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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生产保障、生产指挥、通勤及零散用车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生产保障、生产指挥、通勤及零散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生产保障、生产指挥、通勤及零散用车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分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2024年生产保障、生产指挥、通勤及零散用车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方案,本次招标预算:68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越野吉普车、皮卡车、客车等车型运输服务。生产保障、生产指挥车辆服务范围主要在大港南部项目部、冀东项目部、山西项目部、西部项目部、江浙项目及其他零散项目服务区域;通勤车辆主要服务于大港油田区域;零散用车指根据生产需要临时增加用车,服务区域主要在大港油田,也可能与外部市场间进行调配。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内容:生产保障用车、生产指挥用车、员工通勤用车及零散用车服务;
2.4服务期限: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6服务标准:按照甲方需求的车型、时间、路线完成运输任务;所运输人员及货物、设备必须完好无损;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费用预算68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以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为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不保证招标金额全额使用;
最高限价:具体见下表。
(1)生产保障、生产指挥、零散用车最单车高限价
序号 车型 规格参数 月基础费
(行驶3900公里及以内)(元,不含税) 月基础费之外,每公里最高限单价
(元/公里,不含税)
1 越野吉普车 相当于丰田霸道同等进口或合资品牌
2.4T升≦发动机排量≦4.0升;
50万元≦车辆不含购置税原值≦65万元。 22804 4.04
2 越野吉普车 相当于福特吉普同等品牌
2.0升≦发动机排量<2.4T升; 15375 2.73
3 皮卡车 四轮驱动 12269 2.17
4 客车 5座小型客车;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8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18万元; 14462 2.56
5 客车 11≦座位数≦17 16873 2.99
6 客车 18≦座位数≦31,节假日、休息日不发车 16542 2.99
7 客车 32≦座位数≦55,临时用车 1057元/天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单价,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率Y%,其中Y值为整数。投标人只能报同一下浮率,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0,否则否决其投标。下浮后结算的运费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费用结算规定:
1、月基础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对于长期使用的车辆,如驻守外部市场的生产保障、生产指挥车辆,采用每月(如上月21日-当月20日)统计数据作为依据。如单车当月累计行驶公里数不大于3900公里,则该车按照月基础费进行计费,与当月具体使用天数及次数无关;合同最后1次结算不足1个月的,按照短期零散用车标准结算。
对于短期、零散使用车辆的,按当日0时-24时的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当天行驶130公里以内的,每天按照该车型的月基础费/30进行计费。
长期用车月度累计行驶超过3900公里、短期零散用车单日行驶超过130公里的,均按下面第2条(超出基础费行驶部分)计费。
2、超出基础费行驶部分
超出基础费行驶部分的费用=超出基础月(日)行驶公里数×每公里单价。该费用与月(日)基础费共同组成行驶费。
3、司机食宿费
招标人不负责司机的餐费、住宿费;中标人司机如需要招标人安排用餐,则需要按招标人规定的标准交费;
长途出差的司机住宿费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依据发票金额核定后,由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但途中的餐费及差旅补助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其他费用
与车辆运行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交通事故处理、轮胎等耗材、各类保险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除第3条中规定的由招标人负责的内容之外,其他与司机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过路过桥费和停车场停车费由中标人代付,最终由招标人在结算时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服务中发生违反招标人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招标人有权予以处罚,并在支付费用中予以扣除。
以车辆行驶证视为投产日期,车辆投产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照成交价计费;车辆投产年限超过5年的(包括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从某月开始超过5年),每超出1年,该车结算价格下浮5%;车辆投产年限最高不得超过8年。
单车月度(如零散用车则为单日)总费用=行驶费+住宿费(如有)+过路过桥费(如有)-违反纪律处罚(如有)。
2.9招标项目结果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会被否决;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提供会计师事务电话以便现场查询,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业绩,提供业绩汇总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相对人、签约金额(含税)、结算金额(含税)、发票号码、开具金额(含税)等关键信息(以发票含税累加额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4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
(2)计划招标车型和预计数量如下:
序号 车型 型号 数量(台)
1 越野吉普车 相当于丰田霸道同等进口或合资品牌
2.4T升≦发动机排量≦4.0升;
50万元≦车辆不含购置税原值≦65万元。 7
2 越野吉普车 相当于福特吉普同等品牌
2.0升≦发动机排量<2.4T升; 10
3 皮卡车 四轮驱动 8
4 客车 5座小型客车;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8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18万元; 1
5 客车 11≦座位数≦17 4
6 客车 18≦座位数≦31,节假日、休息日不发车 1
7 客车 32≦座位数≦55,临时用车 /
合计 31
所有车辆必须满足当地车辆环保要求。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投标人投标的车辆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上表中要求。
3.5人员要求:
(1)每车配一名驾驶员。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
(2)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要求提供承诺书。
(3)人员证件要求:
①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取得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提供扫描件);
②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运输服务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提供签订合同后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
②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承诺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所有车辆安装中标人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等安全监控设备;投标人必须明确知悉,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调整,随时停止使用部分或全部车辆或终止合同,此类事项会提前1个月发出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3.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 615893780@qq.com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手机: 18522770972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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