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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桩招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招商项目(二次)

中标人名单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91520114MA7DEC9M8G贵阳矿能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其他/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招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PCG202404000038-1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邀请范围:公开
二、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招商项目(二次)标段编号:TPCG202404000038-001-2标段内容:1.招募内容:面向全国公开招募综合实力强,建设实力突出的合作供应商,为招商人服务区域内的电动车主打造便捷、快速、可靠、安全的充电服务及体验。2.建设区域:河滨公园旁原财经学院内、盐务街原贵州省商学院内 、罗汉营原贵州大学校区内。(具体场地情况详见附件“建设区域”)3.建设要求:可建设充电桩的停车位预估数量:盐务街校区20+罗汉营校区30+河滨校区50(此数量为暂估可建充电桩车位的数量,一个充电桩可供多个车位充电,最终分成以招商人确认建成的充电桩运营收入进行分成,本次招商不对充电桩型号做限制,满足招商文件要求即可,充电桩投入运营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合作供应商承担),招商人为合作供应商提供安装充电桩的场地并协助合作供应商进行管理。4.合作期限:五年,自本合同书签署之日起计算。5.合作模式:5.1招商人提供场地给合作供应商在该位置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与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停放位置、充电桩安装位置、配套设施安装位置、电缆沟及管井位置、道闸安装位置(如需要)、车辆行驶的周边通道等。为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营所需的一切场地,项目建成后用于社会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5.2合作供应商负责充电桩场地的建设包括设计方案、供电报审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建设、产品提供、软件平台提供、广告宣传运营、充电桩及设备基础建设、相关消防手续报批、申报施工许可证、建设运营全过程的环保报批、充电桩的建设及后期的运营管理、供配电设施设设备建设及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等。合作期间,合作供应商投入的一切设施设备产权归合作供应商所有。招商人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费用审核,完全由合作供应商自行支配。5.3在合作场地内招商人不得在与同类型公司合作建设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等。6.项目建成后收益分成6.1由合作供应商全资投入建设该项目,招商人负责协助合作供应商建设、管理及提供场地。6.2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三个月开始,在充电桩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当招商人的分成收益不能达到招商人以实际车位数量进行停车运营收益时,合作供应商给予招商人的收益以300元/车位/月兜底;在充电站运营的第五年起招商人收取的兜底金增加5%,在充电站运营的第七年起招商人收取的兜底金再增加5%。6.3项目合作期间,在未取得招商人同意的情况下合作供应商不得对此次合作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若合作供应商擅自对本项目进行转让或分包,招商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6.4合作分成以合作供应商所报的“招商报价一览表”执行。7、结算方式7.1分成费用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次月15号前合作供应商向招商人提供上季度的财务报表,合作供应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经双方核定完成后,在完善所有票据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合作供应商向招商人支付上季度的收益。合作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招商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合作供应商责任,并且赔偿招商人相关损失,招商人可单方面终止合作。8、其他事项8.1本项目所有充电桩全部完成建设后,若合作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增加充电桩时,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招商人同意合作供应商可以扩充充电桩数量,经招商人审批同意后合作供应商方可根据需求进行建设(新建桩的分成按原比例执行)。8.2合作供应商需确保充电桩在运营中用电安全,充电桩建设前需对使用的电力设备进行专业评估(评估费用由合作供应商承担),必须增设专用供配电设施设备,禁止与现有供配电设施设备混用。(合作供应商需承担充电桩运营中的所有安全责任)8.3合作供应商需合理设置充电桩位置(充电桩位置设置需得到招商人同意),优先选择停车场内独立的区域或里侧的位置,确保充电桩对停车场内交通影响降至最低。8.4充电服务的经营管理由合作供应商独立开展,安全责任由合作供应商自行承担,合作供应商需在充电桩运营期间购买相关安全责任保险,并且对充电桩运营期间造成安全事故或因充电桩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部承担。8.5合作供应商需在充电桩投入运营后,合作供应商应按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负责充电桩的安全运营、效能、质量检查、检修与保养维护等。8.6合作供应商在贵阳市南垭路67号办公区域内自费建设4个以上的充电桩,并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管理等行业标准,免收300元/车位/月的兜底费用。营业收入按招商人20%,合作供商80%比例分成。8.7本合作项目如遇处置开发、政府规划征收等原因导致本合作项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作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且招商人经营管理行为,招商人不承担合作供应充电桩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告媒体及公示日期 
公告媒体: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 2024-05-15 00:00至2024-05-15 17:00
四、 成交信息 
序号                   成交人名称                            成交价格
1      贵阳矿能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         / 
五、备注 
成交供应商名称:贵阳矿能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保底分成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服务费Y%分成:25% 
(因系统原因,成交价格以此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贵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二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人名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16楼 
联系人:周治旭 
联系电话:18985515517
更正原因说明
因发布成交结果公示,需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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