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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FS-2024-04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22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市中西医结台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FS-2024-0417项目名称: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
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7.2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7.22万
元采购需求:种植机等口腔科设备(具体要求详见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
械的,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
且均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2日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4-0417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种植牙及其相关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7.2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22万元;
采购需求:种植机等口腔科设备(具体要求详见参数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
械的,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
且均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546334490@qq. 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FS-2024-0417+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备
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滨城大道9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1546334490@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867916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滨城大道9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5463344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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