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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CATARC(CNTC)-2020005】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资格后审文件
 
第三章:投标邀请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招标货物清单及要求
 
第六章:投标书格式
 
 
 
 
 
 
 
 
 
 
 
 
 
 
 
 
 
 
 
 
 
 
 
 
 
 
 
 
 
第一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就“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转鼓采购要求为国际知名的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货物供应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先锋东路68号
3、项目简介:“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电磁兼容用转鼓、转台及其配套设施。本次为合格供应商的入围招标,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和中标方签订采购协议,项目周期为18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
为了能够满足采购要求,且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对投标人的主要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产品的销售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发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并能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近两年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给中国国内5家以上具有汽车公告资质的国家级检测中心或主机厂的同类产品供货经验(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或者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所供货物满足招标人基础技术需求
三、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四、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7月8日8:00 
获取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资格后审文件也可以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hanliqiong@catarc.ac.cn
五、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后审资料
递交资格后审资料视同投标报名,递交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3:00,资格后审申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资格后审申请文件送至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或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申请人应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正副本各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密封。
六、资格后审、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身在资格后审和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后审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收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8日
第二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
资格后审文件
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递交和接受
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格式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 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获取手段合理合法,如未能满足此要求,则招标人有权排除其参与资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2.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内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2.2投标申请人应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正副本各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密封,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递交招标人工作人员或邮寄至招标人指定联系人。
2.3 资格后审评审时招标人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评审,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核对。
2.4招标人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但不得在报名时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2.5逾期送达或送达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
2.6招标人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二、申请文件格式
 
封  面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ATARC(CNTC)-2020005】
  
资格后审文件 
 
 
 
 
 
 
 
投 标 人:   (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招标人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
代表签名:
 
序号
项    目
报名资料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 注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资格后审申请书(参照格式2)
 
原  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  件
 
 
3
所投产品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请额外提供投标申请人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指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情况声明和证明材料
 
原件(或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5
同类设备的项目业绩(参照格式3,客户具有汽车公告资质的项目以下划线形式特别标注)
 
原件
 
附合同首页或验收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6
财务状况表(参照格式4)
 
原件
 
 
7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参照格式5)
 
原件
 
 
8
招标公告中“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对应的相关文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货物基本技术指标情况表(参考格式6)
 
原件
 
附满足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的案例实施说明文档或以往合同相关内容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此表一式两份,正副本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各附一份,作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目录。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格式2:资格后审申请书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名义,在此以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 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
2.1 (请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列的内容和顺序填写,如没有提供的内容可不写在此。)
2.2 投标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文件。
3、 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我方还将按你方的要求,进一步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等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 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 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4.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有关内容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 我单位承诺:如我方获中标,我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或第三方公司进行中标项目的技术实施。
6、 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申 请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签  字  日  期:
参考格式3: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同类设备业绩表
 
业 绩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含规模)
合同总价(万元)
所属年度
年度业绩合计
 
 
 
 
 
 
 
 
 
 
 
 
 
 
 
 
 
 
 
 
 
 
 
 
 
 
 
 
 
 
 
 
 
 
 
 
 
 
 
 
 
 

注:1. “合同内容”中应明确填写项目所供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
2. 应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必须含注明项目内容、总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签字盖章页、);
3.如属新成立的公司可短于规定年限。
4. 合同总价(万元)一列如涉及投标申请人保密相关规定,不能填写具体数额,可填写大致数额。
 
 
申 请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签  字  日  期:
参考格式4: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1.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2. 近二年的财务状况表
序号
财务指标
2018年
2019年
二年平均值
1
总资产
 
 
 
2
营业额        
 
 
 
3
速动比率     
 
 
 
4
年净利润
 
 
 
5
资产负债率
 
 
 

注:1. 本表数据必须真实填写,如查实发现有虚假数据的,该项得分为零。
2. 投标申请人应附近2年相应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在本表后面。
 
 
申 请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签  字  日  期:
 
 
 
 
 
参考格式5: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人营业
执照编号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地     址
 
传真
 
经营范围
 
 
 
 
主导产品
 
企业职工人    数
总人数
有  职  称  人  员
 
 
高工
工程师
助      工
工人
售后服务人员
 
 
 
 
 

注:如本表不足以表达,可以自行修改补充。
    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列表清单及近2年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
申 请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签  字  日  期:
参考格式6:货物基本技术指标情况表
货物基本技术指标情况表
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技术指标
转台直径
12m
 
底盘测功机驱动形式
6×4,第一、二轴配备独立电机,第三轴为固定轴,随动
 
行驶区域最大负载(车辆重量)
≥35,000kg
 
最大轴载荷(行驶区域内)
≥15,000kg
 
第一、二轴滚筒直径
≥37’’
 
每个电机的额定功率
≥100kW
 
每个电机的过载功率
≥160kW
 
惯量模拟范围
能够满足整备质量在 700 kg ~5000 kg的车辆在底盘测功机上模拟中国工况法等各种工况
 
速度系统测量误差
≤±0.02km/h
 

 
注:附满足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的案例实施说明文档或以往合同相关内容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签  字  日  期:
 
 
 
第三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
一、 招标简介:
本项目主要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采购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本次为合格供应商的入围招标,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和中标方签订框架采购协议,项目周期为18个月。
二、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采购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详细内容请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的货物清单。
三、 招标方式:本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四、 投标送达规定
4.1 标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8日8:00 
4.2 标书发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4.3 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4.4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7月28日13:00
4.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文件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
4.6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如需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提前5日书面通知招标人。该补充、修改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
5.1 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13:00 
5.2 招标单位联系部门: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5.3 开标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5.4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四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二、 招标人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三、 投标人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必须是最终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企业法人;
7、必须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为保证投标书的规范性及统一性,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目录编写投标书。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投标人对本目录未涉及的内容予以补充。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投标承诺
(4)投标人资格声明
(5)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6.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
6.3 如果投标书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获取手段合理合法,如未能满足此要求
则招标人有权排除其参与资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报价
7.1所有投标报价、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投标人分别标明本招标文件印刷品的人民币单价。
7.2 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即标的物到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后开发票的价格。
7.3 报价不构成评价的唯一标准。
7.4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招标人有未列入本次招标的品种须印刷,中标人承诺将参照已中标的类似或较近品种,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单价。
八、开标评标
8.1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招标人将组织公开开标会议。
8.2  评标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3) 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8.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入围的中标供应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
8.4  评标的主要内容:
(1) 投标报价
(2) 产品质量
(3) 企业的资质(含行业或大客户业绩);
(4) 生产能力和行业经验;
(5) 售后服务能力和经验;
(6) 付款条件;
(7) 评标小组认为其他需要评价的内容。
8.5  评标标准
8.5.1资信部分(10分)
投标人资信情况,最高10分(对投标人商务条件、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复印件)、说明等,证件齐全。若设备或材料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必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1分;在1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2分;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2000万元),得3分;
投标企业制造商近三年内的同类设备采购合同累计金额,最高4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内容不清晰、不完整,须检验原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企业制造商近三年提供同类设备项目,累积金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2分;累积金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得3分;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得4分;低于上述最低累计金额标准的不得分。
具有ISO9001、ISO14001或其它质量标准认证的,得3分(须提供认证复印件)。
8.5.2 技术部分(60分)
评分办法
序号
类别
评审内容
评分指标
满分
投标单位名称
 
 
 
1
技术部分
技术要求满足情况
对性能参数的响应能力
20分
 
 
 
对制造能力描述
10分
 
 
 
2
对技术方案的理解深度及工程转化能力
能否正确理解技术要求并进行转化,以及与用户的沟通交流能力
13分
 
 
 
