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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火街道投创中心交通设施和人行道提升工程(下应北路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潘火街道投创中心交通设施和人行道提升工程(下应北路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为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2110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825198元。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及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09时3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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