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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AGGCJSHGXHD240425124011)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通信蓄电池组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方(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能力要求:7. 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业主指定区域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1. 提供投标方(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 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或流通型企业。
3. 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4.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 品牌要求为:荷贝克、德国阳光、埃克赛德(GNB)。流通型企业要求提供品牌授权书原件。
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业主指定区域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6日15时30分至2024年05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郑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6736663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4月26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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