3
质保期内备件成本分析
备件单价对比
2分
 
 
 
4
项目进度计划
投标人能否给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并能提供较短的供货周期
5分
 
 
 
5
质保后维护成本
易损件费用(3分*最低价/报价)及人工费用对比(2分*最低价/报价)
5分
 
 
 
6
售后服务能力
维修申报及现场维修响应速度
5分
 
 
 
合计
60分
 
 
 

 
投标人须结合第五章 招标货物及清单填写附件中技术规范偏离表以对全部技术指标进行说明。
 
附件               
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8.5.3 商务部分(30分)
商务评审应遵照以下方法确定: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以及通过技术、资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b.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格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最低价,即评标基准价格时得满分30分,投标人的得分计算方式为:×100%×30(分),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8.6 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价对需求方有利;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4)保证执行合同的能力。
九、定标
9.1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在定标前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作为定标参考。
9.2 招标人定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但不说明理由。《中标通
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十、签订合同
10.1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0.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十一、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1.1  开标后到公布中标结果期间,招标人不负有对外公布评标进度、授标意向等内容的义务。
1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取消中标资格。
 
 
 
 
 
 
 
 
 
 
 
 
 
 
 
第五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招标货物清单及要求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
交货期
交货目的地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
1套
12m转台6×4 EMC底盘测功机
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发货
天津市东丽区雄姿道88号

 
 
第二部分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技术规格
 
1 工程概要
1.1 范围
    该要求书详细描述供应商为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的工程工艺、任务和交付物细节。
1.2 所有权及设计变更要求
包含的信息以及图纸、规范、数据、标准等所有权属采购方所有,该文件的所属内容未经授权均不得使用、复制或交付第三方,所有内容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1.3 优先原则
   若本要求书与有关产品图样及引用的技术规范有矛盾时,请与采购方责任工程师联系解决。
 
2 项目概述
采购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一套,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2.1本项目所采购的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主要用于长度在14米及以下的轻型车、客车、卡车等整车(包括传统燃油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在静态和动态下的EMC测试;用于长度在18米的客车、卡车等整车(包括传统燃油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可不转动状态下的EMC测试。该系统要求有很好的EMC性能处理技术,且转台的转动角度需要精确控制。
2.2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工作条件
1. 环境温度:5℃~40℃;
2. 相对湿度:RH 10%~90%;
3. 供电电压:AC380±15%,50Hz;AC220±15%,50Hz;
4. 气源压力:7~8bar。
2.3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需满足以下标准的测试需求
l CISPR 12(GB 14023)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l CISPR 25(GB/T 18655)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限值
l GMW3091通用汽车整车EMC测试要求
l ISO 11451-1,-2,-3,-4系列标准汽车整车抗扰度测试要求
l 72/245/EEC欧盟指令
l ECE R10法规
l GB 34660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l GB 1838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l SAE J551/5电动车电磁辐射
l SAE J551/17 车辆低频磁场抗扰
l ANSI C 63.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l CISPR 16-1-1/-2/-3/-4,CISPR 16-2-1/-2/-3/-4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l CISPR 11, CISPR 13, CISPR 14-1, CISPR 15,CISPR 22EMC发射要求
l IEC 61000-4-3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和电场抗扰度试验
l GB/T 37130 车辆电磁场相对于人体曝露的测量方法
注:未标明年代号的均按照招标期间标准最新版本为准。
3   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资质
3.1.1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的生产、标定、质量控制过程必须符合ISO9001管理程序;在中国大陆的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相应足够的售后维护能力,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应在国内国家级质检中心提供整车EMC测试用底盘测功机系统并成功运行,在用设备使用情况良好,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提供用户清单。
3.1.3配合并协助采购方确定的设计公司完成土建设计,对与相关的图纸进行确认,指导土建施工并确认施工质量。
3.1.4设备、设施能满足维修时的上锁、挂牌功能,即维修作业时,能源控制装置切断后能够通过使用相应的锁具进行锁定,并能在关键位置放置明显标识牌;
3.1.5设备提供方负责提供完善的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说明,由设备提供方负责对采购方安排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要求;
3.1.6设备安装前办理进场手续,安装过程中遵守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具体应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
3.1.7设备提供方必须在国内具有完善的售后质保服务体系,并能够及时在现场做出响应;
★3.2项目要求
在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项目的进行中,供应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设备必需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特别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输入输出部分)。
3.2.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设备及工程方案清单必须包括采购方设备清单的所有设备、必要的零部件及配套工程方案,对进行技术条件所要求的试验来说是充分的、足够的,若需额外设备配合,请在应标文件中提出额外的配合设备清单。供应商应在合同文本中做出承诺:在该系统应该包括的试验范围内,采购方不再需要购买额外配合设备清单以外的任何其它设备;如果进行试验时发现仍有缺项,供应商应为采购方立即配齐缺项,采购方将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3.2.3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应是全新的,功能完整、可正常运转的完整设备。
3.2.4供应商应提供该系统设备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和工厂所在地及型号规格。
3.2.6供应商必须设立负责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一名,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中方人员,或者有丰富的国内施工经验的外方人员)一名,安全负责人一名,施工期间以上人员需常驻安装现场,专职负责,包括设计方案、生产制造、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设备验收,项目经理将负责供应商内部的销售、工程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并与采购方定期沟通,实施更新项目计划表,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人员不得无故变更,如果项目进行中负责人需要变更,供应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方,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变更。如项目经理为外方人员,供应商必须配专职翻译人员。
3.2.7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必须紧密配合暗室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暗室供应商出席项目沟通会,提供技术要求和界面分工处理等。
4   设备技术要求
4.1货物需求一览表
下面列出的供货范围是必需的,但是,为了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要求,又不能仅局限于下表的供货范围。
表1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1
12m转台系统和6×4底盘测功机系统总成
1套
2
转台外四方盖板及支撑框架
1套
3
车辆固定系统
1套
4
驾驶机器人系统
1套
5
车辆冷却风机系统(包括点冷却风机系统)
1套
6
尾气排出系统
1套
7
遥控装置
1套
8
测功机系统标定装置
1套
9
激光对中装置
1套
10
车辆位置监测装置
1套
11
安全和控制系统
1套
12
工厂预验收
1
13
EMC验收测试
1
14
设备保养
1次
15
备件
1套

