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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4BS-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心电图机2台,监护仪1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
容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法定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2)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财务报表。
(3)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据实提供声明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
注磋商申请人若有免税情况,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未发生税收的请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零申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人
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
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其他不在《医疗器
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 gov.cn)
“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
商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
6栋03-04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
6栋03-04号二楼)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
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
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和报
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4BS-20。
2、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内的设备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


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
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合价(元)
1心电图机否2台 30000.00 60000.00
2监护仪否1台 60000.00 60000.00
6、标包划分: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包,磋商申请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货物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交付采购人
正常使用。
9、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内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为验收通过后不低于1年。
10、服务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要求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
(2)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财务报表。
(3)磋商申请人(含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据实提供声明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
注磋商申请人若有免税情况,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未发生税收的请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零申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人
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
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其他不在《医疗器
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 gov.cn)
〈 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
商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到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
号二楼)持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2、现场报名:磋商申请人现场递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一套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
纸质报名材料的磋商申请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
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04月23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
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二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磋商响
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1.5%收取,成交人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公司交纳。
4、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5、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湾支行
账号:2300 0178 2992 301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保证金缴纳查询电话:19987522015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
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澄清、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请各磋商申请人注意查询。(注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人及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业务电话)
日期:2024年04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街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9787435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40188355@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矢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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