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ZZ0240184 二、项目名称: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时尚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 3.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2号自编一栋104 | 1,155,100.00元 |
合同包1(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时尚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2号B区首层 | 面积分布及基本要求: (一)交通便利,便于群众上门办事,租赁区域应距离红卫地铁站B1出口直线距离在1000米以内; (二)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周边环境舒适,租赁区域应具备空调系统、地胶地板与格栅铝扣天花(不少于700平方米),具备双侧明亮窗口以及前后3个以上进出门,租赁区域所在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0米; (三)租赁区域所在园区应提供便捷的生活配套商业网点,如人才公寓、便利店、餐馆、规划停车位不少于300个。 (四)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五)交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使用 | 1年 | 1.供应商提供租赁物的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网络线路,日后需要配套的其他设施由采购人负责及承担费用。 2.租赁期内,供应商提供水、电负荷(现有电负荷为100千瓦)给采购人使用,如采购人需增加水、 电负荷的,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办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租赁期间,租赁办公大楼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人自行做好安全、防火、治安等方面工作。 4.租赁期间,供应商须同意采购人在不损坏原建筑物结构的情况下的所有规划及装修项目。采购人负责对租赁区域的日常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天花、外墙、地面及电线、网线、空调等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如租赁办公大楼发生非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的,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负责修缮,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租赁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均由采购人负责。 7.租赁期满,采购人在租赁期间配备的所有能活动的设备及器具(即可拆卸的)可自行拆走,所有入 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均属供应商所有。 8.报价要求:总报价应包括租赁区域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含税)。 | 1,155,100.00 |
李震、林晓娜、何铭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1.7215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州市时尚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55,1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1)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拟租赁标的地理位置 根据《黄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黄埔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埔民[2020]38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申请人拟租赁的九佛社工服务站和颐康中心办公场所必须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且需要在较为核心的地理位置,方便服务于辖区内的目标人员。 (2)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拟租赁标的楼层要求 根据社工服务站和颐康中心办公场所的特殊使用要求,拟租赁的物业必须在首层,方能够满足社工服务站及颐康中心办公对外的使用性质及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租赁成本的经济性 拟进行单一来源租赁的标的物业,各方面均完全具备申请人租赁后直接使用的标准,拟租赁的价格符合同一地段内及相同时间段内的物业出租价格水平,且略有下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凤美小区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魏先生
电话:020-875540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时尚智造投资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