注:以上货物中如有可国内配套的部分,应予以明确注明,并对应列出国外和国内的相应报价。
4.2  通用要求
1)所有机械部件、仪器、仪表的数据显示及数据处理结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2)所有核心设备需由原厂制造,原装进口(经用户同意且在采购文件中注明国内采购的项目除外)提供各主要部件生产厂家,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书。
3)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的各总成部件(如底盘测功机、转台、供电控制柜、盖板等)的布置及接口由底盘测功机供应商负责,与测功机、转台相关的电源滤波器、信号滤波器都由底盘测功机系统供应商负责提供,滤波器如果需要由暗室供应商负责安装的,需要和暗室供应商协调,提出详细的接口参数及要求。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暗室、土建及空调供应商的设计工作,并处理好与暗室、仪器、土建、空调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接口。
4)底盘测功机供应商应提供防止底盘测功机及转台整套系统对外产生电磁干扰的供电滤波器、信号滤波器。电源滤波器包括底盘测功机驱动电机、转台驱动电机、盖板驱动电机等的电源滤波器;信号滤波器包括控制信号、传感器信号、位置信号等的信号滤波器。
5)关键线缆应该使用屏蔽线缆,以达到背景噪声的要求。
★6)底盘测功机供应商提出与暗室其它系统接口处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如电磁屏蔽、接地、水、电、气、空调的供给和通信等。
7)要求给出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的基本方案、所能达到的技术指标及其基本措施。供应商在设备开始生产前,应提供给用户完整的系统结构图及连接图供用户初步设计确认签字。供应商对系统的任何变更必须通知用户,得到用户方同意,在技术上供应商应负有责任,问题不能在预验收时再提出,合同签定后的所有技术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并且不能影响系统的技术性能。
★8)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必须是世界先进的完整系统,提出完整的供货清单。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原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未曾使用过的,设备的主要机械、电气部分,如底盘测功机、测功机、转台、控制系统等必须是供应商原产地原装生产、制造。如有外购部分,必须给出该供货商的供货资质,并明确标出并经采购方确认。
9)系统运行安全,可靠。软件系统能够很好的配合试验过程及试验后的数据处理,具有很好的软件接口,方便用户扩展和兼容EMC软件。
10)测功机及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的连接轴要避免发生扭转共振和弯曲共振;要降低测功机电磁辐射噪声和提高测功机电磁抗扰度。
★11)具有自动预热、时间控制预热、惯量自动验证、测功机滑行验证,自动确定和调节道路负荷参数,作用力测试系统标定等功能。
12)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采购文件未列出或列出数量不足,供应商仍需列出,并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足。
13)整套系统对供电电网无超出中国国内实际情况的特殊要求(电压、频率、谐波等)。
★4.3  系统及EMC要求
1)本项目所采购的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主要用于长度在14米及以下的轻型车、客车、卡车等整车(包括传统燃油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在静态和动态下的EMC测试;用于长度在18米的客车、卡车等整车(包括传统燃油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可不转动转台状态下的EMC测试。该系统要求有很好的EMC性能处理技术,且转台的转动角度需要精确控制。
2)底盘测功机、转台系统射频辐射要求能够满足EMI测试要求,如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的测试要求。
3)底盘测功机安装在转台上,可随转台同步转动,转台转动时测功机仍可运行。
4)供应商提供EMC性项目所需附件,如自动驾驶机器人、绑带等。
5)转台上设计测功机遥控操作台接口,操作箱应具有低电磁辐射和抗强电磁辐射能力。
7)底盘测功机应进行 EMI 发射测试,测试应该在 EMC 暗室中进行.。
8)测试底盘测功机 EMI 发射水平时,转鼓可处在空载定速运行,或加减速运行的模式下。
9)底盘测功机系统应可完成车辆ABS、ESP、AEB的工况模拟,且供应商须在现场完成ABS、ESP、AEB的功能演示及培训。 
10)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如控制装置的电器设备等)的辐射干扰水平也应比 CISPR22 Class B中所规定的限值至少低 10dB。
11)本项目所采购的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须有针对完成涉氢车辆试验所必须的涉氢安全问题解决方案。
★4.4转台及承载结构
1)转台直径:12m
2)行驶区域最大负载(车辆重量)≥35,000 kg。
3)最大轴载荷(行驶区域内) ≥15,000kg。
4)最大轴载荷(行驶区域外) ≥2000 kg。
5)转台可以在不小于+190 º和-190 º之间转动。
6)转台转动速度,低速:约1º/s、高速:约3º/s。
7)旋转定位精度±0.5º ,并保证10年内不超出此偏差。
8)转台必须具有电气限位开关和机械限位以及定位系统,确保转台的精确转动,且不会过转失控。转台转动过程中可以紧急停止,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s。
9)转台表面为平滑的高强度不锈钢板,且具有良好的导电率。转台表面保证整体外观、性能与暗室地面基本无差异。
10)转台容纳整个底盘测功机配置、迎面冷却风机、点冷却风机、尾气排气管道等。
11)转台的表面平整、光滑并导电,无阶梯、无锐边,且与暗室的地面保持同一水平。转台外四方盖板平面与暗室地平面相对高度与暗室供应商一起调整平齐并保证10年内不发生偏移,同时保证电波暗室的屏蔽性能。
12)转台在车辆存在最大轴荷差时(载荷分布在极端位置时)不会向一侧有明显的倾斜量,绝不允许转台运行过程摩擦产生火花造成实验室安全隐患。
13)转台在空载、满载、有车辆停在其上或有车辆行驶等各种工作状况下,不应出现可见高度差(转台平面与暗室地平面相对垂直高度差≤1mm)。转台满载情况下的不应出现以水平面为基准测量可见高度差(小于±2.5mm/2m)
14)转鼓供应商必须提供深镀锌处理的转台外框架和四方盖板,并保证转台外四方盖板与转台表面之间的水平间隙距离不大于5mm±1mm并保证两者同心。即使在有车辆在上行驶,也不允许横向攒动。
15)转鼓供应商提供的转台外四方盖板与转台边缘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特殊屏蔽连接方式,以保证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不受响。转台表面与暗室地面之间的电阻不大于0.5Ω。底盘测功机对应方形区域内(不小于13m*13m),对应的地板、支撑关键部件等由转鼓供应商提供。
16)提供合适的钢板,当不使用车辆迎面风冷却系统时能够盖住其上方的蜂巢区域。或者采用折叠的方式,不需要迎面风时,整个迎面风系统能隐藏于转台下面,并自动覆盖蜂巢区域。
17)转台的行驶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记,车辆驶上转台试验完成后,将转台旋转180°,移开或隐藏迎面风系统,车辆可以直接驶出试验室,不必采用倒车方式驶出。
18)系统由整体焊接的钢结构件组成,牢固耐久且便于运输和在暗室内安装。
19)地板供电供气开口用于试验车辆供电、供气,转台表面安装接口板。这些地板开口是为测量设备的电源,气源,信号,监控等设计的。供应商应给出合理的建议并给出依据,经用户确认同意。
20)接口板,
接口板安装在行驶区域外的转台上,接口板应尽量远离车辆行驶区域。接口板的盖子采用EMC型密封,确保与转台表面的导电连接。
接口板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路光纤接头,光纤连接到转鼓室的屏蔽墙
遥控控制单元
通用压缩空气
机器人执行器压缩空气供应及机器人的连接
点火截止阀
★4.5底盘测功机总成技术要求
1)转鼓直径 :第一二轴滚筒直径不小于37’’,须符合车辆实际运行需求,供应商应在标书中提供说明资料。
2)转鼓内边缘之间的距离:内侧距700mm。
3)转鼓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外侧距2700mm。
4)最高试验速度 ≥160km/h
5)能够对低于5km/h的试验车速进行有效控制。
6)最大轴荷≥15,000kg。
7)平衡值 (VDI 2060) Q2.5。
8)同心度 0.25mm。
9)转鼓表面进行金属热喷涂处理,应能模拟正常行驶道路表面。最小硬度54 HRC,粗糙度(Rz) 至少满足0.15mm ... 0.3mm。不易磨损,摩擦系数≥0.8。
10)每个转鼓的基本惯量由供应商推荐。
11)电动机扭矩输出加/减速度需满足ABS测试要求,并由底盘测功机供应商提供测试验收方案。
12)配备转鼓盖板和安全盖板:转鼓不使用时,盖板可完全盖住转鼓,转鼓盖板驶过承重(动载荷) ≥15,000kg/轴;安全盖板用于车辆在转鼓上试验时盖着车体未覆盖的转鼓部分,以保护人员安全。
13)转鼓盖板的表面与转台的表面在同一水平面上,转鼓圆弧顶面的最高点位于盖板水平面以下约5mm处。
14)每个转鼓具有各自的制动机构和锁紧装置以利于试验车辆的正确定位和制动(包含紧急制动),利于试验车辆驶离时驱动轮在转鼓上不打滑。
15)制动装置采用空气压缩盘制动,压缩空气压力6~8个标准大气压。
★4.6 底盘测功机的技术要求
1)底盘测功机采用6x4的驱动形式。第1轴和第2轴的每个转鼓独立配备一台电机,总共4台电机。第3轴为固定轴,随动模式,不配备电机。第3轴应具有刹车制动的功能。
2)每个电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0 kW,过载功率不小于160 kW。
3)每个电机额定牵引力大于4200 N @90km/h,过载牵引力大于6700 N @90km/h以满足ABS测试要求,并由底盘测功机供应商提供ABS测试验收方案及验收条件。 
4)道路负荷模拟:
        a) 设定方法:公式法或多点设定法
        b) 道路负荷模拟精度:≤±2% 计算值
    c) 道路负荷模拟重复性精度:≤±1%计算值
        e) 道路负荷模拟控制响应时间:≤ 150 ms
5)系统测量误差:
        a) 速度系统测量误差:≤±0.02km/h
    b) 速度系统控制精度:≤±0.03km/h
    c) 牵引力系统测量误差:≤±0.2%FS
    d) 牵引力系统重复性误差:≤±0.1% FS
    e) 牵引力控制误差:≤±0.22% FS
    f) 加速度系统测量误差:<1 %或0.005 m/s² (两者取大值)
    g) 时间测量精度:±0.001% (±10ms 每 1000s)
    h) 时间测量分辨率:1 ms
    i) 可视距离测量分辨率:0.1 m
6)四驱底盘测功机模拟速度的同步误差:≤ ±0.16 km/h。
7)测功机控制方式:
 a) 恒定扭矩或力控制
 b)恒定速度控制
 c)恒定加速度控制
 d)惯量模拟和道路负荷模拟
 e)正反转控制
f)用户自定义综合控制
每台转鼓都可以被单独操控或者与其他任何一个转鼓进行同步操作。
8)转鼓传动控制形式:四个转鼓驱动电机可独立工作、独立控制
9)惯量模拟
a) 全电惯量模拟(不包括基准机械惯量)
  b) 模拟范围:惯量模拟范围700kg-35000kg,同时满足整备质量700kg-5000kg车辆实现中国工况法等各种工况模拟。
  c) 惯量模拟精度:≤2% 计算值
d) 惯量模拟重复精度:≤1%计算值
  e) 惯量模拟最小节距:0.5 kg
  f) 电惯量响应时间:≤150 ms
10)每个转鼓的额定技术参数
  a)最高速度≥160km/h
  b)电机具有过热的温度保护开关
c)防护等级 IP 23
  d)绝缘等级 ≥ F
  e)电机摆动式安装,以便测量扭矩
  f)电机的冷却由风压力开关监控
  冷却空气温度≤40℃
  冷却空气湿度(无冷凝)≤90% RH
供气量:≥0.48 m³/s
★4.7轴距调节装置的要求
1) 轴距要求
底盘测功机的第1和2轴都是可移动轴,第3轴为固定轴。
第1轴到第2轴的最大轴距: 不小于7,350 mm
第1轴到第2轴的最小轴距: 不大于1,800 mm
第1轴和第2轴的最大位置距转台中心距离:3,675 mm
第1轴和第2轴的最小位置距转台中心距离:900 mm
第2轴到第3轴的最小距离: 不大于1,150 mm
第2轴到第3轴的最大距离: 不小于3,925 mm
如下图所示:
 
