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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集团阳泉新瑞昌机械有限公司设备2024年4月电动单梁起重机物资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40901646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15 06:23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4-17 06:24


物料信息
优先展示询单订阅命中行
采购总量: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LD16T-22.5m


1


2024-05-15




1到第1页共 1 条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阳泉市郊区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荫营镇下烟村阳泉新瑞昌 机械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 一 报价要求:报价(需注明单价、税率以及价税合计金额)税率13%。报价价格包含设备、安装、验收等一切费用的包到价,需进行第三方检验的费用应包含这报价中。 二、资质要求:报价时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资质,如为代理商的请提供(上传)有效的授权代理证书。 三、售后服务:1、中选单位负责提供中选产品所需的相关质检资料。 2、保质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12个月内)如果不是因操作不当和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现质量问题,中选单位负责进行免费更换。 3、中选单位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立即响应,电话或网络渠道解决问题,用户无法解决时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四、供货时间规定:中选单位按询单内的交货期供货,交货时需持加盖中选单位公章的成交通知单4份,(供应部库房1份、合同签订附件1份、财务挂账附1份、存档1份),及质量服务承诺书原件。 五、付款方式:中选单位货到合同约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入库和正常使用后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结算,支付方式为现汇或电子承兑。买方在3年内分期支付90%货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给出卖人(不计利息)。 六、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七、交货地点:送货至阳泉新瑞昌机械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荫营镇下烟村,联系人:高飞,电话 :15835311180。 八、交货时间:中选单位按交货期供货。如是进口件,备注进货时间。 九、中选单位按交货期供货,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惩罚性违约金。如因出卖人延迟交货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还应向买受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十、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尺寸要便于货物的装卸和搬运,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到达卸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辅助卸车,需人工卸车的货物,由中选单位承担费用。 十一、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二、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单价较低规格繁杂的密封类、标准紧固件类、工具类等杂品或涉及配套使用的,按整包中选;整包中选要求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涉及配套性的除外)。 开标后报价单位接到发询单位电话或微信通知开始联机洽谈后,需尽快在联机洽谈中对发询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如接到通知24小时内未回复的视为自动弃标。 十三、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 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四、如询所报配件与询单配件规格型号不符(原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保证配件互换可正常使用。 十五、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5615907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四、技术条款:
技术要求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序号 材料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6T-22.5m 台 1 12月 含大车运行机构、主梁、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电气设备。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1.设备使用的环境:使用跨度为7.5-22.5米工作环境温度在-25°-+40°。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设备产品需要满足的相关标准要求。 2.按标准JB/T 9008.1-2-2004配电动葫芦16吨含电机13kw及钢丝绳(起升高度12米)。 3.LD型16吨电动单梁起重机按标准J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设计制造。选用纽科伦、东升重型机器、大连重工品牌。 4.安装时要执行GB/T6067.1-2010《起重机械安装规程》。 5.按现场条件要求进行滑触线拆装,限位改造、导轨调校与加固。 6.操作方式:地面遥控操作。 四、证件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检验报告、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必要证件的要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对评标和验货需要的证件分别明确要求。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生产厂家确定,生产厂家承担运费。 2.供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地到达目的地。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供货及时、配有专业人员到矿送货、卸货、运费与卸货费用由供货单位负责;数量准确;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对其产品负责,随叫随到,包退包换. 七、检验要求 1.由采购方组织验收。 2.在货物入库前,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 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检验, 3.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有不符之处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4.供应商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采购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采购方 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若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 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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