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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云上兰溪·村社共富”建设运营合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委托,现就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云上兰溪·村社共富”建设运营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p-lxsrmtzx2024042200014
项目名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云上兰溪·村社共富”建设运营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云上兰溪·村社共富”建设运营合作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建设运营合作“云上兰溪”平台,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村社管理与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00秒;每天上午 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6室、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发送至1687413311@qq.com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快递或现场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快递或送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提交或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不要求出席开标现场会议,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供应商如果不出席开标现场会议,请及时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钉钉号:jhjp001)开标相关事项将在钉钉群进行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兰溪市兰荫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3857905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293312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75376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兰溪市兰荫路88号
联系人: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非政府采购报名表.docx
1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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