 
2) 位置精度:±2mm。
3) 轴距调节速度:不低于7mm/s,由交流电机驱动齿轮调节。
4) 第一轴和第二轴的位置可参考转台中心,分别独立进行调节。
5) 实际值记录:采用绝对位移传感器记录轴距,并保证断电也不会丢失数据。
6) 必须配备自动盖板装置,盖板的金属表面与转台相同。当调整轴距时,盖板可以自动调整。
7) 移动盖板间隙必须采用特殊屏蔽连接方式,以保证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不受响。
8) 执行操作:
    a) 可通过遥控器手动控制(向前/向后按钮),能进行点动调整。
        b) 也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设置设定值包括在“车辆数据库”中存贮车辆数据。
    c) 可单独对第一轴和第二轴进行位置调节。
    d) 有无试验车辆都可以操作。
e) 在底盘测功机速度为0 km/h时进行操作。
f)应配备一个手动车辆定位辅助装置:方便车辆在转鼓上的对中和摆正
★4.8 车辆固定系统的要求
车辆的固定:
1) 车辆固定系统必须确保车辆准确牢靠固定,且不影响车辆测试时的试验效果。
2) 在转台上,配备14个固定点:
2 x后;3 x左前;3 x右前;3 x左后;3 x右后
如下图所示:
 
 
 
3) 提供12条尼龙紧固带及锁紧装置,通过带防倒转棘齿的皮带系统固定车辆。单根抗拉强度不小于50kN,由电磁中性材料制成。
4) 尼龙带长度在1-6m之间可以连续调整。
5) 提供4个可调整高度的支撑立柱。
6) 固定销集成在转台中,嵌入安装,不使用时加盖。
7) 为了保证转台接地面屏蔽的连续性,必须有合适的接地方法(如采用电刷接地)。
8) 固定皮带到车辆的挂钩上,根据需要提供特殊适配器。车辆固定适配器应保证在最大加速度、最大减速度下系统的强度要求。
9) 非驱动轮的轮胎固定装置不能影响车辆测试时的效果。
★4.9驾驶机器人系统的要求
1)驾驶机器人系统专门设计为满足EMC性要求(无射频辐射)。驾驶机器人系统用于控制车辆,可设定控制参数,满足试验工况的要求。除基本执行机构输出外,还有若干个气动输出用于操作车辆的其他部件。
2)为了在使用期间保证安全性,驾驶机器人系统应集成到安全系统内。在紧急停机情况下,驾驶机器人系统会自动关闭。如:
    a)油门执行器向后拉(0%)
    b)离合器前推 (100%)
    c)车辆发动机关闭等 
3)气动执行机构操控试验车辆的如下机构:
a)油门加速器
加速器踏板行程:≥80 mm。
加速器踏板力:≥90 N。
    b)制动器
 制动器踏板行程:≥200 mm。
 制动器踏板力:≥290 N。
    c)离合器
 离合器踏板行程:≥200 mm。
 离合器踏板力:≥200 N。
d) 用于点火开关的气动执行机构 (作为选项报价)
 包括一台带可调角度范围的旋转气缸,可由驾驶机器人支撑盒的额外气动输出控制。
e) 按钮执行机构 (作为选项报价)
 可以对车上娱乐导航系统以及按键点火开关的按钮进行按钮操作。
f) 自动车窗执行机构 (作为选项报价)
4)驾驶机器人系统的控制应完全整合于底盘测功机的软件内。
5)驾驶机器人系统带有故障安全系统,与底盘测功机安全监控保障系统联动。
6)驾驶机器人系统要求使用方便可靠,若在后期使用过程中不满足性能要求、电磁兼容要求或其他影响使用的情况,必须免费更换一套满足要求的执行器系统
4.10车辆冷却系统
1)车辆冷却风机技术数据:
        a)风量 ≥54000m³/h;
        b)风速可按照Vfan = n0+n1×v+n2×v²进行控制,通过设置n1, n2为0即可实现常速,设置n0, n2为0即可设置风速与底盘测功机线速度成正比。
        c)安装固定在转台下方。
        d)由下至上的出风口采用蜂窝状金属结构。
        e)无论在动态还是静态平衡下满足低颤动。
        f)冷却空气由转台地下室中抽取,风扇通过带气流隔板罩供应给车辆。
        g)导风管表面进行EMC性屏蔽,吸气区和通过转台表面的出气口用蜂窝式过滤器进行EMC性屏蔽。
        h)长期免费维护。
  i)冷却风机启动、风速控制,可以通过试验台计算机进行自动控制,也可以手动控制。冷却空气温度范围5-40℃;最大湿度≤95%RH。
j)风机必须进行镀锌处理,并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锈蚀现象。
k)地面出风口必须配备波导窗,并且配有可拆卸盖板
l)90°角出风装置须采用人造纤维材料,可方便拆卸移动。90°角出风装置的出风口风向可上下调节。
m)提供一个500mm高的支撑架调高出风口高度,由人造纤维制成,,以扩展用于商用车或SUV车辆
2)定点冷却系统
        a)作用:可采用定点冷却系统对发动机或者轮胎进行冷却。
        b)安装:定点冷却风扇安装在转台下方。四个出风口(2个在前 ,2个在后)。
        c)直径:≥200mm。
        d)空气流量:≥4000m3/h。
        e)空气流速:固定。
    f)进气:每个位置单独进气。
    g)进出风口:安装波导窗,以防止电磁波进入暗室,不使用时用专用盖子封上。
   h)附属结构:提供一根10m长的出风软管,可在现场根据车辆长度进行切割适配。
   i)提供四个高度可调整基座,以调整点冷却系统出风高度。
   j)控制方式:计算机远程控制。
 
