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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重点山洪沟高马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猇亭区重点山洪沟高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 宜发改审批[2024]2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马河防洪治理工程等级为IV等,该项目治理河段总长3.47千米,其中:高马河干流段1.83千米、闵家溪支流段1.64千米。高马河干流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闵家溪支流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次要、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3.47千米;岸坡护砌4.35千米,其中:高马河段1.07千米、闵家溪段3.28千米;拆除重建桥涵3座;改造漫水桥1座。
2.2 项目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 项目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 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 A 证、B 证、C 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要求。)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8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 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 2023 年 11 月~2024 年 3 月任意连续 3 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与招标人存 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 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23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 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 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 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 通过互联网在线参  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  的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猇亭区星光路 99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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