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峰林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更正公告(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峰林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更正公告(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峰林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峰林场)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293001
首次公告:2024年5月13日
二、更正事项
1、删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中3.7款、及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附录4中有关对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的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在交通行业及公路建设市场的信誉要求为: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中,E1=0.15、E2=0.1。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近三年中(在2021年4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完成一项新建、改建、道路提升或维修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5分。”,更正为:近五年(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一项公路或林区道路工程(新建、改建、道路提升或维修)施工业绩的得5分(提供省级或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网页截图,或提供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项目与上述更正事项有关内容均按本公告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丹凤路8号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5号楼6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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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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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行政监督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
行政监督电话:
0771-67839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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