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二包段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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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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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二包段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2023173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二包段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丽芳园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中标 (成交) 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长江、曹有利、唐文锋、赵敏、孙祥莉、赵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49260.8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63 栋 2 单元 1104 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63 栋 2 单元 1104 室
联 系 方 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2023173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二包段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丽芳园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中标 (成交) 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城市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1.园林绿化范围内的日常养护作业、设施维修、巡查、安全和应急等工作;2.做好市政道路绿化、花境、花箱、树池盖板、小品、座椅、绿化护栏、游步道、景观灯、体育设施、宣传牌、防护林等养护工作;3.做好游园广场内绿化养护:游园广场内清洁有序垃圾及时清理;游园广场内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日常维护,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对游园广场内水体进行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漂浮物,做好水面安全巡查工作;4.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服务要求:1.基本管理要求;2.道路绿化及防护林养护;3.游园广场养护;4.游园广场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 3 年。合同采用 1+1+1 的形式,每年考核不合格累计低于 3 个月(不含 3 个月)(注:综合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终止时间为本年的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1.《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 5016-2015、《宿州市城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技术等级标准》2.《灵璧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长江、曹有利、唐文锋、赵敏、孙祥莉、赵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49260.8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63 栋 2 单元 1104 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63 栋 2 单元 1104 室
联 系 方 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