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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NBJX2023146G
三、项目名称: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人工保洁和绿化带保洁服务(包括宁海湾景区保洁和宁海湾区块道路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洒水服务、铁箱果壳箱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黑桶)、厨余垃圾收集清运(绿桶)、垃圾桶清洗、公厕保洁、宁海湾区域零星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垃圾分类行动配合及破损垃圾桶更换等服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各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9日
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八、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强蛟镇振兴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0574-83890892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146G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预公示版).doc
96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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