4.11尾气抽排系统的要求
1)在转台表面安装两个排气孔,排气孔安装波导窗,不使用时可以盖住,盖子表面与转台表面同平面。
2)双排气导管集中(通过 T 形管)到带有回转装置的中心导管。排气管路通到外界的出口也应有波导窗。
3)至少须配备两个约 6m 长(需要考虑普通车型及 13.7m 大巴及 18m 铰接车后,再次确定此长度)非金属软管,连接采取快速接头结构,用于连接排气收集端口和汽车排气管。接头结构要保证汽车排气管和排气收集端口的严密,且要满足大多数的汽车排气管连接。气管必须同时配备至少两个汽车排气接口固定装置(该装置对软管起到一定的固定作用)。
4)汽车尾气抽排系统在转台上部必须采用耐高温的电中性材料,所有排气软管、排气导管均可耐受 600℃高温。
5)投标方根据所提试验车辆的基本参数给出合理的各排气管道的直径和尾气抽风机的参数及依据。
6)投标方案中提供该部分的电磁兼容性设计依据(如管路/接地/风机/排风管道连接等)。
7)尾气抽风机由法兰连接在底盘测功机屏蔽墙外,供应商提供连接法兰及风机参数的设计。
8)底盘测功机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暗室、空调及土建供应商对于汽车尾气抽排系统的设计工作,并处理好与他们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接口。
9)底盘测功机供应商必须负责地下室内汽车尾气排放管道的布置。
10)底盘测功机供应商必须提出室外排气部分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要求,并在商务合同签订后的2 周内与暗室和土建方协商后提供详细的设计和施工图纸。
11)尾气抽排系统应针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有专用解决方案(如解决尾排系统中的水、残余氢气问题)
4.12辅助设备的要求
1)遥控操作装置: 
应分别在暗室和地下室配有转台及测功机操作设备,其中暗室配有有线遥控装置,地下室配备控制箱用于服务和设备保养。
暗室内EMC转鼓遥控操作装置的位置不影响试验车辆。遥控功能包括底盘测功机轴距的调节,转台调节,手动操作测功机运行,底盘测功机锁止,直流电机的开/关,底盘测功机控制模式的选择等等。遥控装置带有急停按钮,可紧急制动。
2)测功机系统标定装置:
标定内容至少包括牵引力传感器标定。投标方提供标定系统的结构原理及方案,并提供标定必不可少的仪器,要求给出每种标定或校准能够达到的误差范围或精度等级。如果厂家认为标定装置对用户对底盘测功机系统的使用没有实际意义,可以作为选项报价。
3)激光对中装置
配备2个激光对中装置,发射激光线束,可辅助调整轴距对中车辆。激光对中装置应便于安装。
4)车辆位置监测系统:
包括4个位置监测器监测试验车辆位置,试验车辆相对原始位置的任何偏离都将被监测到,并将直接激活紧急停机系统,继而会关闭整个测试台并同时使底盘测功机停转。另外,警告信号也会被传送到外部系统中。每个位置检测器:开关臂的长度150mm,最大调整高度 :400mm,软管长度: 10m。
 
