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S226省道玉环城区连接线工程(漩门至城南段公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商品混凝土、围挡、地材)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S226省道玉环城区连接线工程(漩门至城南段公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商品混凝土、围挡、地材)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潍坊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FCG-2017-504
采 购 人:潍坊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附件二:招标文件申请表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1)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 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包件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包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
1装配式 围挡2*3.1mWD-0 120000中铁一 局集团 第五工 程有限 公司/2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 4)供货业绩至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4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 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 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所有 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 6.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 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2)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包件计量单 位包件数量招标人 名称包件售 价(元)投标保证 金(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
2商品混 凝土C20SH-0 14622中铁一 局集团 第五工 程有限 公司/2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具有合格的 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产品的生产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 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商品 混凝土强度等级、功能性(抗渗、抗冻、抗折)、耐久性(氯离子、碱含量)、施工性(塌落度、泵送、缓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提供成品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 024)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 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 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 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 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 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处罚期内的投 标单位。
商品混 凝土C254608
商品混 凝土C30273
商品混 凝土C35607

6.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所有资料 均须加盖公章(鲜章)。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3)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包件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名称包件售价(元)投标保证 金(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
3石粉0-2.36 mmDC-01t31463.89中铁一局集 团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碎石不得低于2000吨/天、石粉不 得低于1000吨/天。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 近两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投标物资供 货业绩至少一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 正在执行的合同)。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 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 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 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 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 函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 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石粉2.36-4. 75mm19790.93
碎石4.75-19 mm68095.47
碎石19-31.5 mm37192.29

附件二 二: 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
企业法人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人手机
办公电话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邮寄地址

文件后,磋商前及时关注交易系统采购业务下的“答疑文件”栏 目中下载答疑文件。
1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附电子版一份(U 盘形式递交)。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及磋商时间、响应 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0 分,逾期则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会 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15成交原则综合评审、合理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16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为 8.32 万元;每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格,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潍坊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潍坊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 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 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磋商合格条件和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磋商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3.1.1 营业执照原件;
3.1.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1.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1.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 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1.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及以上)并编入响应文 件,非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者不提供相关证明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1.7 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注: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以上有效材料原件,因证书年检或延 期的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磋商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证
明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2.以上证件中前 5 项为资格后审必备条件,磋商时须同时提供原始证明文件原 件,缺一不可,供磋商小组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详细评审及下
3
一轮磋商。
3.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其保证金;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供应商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潍坊市政府采购项 目的投标资格。
3.1.6 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承诺书,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 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 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 事项。
注: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代表
磋商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5、磋商费用
5.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 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 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至代理 公司。费用按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下表服务类规定的 80%计取。
4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 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 以上0.01%0.01%0.01%

