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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182202400007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07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环保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百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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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1(项) ¥507,500.00 ¥507,500.00 (1)技术要求
1)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技术服务与试验部分:
1.1.1 项目建设地点和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地点:根据成都市土壤详查结果、成都市耕(园)地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彭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初步结果,本次示范选定彭州市受污染水田面积大于2000亩的3个镇(街道)作为耕地安全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区域。本次项目实施面积为10000亩。项目具体实施地点为九尺镇龙福村、青春村;天彭街道白庙村、雷音村;丽春镇天鹅村、利和村、白果村、碧鸡村。
1.1.2 实施计划:根据彭州市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为土壤重金属镉超标低风险区域和种植的农产品主要是水稻稻谷重金属超标的现状,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示范,试点技术体系为:一是施用生石灰(土壤酸碱调节剂)调节修复;二是施用硅肥钝化修复;三是施用土壤调理剂防控;四是优化施肥施用生物有机肥。
1.1.3 实施进度安排:
2024年1月-4月:完成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采购工作;
2024年4月-6月: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完成作物育苗移栽工作;完成田间布置、土壤调理剂等施用工作;
2024年6月-9月:完成作物田间管理,土壤与作物样品采集与送检工作,完成作物收获工作;
2024年9月-10月:完成送检样品分析检测工作;
2024年10月-12月:完成总结报告编写、评审与验收工作。
1.2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数量、实施单位等情况
1.2.1根据成都市土壤详查结果、耕(园)地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彭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选定彭州市受污染水田面积大于2000亩的九尺镇、天彭街道、丽春镇3个镇(街道)作为耕地安全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区域,开展10000亩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其中:九尺镇3000亩、天彭街道3500亩、丽春镇3500亩。
1.2.2试点示范主要技术体系为:一是施用土壤调理剂防控3000亩,实施区域为九尺镇;二是施用石灰(土壤酸碱调节剂)调节修复3500亩,实施区域为天彭街道;三是施用硅肥钝化修复3500亩,实施区域为丽春镇;项目区全部配施生物有机肥。详细如表1:《彭州市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治理示范分布》
表1《彭州市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治理示范分布》
编号 技术体系 总实施面积 实施地点与分布
1 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防控 3000亩 九尺镇龙福村、青春村
2 施用生石灰(土壤酸碱调节剂)+生物有机肥调节 3500亩 天彭街道白庙村、雷音村
3 施用硅肥+生物有机肥钝化修复 3500亩 丽春镇天鹅村、利和村、白果村、碧鸡村
1.3 技术服务与监测点试验
在彭州市土壤安全利用类区域的九尺镇、天彭街道、丽春镇3个镇(街道)开展共计10000亩的耕地安全利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项目技术服务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3.1对项目提供具体规划与技术支撑,在项目修复治理区域,按500亩设1个效果监控点,总共设置20个治理修复效果监测验证试验。
1.3.2 针对修复治理区进行土壤与农产品样品调查、采集、送检与实验数据及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前进行土壤样品调查、采集、送检与数据分析共计20个;作物成熟期进行土壤与农产品采样、送检与数据分析各40个。其中,土壤要求检测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以及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共13项;农产品要求检测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所有样品送检结果需附具有CMA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1.3.3完成项目实施成果报告编制1套、耕地安全利用评估报告1份。
1.4 项目示范与治理修复治理
1.4.1施用生石灰(土壤酸碱调节剂)调节:石灰施用量为100公斤/亩;技术参数要求:产品为生石灰,形态为粉剂产品,适用于酸性土壤。
1.4.2施用硅肥钝化修复:硅肥(喷施)施用量为2.0公斤/亩;技术参数要求:适宜于水稻种植。
1.4.3土壤调理剂防控:土壤调理剂施用量为50公斤/亩;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形态为粉剂或颗粒状产品,适用于酸性土壤,pH值为10-12。
1.4.4生物有机肥防控:生物有机肥施用量200公斤/亩;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NY884-2021)行业标准。2)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运行维护部分:
2.1技术、服务要求:
2.1.1、项目建设时间、地点
按照《农田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对九尺镇的金鼓村稻-菜-菜种植模式的面源污染监测点和濛阳街道猕猴桃的面源污染监测点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面源污染动态监测工作。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的12月,完成一个监测周期的面源污染监测工作。九尺镇的监测点完成菜-菜-稻的监测任务,濛阳街道的监测点完成猕猴桃一年的监测任务。
2.2 监测内容
2.2.1地表径流监测
地表径流监测点设常规对照、

合同金额: 507,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合同.pdf
2024年彭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合同.pdf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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