4.13配电和馈电系统的要求
1) 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对电网干扰的数据和曲线。
2) 设备的配电和馈电系统应符合国际通用电气标准及中国的相关法规。
3) 在满足厂商设计条件下,测功机按各种工况运行时应保证用户所有试验仪器设备相互间均不受电力干扰。特别是采集措施防止损坏仪器设备如烧毁电机、功放等等。
4) 测功机电源反馈质量检验,电能回馈满足 IEEE-519 的要求,严格控制对外设备的干扰,投标方应在交付验收时提供系统对电网干扰的数据和曲线。在中国国内的电力系统验收时重复同样的试验过程,由买方检验验收。
5) 动力柜
动力柜应防止电磁干扰,特别是不造成对供电系统的干扰。所有电机(含底盘测功机电机、转台电机、迎面风电机、抽排风电机)都需要电源滤波器。
6) 控制柜
控制柜应防止电磁干扰,保证在强电磁辐射的情况下不产生系统紊乱现象。
7) 动力柜和控制柜安装在暗室下面的地下室内,应具有耐潮湿防霉变措施。
8) 滤波网络
 a)转台系统供应商根据需要提出合理的电源滤波器和信号滤波器参数及使用方案。
 b)所有滤波器须采用投标方所属总公司注册所在国生产的产品,投标方在标书中应提供滤
波器品牌、型号、产品技术指标说明和相关的检测报告。
 c)所有的电源滤波器及其屏蔽壳体必须通过金属棒单点接地,接地位置必须靠近滤波器,接地棒必须可靠接地,并有防腐蚀措施。
9) 提供配电系统控制面板
10) 提供线缆连接箱
11) 提供独立变压器
12) 提供风扇柜
13) 底盘测功机供应商应按照整个系统的合理要求提供所有必需的电缆、变压器、滤波器、光纤等,并负责安装,安装在暗室屏蔽体上的部分由暗室供应商安装。经过暗室界面的电缆、滤波器等需由暗室供应商确认。
14)采用国际著名品牌产品的原装柜,包括保险和闸,需有满足EMC测试的特殊设计。采用IGBT系统,并配备外网电源过滤器,测功机按各种工况运行时应保证用户所有试验仪器设备相互间均不受电力干扰。
馈送电源:3相AC 380V,50Hz,能够实现电力反馈入网,馈网电能满足GB/T 14549-93标准;
馈网电压谐波:<5% (对电网无影响)输出及馈网电流谐波:<5%
系统可对其实现过温保护,即温度超过设定范围,进行停机处理。
安全保护措施符合IP23(或更高保护级别)要求,包括过流、过压、失压保护,限速、限温保护,跳闸保护功能;
在满足厂商设计条件下,测功机按各种工况运行时,应保证用户所有试验仪器设备相互间均不受电力干扰;
变频柜应包含一个4象限运行IGBT变频供馈电系统,可直接连接至客户的主供电系统,实现快速的扭矩控制。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够自动防故障,而且非常易于使用。
变频柜的防护等级设定和工作环境温湿度要求应与测功机一致。
变频柜的其他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EN ISO 13849-1安全性能等级应达到d级
配电和馈电系统应符合国际通用电气标准IEEE-519,电能回馈电网后不得污染原有电网,系统对供电电网无特殊要求。电及电网须符合标准: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EN 61800-2;EN 60034-1;EN 55011;EN 61000-6-2;EN 61000-2-4;EN 61800-3:2004,应在配电和馈电系统中提供EMC过滤器。电磁兼容满足DIN EN 61800-3-C3类标准。
★4.14底盘测功机监控系统
1) 测功机系统要有完整的安全监控系统,确定合理的监控参数,便于操作、报警、诊断。
2) 能正确指出各种故障,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设备。
能够判断一般故障;测功机是否过热;测功机冷却风扇是否失灵;测功机主要性能指标是否失灵;最高速度是否超出范围;最大电流是否超限,试验时车辆是否处于锁紧状态等。
3) 测功机的控制计算机可监视:
    驱动设备:
        a)准备运行;
        b)常见故障;
 c)主电源欠压/过压;
 d)最大速度限制;
        e)最大电流限制;
    电机:
        a)最大温度限值;
        b)冷却风扇故障;
    功率柜:
        a)供电失效及断相;
        b)辅助电源失效;
        c)柜体温度超过最大值。
4) 底盘测功机锁止机构:锁止机构压力。
5) 压缩空气压力装置:压力是否正常。
6)速度信号故障
7)旋转方向
8)力信号故障
9)系统未确认安全钳,不能进行底盘测功机的操作,避免误操作。
10)论据调整单元:
a)达到最大限值
b)调整单元电源是否正常
★4.15安全系统要求
1)符合安全法规EN13849-1, EN 62061的要求,底盘测功机需提供如下操作模式,可使用钥匙开关选择:牵引力标定、底盘测功机诊断、车辆安装、车辆测试。根据不同的操作阶段来手动切换模式,以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1)系统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
2)系统具有自我保护系统,供电保护装置具有防止因突发性断电而损坏设备的能力,计算机系统要有保护功能,现场验收要完成确认试验。
3)系统应具有紧急停机功能:
 a)由各应急关机开关激活组合应急关机/应急停机功能。
 b)由适当的应急关机开关触发应急关机。
 c)应急开关集成在一个单独的应急关机回路中。
d)活动的系统部件电源被切断(无电压),而控制系统(包括 PC 和/或 PLC)电源不能切断。
4)系统的各旋转部件、高温部件、高电压部件、运动部件应有保护装置。
5)系统具有自我保护系统,并具有防火能力。
6)底盘测功机未被车辆盖住的部分,应该加绝缘材料做成的安全防护盖,其唯一作用就是保护人员安全。
7)人身安全防护
 以下功能没有特殊允许不应被激活:
 a)自动预热;
 b)自动滑行;
 c)自动惯量核实;
 d)底盘测功机损耗自动记录;
 e)使用直流电机发动机模式从静态加速。
8)测功机故障保护
当试验中出现以下故障时,如:
 a)电源故障
 b)电机温度超限
 c)电机冷却风扇故障
 d)风扇调速系统故障
 e)测力传感器电缆断裂
 f)速度传感器电缆断裂
 g)转换器故障
h)BUS 通讯故障
 i)可预先设定的外部故障
 测功机以最大的制动力使底盘测功机迅速减速,速度接近零时,施加气动盘式制动。但是确保设备、数据和试验件安全。每个底盘测功机可分别制动,总共 4 台制动设备。所有气动单元和测功机范围内的压缩空气管路都应包括在供应设备范围内。
9)对于预先设计的外部故障,还可以为其指定制动方式,或为紧急制动,或为快速制动。
10)包括至少在 4 个位置监测系统监测试验车辆位置,试验车辆相对原始位置的任何偏离都将被监测到,并将直接激活紧急停机系统,继而会关闭整个测试台并同时使底盘测功机停转。另外,警告信号也会被传送到外部系统中。
11)紧急按钮的分布位置主要有:
 a)底盘测功机操作台
 b)底盘测功机遥控装置
 c)电源柜
 d)控制柜
 e)用户附加的外部按钮也应被整合进紧急控制回路
 f)操作计算机也应设有紧急按钮(软件实现)
12)可以根据需要集成附加的应急关机开关。
紧急制动和快速制动都是独立的连接,这样其他系统如点火系统、自动驾驶系统等仍然受控。为了使外部能够触发紧急制动和快速制动,其输入仍然是有效的,这些输入和输出都与安全控制系统通信,使得测功机达到一体化安全。
13)紧急制动和快速制动: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测功机可以以两种方式停止下来:
测功机紧急制动:紧急制动和主电源是分开的;底盘测功机依靠机械制动装置停止。
迅速制动:迅速制动依靠直流电机的最大牵引力为测功机减速,只有当测功机系统低于一定的阈值速度时,紧锁装置才启动。
允许推荐更优更安全的控制方式。
14)紧急制动功能,它可以在各种位置手动操作实现,但以下情况发生时将自动激发:
 a)检测到断电;
 b)检测到直流电机过热;
 c)检测到电枢电流超负荷;
 d)检测到速度测量失效;
 e)检测到设备出错;
 f)发现 20s 后快速制动仍未使测功机系统到达预定的阈值。
允许推荐更优更安全的控制方式。
15)快速制动由操控测功机的电脑控制,但以下情况自动触发:
a)测功机超过最大允许速度 5%;
b)车辆超过预设的最大速度。
16) 整个安全监控及保障系统的详细设计由转台系统供应商负责,并将同所有的项目参与者(例如暗室制造商)进行讨论后再同客户进行确定。
4.16操作系统要求
1)软件运行环境
 a)用户操作计算机硬件配置:
 应是设备交货时主流商用机型(配置不低于):CPU 频率大于等于 3000MHz,至少 8GB DDR4 内存,2T 硬盘,独立显卡至少 1G 显存,至少 23" 彩色液晶显示器,USB 等常用接口, 1000M 以太网卡。
 b)操作系统为 Windows,系统中应包含各种必须的驱动及与底盘测功机电脑通信的必要软件和硬件。
 c)提供配套实时操作系统,该系统能够实时操作转台、测功机及与其协同工作的附属装置。该实时操作系统操作应尽量方便,必须工作稳定可靠。
 d)良好的暗室和控制室接口,使得在控制室通过 PC 机的操作即可实现预定实验。
 e)可通过 PC 机检测到的底盘测功机速度控制冷却风扇风速:Vfan=n0+n1×v+n2×v²。
f)应提供存有所有系统软件的备份硬盘一个,该硬盘可以取代原硬盘工作。
2) 软件系统功能要求
 a)系统对试验台的所有试验的全过程、测试车辆技术状况实施监视和总体控制。能正确显示运行状态的相应参数、曲线、道路负荷和车辆技术状况。能够对试验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输出、存储及打印。
 b)带有工况编辑和管理的软件功能,用以产生、清除和控制试验工况。
c)测试软件模块化,便于使用。比如 ABS 试验模块等,用户只需设定其中的具
体参数值即可进行相关试验。
 测试软件应提供满足车辆基本性能测试的功能模块,可以控制测功机进行车辆性能的试验。
 d)使用专用软件可以监控/设置以下参数:
各底盘测功机的速度;
显示各轴的测功转矩;
可以锁定/解锁底盘测功机;
控制最大可能转矩,随后把系统设置为安全条件。
 e) 转台及测功机系统要能够与主流的 EMC 控制软件兼容,如 Teseq、R&S、TOYO 等设备供应商的 EMC 软件。在进行特殊 EMC 试验时,可以通过 EMC 软件配合直接操作转台和测功机工作。
 f) 提供在测试软件内适用于 EMC 试验用的程序清单、名称和功能。
g)对试验中所采集的数据及输出文件应能在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中进行编辑和处理。
3) 选件
对于暂时不是必须的软硬件,但是以后系统扩展可能使用的附件,投标人有义务向客户提出建议。同时对用户目前没有考虑到的部分,而对测试必须的软、硬件,附件等,投标人有义务补充进来并通知用户,用户通过核实要求所有投标方同时补充,以便参考比价。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部件、电缆、接口等,即使本招标文件未列出或列出数量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确保整套测试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足。
4)测量值的记录和处理,所有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
5)操作模式:道路阻力模拟、恒速控制、恒扭矩(力)控制、恒加速度控制。并附有扭矩(力)校准、道路修正、加/减速、滑行、暖机、标定等必要的功能。
6)道路阻力模拟方式:至少有三种设定方法:公式法、速度-力、速度-时间。
7) 在ABS测试时,系统可以记录相关速度,牵引力,加速度等数据以用于分析。
8)对试验中所采集的数据及输出文件应能在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中进行编辑和处理。
9)测功机传动控制形式:
传动控制模式:
传动模式用于生成测试条件,满足测试要求。下面的各项是给定类型的传动模式。设定值可在操作系统中进行。
单轴驱动
模式1
 (前轮驱动, v/F=定值, 道路模拟)
这个模式运行时,后轴锁止。所有设定对应于前轴转鼓。
模式2
 (前轮驱动, v/F=定值, 道路模拟)
前轴运行在这三种的任一控制模式下。后轴以相同的速度随动
模式3
 (后轮驱动, v/F=定值, 道路模拟)
这个模式运行时,前轴锁止。所有设定对应于后轴转鼓。
模式4
 (后轮驱动, v/F=定值, 道路模拟)
后轴运行在这三种的任一控制模式下。前轴以相同的速度随动
除了单轴驱动工作模式外,四轮驱动模式下可进行如下模式操作
模式5
 ( v/F=定值 )
所有转鼓给定相同的设定值。一个普通设定点的值的处理可以通过单独设定到每个转鼓
模式6
 ( v/F=定值 )
各转鼓可设置不同的设定值
模式7
(F=定值)
设定值在前轴和后轴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可以进行自由调整。
模式8
 (F=定值, 道路模拟)
所有选择的转鼓之间速度同步
5   验收
5.1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随机技术资料
5.1.1 合同签订后20日内需提供的资料: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5.1.2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项目进程实施日程表。
5.1.3 除特殊说明外,供货商须提供3套 完整的所有设备和部件的技术资料(书面3套和CD一套),
5.1.4技术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总体用户手册
2测试平台的布局和功能描述
3保养计划
4零部件和备件列表
5安全须知和措施
6问题解决措施
7急停措施
8 机械和电气图纸文档
9 各种校准纪录和精度检验报告;
10 设备描述
11 产品合格证书1份
12 装箱单.
13 消耗材料和易损件清单
14 维修和保养手册
15安装要求,安装图纸(对施工有要求的设备,须提供地基图和施工指南)
16 其它与施工、安装、使用相关的材料
5.2底盘测功机和转台的内部试验
试验说明
目视检查
功能试验
转台试验
最大量程
最高速度
遥控操作
计算机操作


