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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执勤执法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执勤执法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4ZB-JJZD-070
项目名称:执勤执法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7,48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执勤执法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执勤执法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负债表和利润表.
(5)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同线上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sxwzzb123@163.com
(八)、本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659978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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