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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ZBHN2024-04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736.49 万元,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北起 S213 南至大南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为 2.16 千米、红线宽度 50 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 1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002) 第 2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 第 1 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 2023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 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 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 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002 第 2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2 第 2 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 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 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
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七、其他
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大宇辰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YCZBHN2024-042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北起 S213 南至大南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为 2.16 千米、红线宽度 50 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等。
2.4 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5 总投资额:9736.49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第 1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 2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 1 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第 2 标段:杞县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 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工程质量:第 1 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标准;
第 2 标段:合格
2.9 计划工期:第 1 标段: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35 日历天;
第 2 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 1 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 2023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 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 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 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 第 2 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 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 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 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3、方式: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 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 具安装包 ,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 http://kfggzy.kaifeng.gov.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 便民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 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宋城路 78 号广电大厦 602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86669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宋城路 78 号广电大厦 602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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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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