保护和安全系统试验
火灾报警
氢气报警
瓦斯报警
紧急关机
紧急停机
其它报警


底盘测功机试验
工作方式恒定速度(无车辆)
工作方式恒定速度(有车辆)
工作方式增量速度(有车辆)
4.16-9)中规定的八种传动模式


车辆冷却风扇试验
控制从0…最高速度
计算机控制
遥控操作


接线盒试验
供电
供气


执行机构试验(与车辆一起)
控制油门执行机构
控制离合器
控制制动器


车辆ABS/ESP/AEB功能电磁兼容试验的工况模拟



 
5.3EMC性试验
 
抗扰测试
 
1.底盘测功机和转台应能在下面的电磁场强下工作:
 
1) 不低于200V/m(连续场强),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10 kHz ~ 18GHz,测试方法参考ISO 11451系列
2)400V/m,10sec(间歇场强),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频率范围10kHz ~ 4GHz
测试条件
序号
 
转台
状态
 
转鼓
状态
天线位置
场强标定位置
备注
1
——
50km/h
转台中心位置,天线相位中心分别指向转台0°、90°、180°、-90°方向
天线相位中心前方2米处
 
2
——
50km/h
转台中心3m距离,天线相位中心指向转台中心,天线位于转台
0°、90°、180°、-90°方向(转鼓在最小轴距)
天线相位中心前方2米处
移动摄像头参与测试,放置在天线相位中心前方3米偏右位置。移动摄像头的测试结果不影响测功机系统验收。
3
3°/s旋转
50km/h
转台边缘外侧2m距离
(0°、90°、180°、-90°)
天线相位中心前方2米处
 

3)低频磁场抗扰测试
序号
转台
状态
转鼓
状态
亥姆霍兹线圈位置
参考标准
场强等级
1
——
50km/h
转台中心位置,亥姆霍兹线圈间距5m,转台分别指向 0°、90°、180°、-90°进行测试
SAE J551-17
100uT

 
冷却风机开启50%的最大风速(含点冷却系统),尾气抽排系统开启。轴距2.5米,第一轴和第二轴距转台中心轴距相等。无测试车辆,监测转鼓的4个速度和力信号。
定义转台进车方向为0°,角度沿顺时针方向增加  
通过标准:底盘测功机可正常执行预设功能,无收到外部影响的速度监测和牵引力监测信号。
 
Emission辐射测试
 
底盘测功机速度控制模式下不带车
 
序号
转台
状态
转鼓
状态
天线位置
参考标准
限值要求
1
3°/s旋转
40km/h
转台中心4m距离
(0°、90°、180°、-90°)
GBT 18387-2017
低于电场和磁场限值10dB
转台中心11m距离
(90°、-90°)
CISPR 22、
GB 14023、
GB 34660
低于最低限值10dB
转台中心11m距离
(90°、-90°)
CISPR 11
低于最低限值10dB
转台中心
(0°、90°、180°、-90°)
GB/T 37130-2018
低于限值线30dB
2
——
16km/h
转台中心4m距离
(0°、90°、180°、-90°)
GBT 18387-2017
低于电场和磁场限值10dB
3
——
160km/h
转台中心4m距离
(0°、90°、180°、-90°)
GBT 18387-2017
低于电场和磁场限值10dB
4
——
10s内,转鼓速度由0匀加速至90km/h(模拟满载要求输出)
转台中心4m距离
(0°、90°、180°、-90°)
GBT 18387-2017
低于电场和磁场限值10dB
5
——
10s内,转鼓速度由90匀减速至0km/h
转台中心4m距离
(0°、90°、180°、-90°)
GBT 18387-2017
低于电场和磁场限值10dB
6
——
40km/h
转台中心
(0°、90°、180°、-90°)
GB/T 37130-2018
低于限值线30dB
7
——
10s内,转鼓速度由0匀加速至90km/h(模拟满载要求输出)
转台中心
(0°、90°、180°、-90°)
GB/T 37130-2018
低于限值线30dB
8
——
10s内,转鼓速度由90匀减速至0km/h
转台中心
(0°、90°、180°、-90°)
GB/T 37130-2018
低于限值线30dB
9
——
40km/h
转台中心
(0°、90°、180°、-90°)
GB/T 18655-2018
低于限值线10dB

