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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租购聘”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租购聘”询价公告
信息新安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字体:
  
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物资采购“租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现场施工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安镇石龙村(安和村)项目村理事会,在县水利局推广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新安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以及村“两委”的指导下,将所需要租用的机械、购买的材料、聘用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等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
2.采购人: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项目理事会。
3.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机械租赁、材料采购。
5.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邀请在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石龙村(安和村)政务(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它条件
1.机械租赁。一是要求机械出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近三年无机械类安全事故,无债权债务纠纷,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机械操作人员要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维护,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二是机械租赁报价按照项目理事会公布的不同机具型号进行台班报价(含操作员工资,支付时由项目理事会按照务工报酬单独计发)。三是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2.材料购买。主材类(水泥、石粉、碎石、管道等):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质量质检合格证、税票,按照理事会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低者优先考虑。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保证金。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报价10000元/包,询价公示后未中标的无息退还。
三、需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人签字的且法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经密封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开标当天现场提供,未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报价表必须字迹清晰,逻辑正确,无涂改现象,盖鲜章)。
四、询价内容
(一)机械租用
第一包,包括50铲车、220型号挖掘机(带破碎锤)。
(二)材料购买
第二包,层板。
第三包,钢筋。
第四包,425#袋装水泥。
第五包,水洗碎石、精沙。
第六包,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PE给水管等。
第七包,给排水设备材料购买,包括管网及配件、增压泵、前置泵及设备安装调试等。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多个包报价,所有材料均需到达指定的施工现场(包含下车费),报价需考虑二次转运等因素综合报价。
五、询价对象数量
(一)机械租赁
3家及以上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挖掘机按照小时台班报价。
(二)材料购买
3家及以上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六、评审办法
(一)机械类、机具类租用以及主材购买参照政府采购的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通过县级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询价公告,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方案。
报价计算方法:挖掘机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直接报台班单价。其它材料报价根据设计方案确定的暂定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之总和为报价总额。
(二)“询比选”工作组现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开启报价表,经供应商签字确认无误,按照每个包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情况推荐拟定供应商。
(三)如果出现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价的情况,进行二次报价,再次出现相同报价,采取抽签决定拟定供应商。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比选活动
1.因特殊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询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比选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八、公示及签订合同
项目理事会将拟定供应商名单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项目理事会向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要求在10天内供应商向项目理事会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缴纳履约),并和项目理事会签订合同。一是挖掘机、石粉、碎石、砖单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二是水泥、给排水材料设备签订浮动控额协议(合同)。涨价不超过5%时按原合同执行,不涨价;涨价超过5%时,供应商须提供厂家调价文件,同比例上浮进货成本价格。
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违约,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将供应商以未履行职责推送至信用中国。未中选的投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早上09:30至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8:00止(北京时间),现场报名请在工作日前往。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介绍信(介绍信中文字内容应当至少含有项目名称、包件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经办人名字及事宜、联系电话、收件邮箱等内容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412300785@qq.com(①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②报名资料扫描为一个文档或文件,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未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
2.现场报名。需携带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须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所参加的项目租购聘内容报价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需签字且需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表)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询价机构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新安镇人民政府三楼中型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项目理事会。
现场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胡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现场报名地点:新安镇人民政府
保证金转账账户名:屏山县新安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村集体资金专户
保证金转账账户:88150120066991528
附件: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询价报价表(详见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1.附件:屏山县新安镇安和片区提灌站项目询价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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