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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市场测试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致潜在社会资本: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并授权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拟于近期启动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保证项目获得社会资本的充分响应,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市场测试。
一、测试说明及要求
1、本次市场测试并非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正式招标程序的组成部分,不作为政府方的任何承诺。
2、本次市场测试主要是对实施方案、资格条件、合同体系等有关内容进行论证,测试提供的资料仍可能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3、无论潜在社会资本是否参加市场测试,在后续社会资本招标环节将得到同等的对待。
4、社会资本不会因参与市场测试中提出的问题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请社会资本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良好建议。
5、若社会资本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到商业机密内容,政府方可安排专门沟通。
二、领取和递交时间、方式
1、领取市场测试邀请书时间:
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在2019年11月4日下午17:00以前,携带:①有效的单位介绍信;②领取市场测试资料人员的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领取市场测试资料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义学路32号区政府大楼7楼6708室领取市场测试邀请书。
2、递交时间:
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按附件《潜在投资人意见征询表》的格式,完整填写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将反馈意见以纸质件或扫描件的形式按照下述联系方式反馈,反馈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市场测试方案内容。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琦君
联系电话:1592308178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义学路32号区政府大楼7楼6708室
联系邮箱:582077768@qq.com
为便于后续联系及沟通,烦请贵单位务必在《潜在投资人意见征询表》中填写相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常感谢!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含无人值守收费智慧停车建设)、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两个子项目。
1.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含无人值守收费智慧停车建设)
(1)建设内容:项目范围涵盖渝北区的龙山街道、龙溪街道、双龙湖街道、宝圣湖街道、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回兴街道等区域的现状排水管道错接乱搭、雨污混流、管道局部缺失、管道堵塞或破损,城市暴雨积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改善渝北区上述区域范围内的排水现状,并同时完成街道市容(部分人行道、部分车行道、井盖、护栏、路灯、绿化、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等市政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主次干道架空电力、通信管线下地改造等工程建设;
(2)运营内容:建设范围的雨水污水管网、2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27965立方米雨水调节池等排水设施、20000个路内停车位的无人值守智能化建设及运营维护。
2.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A. 肖家河渝北段“清水绿岸”工程
(1)建设内容:肖家河渝北段主河道长度4.0公里。
初期雨水整治工程:1处人工湿地总面积为3900平方米;4座初雨调蓄池总容积为6700立方米;4座初期雨水一体化截污装置;910个截污式雨水口;内源清淤工程:河道清淤长度1.5公里,清淤量为4500立方米;水生态修复工程:金果大道水坝进行水坝重建,对机场路水坝进行拆除;针对河道采取了沉水植物种植、水生生物系统构建的措施重建河道水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岸线打造长度起于陡溪大桥,止于机场路(长度约1.2公里),同时包括上果路桥下的岸线带,全长(长度约0.2公里),景观绿化面积共计7.3万平方米;水体水质监控体系:在线水质检测点位3处,人工监测点5处,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4项指标检测。
(2)运营内容:肖家河渝北段主河道长度4.0公里的运营维护。
B. 盘溪河渝北段“清水绿岸”工程
(1)建设内容:改造范围为盘溪河新南路箱涵至安琪儿妇产医院-嘉鸿大道桥下。
①水质提升工程:水体清杂,鱼类转移等、沉水植物、水生动物及微生物投放1项;调节底泥酸碱度,促进有益微生物繁殖37100平方米;植草土工膜(HDPE材质)34700平方米;河床接触氧化区2400平方米;河床湿地区10300平方米;沉水植物区24400平方米;鱼虾螺贝投放300公斤;光合细菌、乳酸菌群、酵母菌群等有益微生物37100平方米;抑藻剂(投放标准:4-6毫米,200毫升/平方米)共计37100平方米;生物滤岛300平方米。
②清淤工程:清淤量(箱涵清淤)1000立方米。
③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环保雨水口700套,下凹式绿地1580平方米,初期雨水调蓄池1000立方米。
④截污控源工程:新建污水管网30米,检测管网1000米,并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⑤信息化工程:渝北起始端新增流量计,信息化模块1座;红岩水库新建站点,监测内容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信息化模块1座。
(2)运营内容:盘溪河新南路箱涵至重庆安琪儿妇产医院-嘉鸿大道下方段河道维护。
上述各项工程量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数据,仅供参考,最终工程量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各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统计如下表所述。
表1 可研报告静态投资估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
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
预备费
1
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包括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建设)
241292
23800
21207
286300
2
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9812
1154
876
11843
3
合计
251104
24955
22084
298142

注:项目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本项目征地拆迁费不纳入PPP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由政府另行实施。
根据项目静态投资估算、项目资本金、各子项目建设期、工程费用下浮率(3%)等因素对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完善。
经调整后,本项目PPP总投资3132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9198万元,建设期利息232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53万元。
表2 本项目PPP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建设期利息
铺地流动资金
总投资
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
预备费
1
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包括智能停车位建设)
234053
23086
20571
22828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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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9518
1120
850
462
58
12008
3
合计
243570
24206
21421
23290
753
313241

注:项目PPP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由政府另行实施。
4.项目进展情况。目前本项目涉及的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两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及评审工作,可研已经区发改委批复;项目两评报告已经区财政局批复。
(二)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19年,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期4年,运营期15年,渝北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17年。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区属国有公司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以财政资金为出资资金来源,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依法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无人值守收费智慧停车收费等经营类设施获得投资回报,同时通过绩效付费方式实现可行性缺口补助。据项目实施方案测算数据,合作期内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合计约为329489万元,使用者付费合计约216518万元。
(三)项目公司组建及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占本项目PPP总投资的比例约为20%,资本金约为62648万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按1:9的比例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6265万元,社会资本出资56383万元。具体项目资本金投入计划在PPP项目框架协议或股东协议中约定。
