不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6.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中被列入
“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
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v
2.6.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
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a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a
2.10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
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
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
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ω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投标人在与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
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
未妥善解央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消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里或者安全问题的;。
(12)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a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日10:00分至2023年9月12日19:00分
(北京时间,下同)。u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日至2023年9月12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腾达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办公楼22层
A单元)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11时O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1时O0分,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办公楼22层A单元。逾期送
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
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u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句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a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B5栋三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腾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办公楼22层
A单元·
邮 编:8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5276368762,
传 真:0991-6660269
电子邮件: 2223464930@qq comu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腾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日a
分页行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