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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深圳分行2024年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2024年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恒丰银行深圳分行2024年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7470,项目编号:HFSZHJZCG20240300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2024年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HFSZHJZCG2024030002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业务发展要求,拟入围5家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论证、法律咨询、调查取证、出具律师函、见证函、法律审查及谈判等非诉法律服务;(2)诉讼案件代理等诉讼法律服务,诉讼案件指的是招标人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含仲裁)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涵盖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数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7家时,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5名作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7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4、服务期限:自签订入围框架协议之日起共计3年(每年结束后对律所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律所退出律所库),具体服务采购事项的期限以单项合同签订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年检材料复印件,接受分所投标。
如出现总所与分所同时投标,则只接受总所参与投标,如同一总所的多个分所同时投标,则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分所参与投标。
4.2投标人至少拥有5名(含)以上执业律师,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4投标人入围后的报价应符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中对于风险代理收费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4.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7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罪、串通投标罪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五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8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4.9律所及拟指派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没有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6.5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须在招标人网站(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注册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09会议室。
7.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律所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恒丰银行官网(www.hfbank.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室
项目负责人:董韬、杨云梅、何琴琴、孙婉超、闵代道、金煜尧、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dongtao@gcbidding.com 、yangym@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7470(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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