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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机塔筒与锚栓采购Ⅱ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机塔筒与锚栓采购Ⅱ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200)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26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29 00:00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机塔筒与锚栓采购Ⅱ标段【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20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63625903.05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65870197.13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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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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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2834699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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