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询价项目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断桥铝隔热窗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断桥铝隔热窗询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断桥铝隔热窗
65型1.4mm隔热条采用(PA66)尼龙条,颜色为内外深灰色,玻璃采用5㎜+12A+4㎜普通玻璃
平方米
1882.16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9日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卸车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断桥隔热窗采用国标1.4厚65型材,65断桥隔热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铝合金门》GB/T8478-2003、《铝合金窗》GB/T8479-2003,隔热条采用(PA66)尼龙条,颜色为内外深灰色,密封条采用三元乙丙胶条采用乙烯丙烯的聚合体,耐氧化性、耐热性能有效地保证门窗的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配件采用不锈钢隐形合页符合JC/T125-2017建筑五金配件合页的标准、大圆柄把手。玻璃采用5㎜+12A+4㎜普通玻璃。玻璃是一层5毫米一层四毫米的中空玻璃玻璃中间采用铝格条,12A代表两片玻璃中间的厚度是12㎜厚,隐形合页耐火等级应达到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断桥铝隔热窗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采用点数及量尺验收,货到工地后供需双方共同确认验收数量。双方需对标的物的规格及尺寸等材料参数共同确认。
如经甲方复核超出以上允许误差范围,在甲方同意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数量计量结算,如甲方不同意使用则乙方无条件退货。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原则上不低于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依次类推;
(3)本分项工程供货结束后的 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1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15 %;待本分项工程供货结束后一年内支付剩余的10%;
(4)本合同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分项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736839533@qq.com
到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额敏镇规划7路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05月15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