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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CZH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宜都市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397.11平方米,主要装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775套(其
中自持房源228套,划拨房源62套,购置房源485套),配套建设相关服务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
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
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
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
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o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
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
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
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
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
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
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
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
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
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


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
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
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
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
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
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
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
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
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
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
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
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
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
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
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4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
号)现场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 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


123号)
评审办法: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
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3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 资格审查
5.2.1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
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
依据。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市住保置业宜都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4-420581-04-01-4314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宜都市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中恒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397.11平方米,主要装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775套(其中自持房源228
套,划拨房源62套,购置房源485套),配套建设相关服务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
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文创方案、宣传、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达到施工要求,
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


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
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
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
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系统、照明、绿化等),竣工图绘
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
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及施工范围以发包人
确认的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城区。
2.4履约期限:180 日历天。
2.5项目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
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
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
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
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
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


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o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
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
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
置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
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
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
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
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
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
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
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
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
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
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
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
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
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
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
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
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
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
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
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
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
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
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工作日)
(2)获取地点: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
号)。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至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
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3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503557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厂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长八日冷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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