 
冷却风机开启50%的最大风速(含点冷却系统),尾气抽排系统开启。轴距调整至最大。
定义转台进车方向为0°,角度沿顺时针方向增加
 
测试仪器由用户提供
 
测量设备的使用遵循CISPR 16
6   培训
★6.1预验收,人数4-6人。提供具体验收计划。
★6.2 工厂培训,人数4-6人。提供具体培训计划。
6.3 差旅费用(来返机票,住宿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6.4 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如表3
 
序号
培训内容
人数
培训地点
1
系统介绍
4-6
买方
2
安全指导
4-6
买方
3
试验台的设立
4-6
买方
4
单项功能培训
4-6
买方
5
试验软件培训
4-6
买方
6
工况程序培训
4-6
买方
7
维护与标定培训
4-6
买方
8
诊断与修理培训
4-6
买方

7   售后服务
★7. 1质量保证期
7.1.1质保期从签署最终验收之日起两年。
7.1.2在质保期内,凡属非用户原因所出现的故障所更换的元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按前述时间进行质保。
7.1.3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应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7.1.4在质保期内,由于故障引起的停机时间不应算在设备质保期内, 质保期应向后顺延。
7.1.5 提供两年质保期备件清单。维护保养过程中所缺备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备件运费)。
★7. 2售后服务要求
7.2.1在收到使用方维修申报电话8小时内响应,提供初步维修方案给使用方确认。
7.2.2 确认问题并在48小时内在现场进行维修。
7.3设备保养服务
★7.3.1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供应商方的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免费的维护保养,并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评估,提供检测报告。维护保养时间由双方协定。
★7.3.2由供应商提供维护保养方案(应标时提供),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7.3.3非使用方人为不合理操作导致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
7.4 备件和消耗材料
7.4.1 供应商在应免费提供整套设备所必须的消耗件、易损件备件。
7.4.2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备件清单,包括名称、功能描述、安装位置、数量、单价和总价及等信息。
7.4.3 供应商能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或国产替代品,可以用人民币结算,并提供相应手续证明。
8 技术资料要求
8. 1投标技术资料要求
8.1.1投标书中需体现设备水、气、电和土建要求以及各接口处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
8.1.2投标书中需体现转毂系统的项目节点计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周期等)
8.1.3投标书中需提供转毂系统的机械、电气原理图,转毂供电柜、控制柜大小及布置要合理,投标书中提出系统布置图
8.1.4投标书中需提供转毂系统结构布置图,详细标注机械装置和电气设备的尺寸求
8.1.5 投标书中需提供转毂系统的主要零配件清单,包含:产品、型号、原生产厂家等
8. 2投标方技术资料要求
8.2.1合同签订后 4 周内,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时对建筑(含水电气等设备接口)的详细要求和基础工艺图;投标方对系统任何变更必须通知用户,并得到招标方同意
8.2.2合同签订后 4 周内,中标方应同招标方协商提供详细的项目进程实施日程表
8.2.3设备验收时,提供系统构成图(设备元器件的名称、型号清单,供维修参考)、机械平面图、气动原理图和电路原理图(符合 ISO 标准要求)、及系统布置图等;以安装调试完成后的最终修改版为准
8.2.4设备验收时,提供技术和操作手册:总成部件装配技术要求,系统结构、硬件和软件操作,系统调试验收后的接口定义和参数列表,产品合格证、标定过程,维护保养(日周季)、常见故障说明及详细解决方案等的完整描述。易损件和备件清单(含名称、型号、产地等信息)。计算机及其它设备随机携带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8.2.5 投标书中需提供转毂系统的主要零配件清单,包含:产品、型号、原生产厂家等
9 设备要求
9. 1基本要求
9.1.1 投标方必须采取合适的设备包装方式,以便运输安全和存放管理。
9.1.2 投标方如采用木质包装,该材料的进口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检疫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包装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所带来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1.3 设备开箱由招标方技术人员、招标方资产管理员和投标方代表共同进行。投标方按照技术协议提供详细的装箱单,招标方根据装箱单核对货物型号、规格,清点数量,如有差错,投标方予以更换或补足;设备的书面资料随箱清点,装箱单须有中文版。
9. 2设备进场准备
9.2.1投标方须对设备基础浇筑前的隐蔽工程进行检验(预埋件安放数量和位置等);设备进场前,须对安装基础外观尺寸和质量(包括预埋件的位置尺寸和数量)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
9.2.2投标方在满足招标方到货要求的前提下与招标方确认发货具体时间;投标方并根据货物清关等工作流程,提前三天通知招标方设备具体的到货日期,并提供包装箱的数量、长宽高尺寸及重量等信息。
9.2.3投标方负责运抵招标方指定的场地,由投标方负责卸货、搬运等所有相关工作(招标方不提供任何人员及设备);供货方卸货所需的作业流程须满足招标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9.2.4设备安装调试人员进场须满足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场前须提供有标注尺寸的设备安装平面图、立面图(必要时提供管道系统图),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安全方案,并接受招标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全程监理。
9.2.5 投标方应提出进场安装条件的文件要求,并与招标方沟通确认。
9. 3设备安装
9.3.1投标方负责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按照安装图纸就位安装,并与土建公共设施(动力、冷却等系统)连接。如设备安装与现场土建施工有交叉作业,须填写装区域场地交接协议书,避免损坏已完成的土建作业,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
9.3.2招标方提供设备所用外部供电线缆和压缩空气到转毂电柜。
9.3.3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各部件之间的电缆、桥架及管道连接。
9.3.4设备安装所需的临时用电由招标方提供,临时用电点至实际用电位置由投标方自行解决,临时用电须按招标方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连接方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
9.3.5 投标方全面负责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表,投标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招标方不提供任何现场辅助人员及设备。
9.3.6 安装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 4设备调试
9.3.1自行调试阶段,招标方根据技术要求提供满足试验室调试用的水电气等动力配套,调试过程中招标方、设备安装监理方全程监督。
9.4.2初调阶段,投标方、设备安装监理、招标方同时到场,按技术要求对投标方设备进行联调。
9.4.3联动调试,多家投标方的联动调试,接受由招标方安排的具体时间;
调试过程中,招标方如需要参与,投标方须配合完成调试。
9.4.4设备在调试之前,投标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招标方应准备的技术条件。包括调试场地所需的各种水电气及其他条件。
9.4.5 投标方在调试前须向招标方提交调试工作程序,就调试风险和预防措施进行说明。
9.4.6 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位器具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提供水电气接口。
注:★项代表该指标不接受负偏离。
第六章: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投标书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系统-转鼓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ATARC(CNTC)-2020005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投标货物报价表
 
四、 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五、 项目技术方案
 
六、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一、 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投标单位的名称)  ,提交密封后的投标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3份。
 
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签发日期: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公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号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工厂)名称:              (公章)
日          期:              
 
三、投标货物报价表
 
详细采购清单可参考标书第三部分,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配置及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完整,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单位情况说明
投标方名称:                                 
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场所面积:(附有关证明)             其中维修场地面积:
注册资金:          万元         2017年销售额:    万元;
2018年销售额:     万元          2019年销售额:    万元;
服务部门总人数:       人 ,  其中专业维修人员数量:     人
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
姓  名
职位/职称
学历/专业
从业时间
职称证号
(附复印件)
备 注
 
 
 
 
 
 
 
 
 
 
 
 
 
 
 
 
 
 
 
 
 
 
 
 
 
 
 
 
 
 
 
 
 
 
 
 
 
 
 
 
 
 
 
 
 
 
 
 

 
五、项目服务方案
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可根据投标方格式提供,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如在资格后审文件中已提供相关案例材料,此处可不用重复提供,但须在此处特殊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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