除项目资本金外,本项目其余资金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项目公司可以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的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不及时的,社会投资人有义务通过股东借款或其他方式补足融资,政府方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四)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9年,其中:建设期2-4年,运营期15-17年。
根据各子项目可研报告的实施进度,确定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4年(各子项起始/结束时间不同,各子项目建设期为2-4年不等)。各子项目分别以各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自行根据项目性质安排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任一子项目具备相应竣工验收条件后,即可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各子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之日起即进入运营期。
(五)项目投资认定及工程费用下浮
项目实际总投资作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基数之一,实际总投资以双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工程费用:在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评审的施工图预算基础上固定下浮3%,作为工程结算、决算的依据。计价依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预算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计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按项目公司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建设期利息:工程决算时,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的建设期利息按项目公司筹资金额、采购公告日的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建设期均衡投入计算并计入决算。
(六)综合收益率
本项目综合收益率暂定为6.37%。
(七)调价机制
(1)针对基准利率变动的调价机制。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属于双方不可控的政策因素,因此对其变动由双方共担。当央行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累计调整a百分点,且当a超过±0.5%时,启动调价程序重新计算可用性付费;当国家不发布基准利率时,基准利率变动调价原则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双方协商。
(2)针对通货膨胀变动的调价机制。运维绩效付费根据服务期内的通货膨胀情况(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当期CPI数值(同比))调整。调整触发条件有两个,分别为:调整时间间隔2年,物价水平变化调价系数在±3%范围以外。以2年为周期进行定期调价,或者根据PPP合同约定进行临时调价。
(3)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数量调价。本方案按项目建设后形成20000个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核算。如项目建成后,政府最终核定批准的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不足20000个,使用者付费金额按实际批准车位数量等比调整;政府最终核定批准的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大于20000个,使用者付费金额按实际批准车位数量等比调整。
(4)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调价。合作期内如重庆市出台新的路边停车收费标准,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对新收费标准与测算收费标准差异部分,按如下原则调价:
①若当年实际执行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低于方案测算收费标准的,差值部分由政府补足。
②若当年实际执行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高于方案测算收费标准的,超过部分所获得的收入归政府方所有。
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计算公式和调价机制确定。
(八)收益分配原则
若运营期内项目公司的使用者付费收入大于方案测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超过部分收入按以下原则分配:在100%-120%区间内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95%:5%比例分配;在120%-150%区间内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97%:3%比例分配;在150%-200%区间内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98%:2%比例分配,大于200%的,全部归政府方所有。社会资本分配的收益主要用于由于增量的使用者带来的运营维护费用增加及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项目超额使用者付费收入归政府方分配的收益扣除税金等可用于抵减可行性缺口补助。
(九)配套政策
为保证智能停车位能够发挥社会效益,政府方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智能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1、区政府协调交通部门,调用或新增必要的违停抓拍系统,严格交通执法,减少渝北城区违法停车行为,制止渝北城区范围内的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有停车需求的车辆停放到规定的智能停车位。
2、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智能停车位停放车辆的与设计车位匹配,杜绝大型货车占用智能停车位。
以上措施由区政府形成政府文件,并授权牵头部门监督实施,作为本项目智能停车位使用效率的重要保障措施。
(十)风险共担机制
风险分配原则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项目的主要风险。项目建造、投融资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变化风险由政府方承担;项目的不可抗力因素等风险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分配、共担风险。
(十一)退出机制
1、期末正常退出。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至项目运营期期末,完成移交后,项目公司可正常退出。项目公司如有意向继续运营本项目,政府方可优先考虑本项目公司。
2、期中退出。期中退出时,须经政府、实施机构书面文件批准方可执行,且应选择有相应资金、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的新投资方。期中退出方式主要为:股权转让退出和资产证券化退出。具体如下所述。
(1)股权转让退出:在保证风险承担机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可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2)资产证券化退出:即项目公司资产上市或收益权上市。
项目公司股权锁定期为项目公司成立的前8年。在股权锁定期,任何原始股东都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非应法律要求必须转让或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报经政府批准同意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锁定期结束后,在保证风险承担机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或资产证券化必须依照《公司法》、《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
(十二)绩效考核
本项目建立了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挂钩的付费机制,绩效考核与政府付费100%挂钩。政府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结合建设期绩效考核系数和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计算确定。
建设期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分数在85~100分(含85分)时,绩效考核系数为100%;考核分数在70分(含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时,依据相应公式计算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时,要求项目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后考核仍70分以下,绩效考核系数为0%。
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分数在85~100分(含85分)时,绩效考核系数为100%;考核分数在60分(含60分)及以上85分以下时,依据相应公式计算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时,要求项目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后考核仍60分以下,绩效考核系数为0%。
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 PMT(中标综合收益率,运营期,-(PPP认定的实际总投资额-项目中政府出资额),0)×50%×建设绩效考核系数+【年度项目运维绩效付费+ PMT(中标综合收益率,运营期,-(PPP认定的实际总投资额-项目中政府出资额),0)×50%】×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年度使用者付费。当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值小于等于0时,政府不支付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
附件: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潜在社会资本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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