5.3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6、答疑及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
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
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磋商文件的组成
7.l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须知
第二章 磋商项目内容
第三章 合同文本格式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审办法
7.2 除 7.1 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查阅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磋
5
商文件后 1 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 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
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8.2 磋商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 约束作用。
8.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 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
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通知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 磋商资料,一律为无效资料。
8.6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9、响应文件
9.1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1 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9.1.2 报价一览表;
9.1.3 报价明细表;
9.1.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
9.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1.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1.7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9.1.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9.1.9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参数及说明明细表 9.1.10 供应商 2014 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表;9.1.11 服务承诺书;
9.1.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9.1.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1.14 信用承诺书;
9.1.15 小、微企业声明函;
9.1.16 证件明细表;
9.2.1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9.2.2 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 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全权代表印章。
9.2.3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 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 A4 纸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 页夹装订。
9.2.4 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章。
9.2.5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采购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
鉴。
9.3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9.3.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
7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9.3.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盖章。
9.3.3 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响应文件的提交
9.4.1 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则不予受理。
9.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0、磋商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进行电汇或者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10.2 开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新城支行
开户账号:供应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经平台验证通过后 进行登陆,点击左侧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报名”按钮选择所报名项目并 填写信息—在报名页面上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阅读“生成子账号须知”内容,并点击“确认”按钮。当“潍坊银行”一栏提示交易成功,则生成子账号成功,点击“完成”按钮,在页面上面红色字体中查看子账号。(注意:保证金缴纳账号格式为 802090001421013894-*****,中间字符“-”为减号,并非下划线符号。)
10.3 保证金账号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不同供应商参与每包项目所生成 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至生成 的指定账号,逾期未缴纳至指定账号的,将导致投标(报价)被拒绝。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生 成的保证金子账号不同(子账号未生成视为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4 投标(报价)保证金退款表于开标时当场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将影响供 应商保证金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交响应文
8
件时,查验汇款凭证原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加盖 单位公章的退款信息证明两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附件)与响应文件一并交 予代理机构。
10.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10.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10.7 成交人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0.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并没收其保证金,已成交的取 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0.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8.2 成交的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10.8.3 向采购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10.8.4 串谋、借用资格资质的;
10.8.5 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沟通采购人、评委以获取成交 的;
10.8.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1、磋商报价
11.1 本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所报价
格应包含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及其他附
带服务的费用以及以上完成项目承包范围的全部费用等。供应商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
费用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一经成交,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最低报价不能作
为成交的保证。
11.2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磋 商中,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不能成交。第二轮报价时按照第一轮报 价下浮后的报价,其中组成报价的各项报价应按照与第二轮报价相同的下浮比例同比 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收此 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
9
12、磋商工作程序
12.1 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12.2 磋商评审小组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2.3 磋商评审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 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 商程序。
12.4 磋商开始,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磋商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 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12.4.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4.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4.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12.4.4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达成的意向,以书面形式由全权 代表签字确认后提交,并同时提报最终报价。
1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12.5.1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 综合评分。
12.5.2 确定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结果,采购人审核确定。
12.6 签订合同协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
10
1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12、适配服务方案
(自行设计说明,包括总体适配服务方案、简易辅助器具适配方案、复杂辅助器 具适配方案施等)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服务承诺、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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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响应(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
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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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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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证件明细表
单位名称:
证件名称类别数量备注
营业执照、组织税务登记证、原件
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014 年至今同类项目合同(附同类业绩统 计表)原件
退款信息(内含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2 份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
…………

注:1、此证件明细表中证件原件,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携带。
2、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所有原件请放入一个单独包装袋内(此证件明 细表由投标单位自行打印放入袋中)。
3、此表与原件在开标前交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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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 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较低的一方排 位靠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 方排位靠前。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 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本项目预算价为 8.32 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在评审过程中磋 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且其磋商总报价可能低于其 成本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 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投标,磋商报价严重不平 衡、不合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政策性功能:
1、优先采购:
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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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的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70 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25 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1)节能产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最新一期公布的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 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节能产品报价清单。三者缺一不可,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 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范 围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环保产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最新一期公布的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 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三者缺一不可,并将相应复印件 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 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小微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 扣除计算方法如下: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小、微 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6%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原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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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缺一不可,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 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以及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中小 企业声明函》原件。以上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如投标人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 业的给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监狱 企业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合计×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投标人 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 关部门,禁止其 3 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等须同时将复印件做到投标书中。
二、评审办法
1、报价(30 分)
1.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2、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30 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
1.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8.32 万元,报价超出预算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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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方案(40 分)
(1)评价供应商总体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工作方案细化程度,6-10 分。
(2)考查供应商是否拥有数量充足、稳定的专业维护队伍保障高效的售后服务,优得 7-10 分,良得 4-6 分,一般得 1-3 分。。
(3)对于简单辅助器具的发放计划是否完善,可操作性,执行度在 6-10 分范围 内评分。
(4)对于复杂辅助器具的适配是都有完善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在 6-10 分范围内评分。
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0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价,在 4--6 分范围内评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优惠条件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2-4 分)4、供应商实力及业绩(10 分)
(1)考查供应商概况、规模、社会信誉、综合实力、专业程度等方面情况,在 2-5 分范围内评分。响应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2)考查供应商 2014 年至今完成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适配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在人民币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每一项得 3 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 万元以下 的得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为 5 分(开标时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5、项目负责人答辩(10 分)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要求提问,由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根据各项目负责人答 辩情况在 1-10 分内打分。不答辩者得 0 分。
具体评标,由磋商小组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经算术平均值得出各投标 人分数后汇总,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出名次。宣布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和拟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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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拟中标人投标书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拟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 评标结果最终宣布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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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退款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账号:
退款金额:
投标人(全套财务印鉴及单位公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以下附:
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必须和以上退款信息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注:1、缴存和退还保证金时必须为同一基本账户(磋商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 件,磋商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均需按此格式提供退款信息(清晰打印)。 3、本附件一式两份投标时单独提交。 4、若投标人不提供本信息证明,则由于迟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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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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