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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HP2023-DN-C002]定南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
甲方(采购人):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江西腾鼎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01 月 11 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赣 州厚璞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定南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ZHP2023-DN-C002)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要求及其他有关合同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 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
1 定南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提升项目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肆仟元整 ,即 RMB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该合同总价 是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及其用户 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 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法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三方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及费用。
第四条服务质量
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 合合同附件 1 的要求。(注:合同附件 1 指采购项目需求的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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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
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并交货(含安装调试),在签订采 购合同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所有采购内容并使甲方相关人员取得拟扩项项目上岗 证,确保甲方按上级时限要求取得拟扩项项目的 CMA 证书。
2、履行地点: 甲方 指定地点。
第六条 付款进度和方式
付款方式:设备采购供货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写 427000.00 元);乙方完全按要求履行相关服 务,且甲方在上级时限要求内取得 CMA 证书的,在取得 CMA 证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申 请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 5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写 427000.00 元),不计利息;如甲方未能在上级时限要求内取得 CMA 证书的,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 20%的 违约金;如甲方已在上级时限要求内取得 CMA 证书,但乙方未完全按要求履行相关服务 的,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乙方户名:江西腾鼎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收款账号:791906088110901
乙方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铁路支行
第七条 验收
1、交付标准和方法:
2、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验收建议,甲方在接到验收 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 验收报告。
第八条 售后服务:
对本次拟扩项所采购的设备提供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
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 7X24 小时远端技术支持,提供高效的服务,当出现故障
后应在 2 小时内响应。如远端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 2 小时
2
内响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6 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确保设
备正常运行的零配件,免费对设备进行保修,如果产品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
并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产品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由此
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须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所需
的零配件及维修服务,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 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的 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总额的 5%,逾期交付部分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服务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成果材料。乙方向甲方 支付服务总额的 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整改,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服务,乙方退回全部价款,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 失。
7、乙方所服务内容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构成对甲方违约的,违约金按第九条第 3~4 款执行。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 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 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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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采购代理
机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合同附件:
附件 1:采购项目需求的技术部分
甲方(盖章):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乙方(盖章):江西腾鼎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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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采购项目需求的技术部分
一、项目总体需求
1.总体要求
乙方须完成采购项目所列明的所有采购内容,并以甲方实验室现状为准,对仍存在 的不符合 CMA 资质扩项条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装修、场地布局、采购清单外 的仪器购买、设备维修等必要的未尽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完善解决,确保达到 CMA 资 质扩项申报条件要求,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取得拟扩项项目上岗证,确保采购人按上级时限要求取得拟扩项项目的 CMA 证书。
在扩项任务完成前,乙方须派驻 2 名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开展资质认定工作。扩项任 务完成后,仍须继续保留 1 人长期(完成设备供货后两年内)在甲方驻守,协助甲方对 所采购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等。
2.拟扩项项目
(1)按照文件要求,甲方需完成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1“地 表水环境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除粪大肠菌外)和表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 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共计 28 个检测项目/参数。
(2)甲方目前已有的资质能力为:水温、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 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 铬、铅、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电导率、色度、悬浮物、总铬、透明度 和流量共计 27 个检测项目。甲方还需扩项的检测项目/参数具体见下表:
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序号 名称
1 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方法 3 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2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方法 1 萃取分光光度法
项目 3 硫酸盐 HJ 84-2016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4 氯化物 HJ 84-2016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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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B11911-8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 GB11911-8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 硝酸盐 HJ 84-2016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8 社会环境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9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10 交通噪声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 640-2012
11 环境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12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3 环境空气 二氧 化硫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 度法 HJ482-2009 及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
14 环境空气 氮氧 化物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79-2009 及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
15 环境空气 颗粒 物
16 环境空气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17 固定污染源废 气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18 固定污染源废 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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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固定污染源废 气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20 固定污染源废 气 一氧化碳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973-2018
21 水质 钾和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4-1989
22 水质 钾和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4-1989
23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5-1989
24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05-1989
25 水质 钴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958-2018
26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
27 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7-2015
28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29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30 亚硝酸盐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84-2016
31 亚硫酸盐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84-2016
32 磷酸盐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84-2016
水质、噪声、废 气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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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监测能力的培训服务以及扩项取证服务内容
乙方需提供环境监测能力的培训服务以及扩项取证服务,以确保顺利完成甲方技术 能力提升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
乙方需按照甲方待扩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2)检测技术培训
根据扩项参数的标准,乙方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检测 实操流程、检测原始记录要求,地表水采样技术要求、申请项目的方法验证要求、能力 验证及不确定度要求等。
(3)上岗证考核阶段
在开展上岗证考核前,乙方需组织人员开展模拟考试,从理论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 以确保甲方人员顺利通过上岗证考核。
(4)管理体系运行和完善
乙方需提供技术专家协助实验室发现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提出纠正措 施,需要时可能要修改文件。
(5)指导进行设备计量溯源和期间核查
在运行过程中,乙方需指导甲方进行设备计量溯源和期间核查,以确保满足资质认 定对设备管理要求。
(6)扩项参数的方法验证
针对扩项参数,编制方法验证报告,由技术专家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合 理性。
(7)组织实施内部审核
乙方需提供咨询专家协助指导编制内审计划、内审检查表、开具不符合报告、编制 内部审核报告,组织内审,并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展纠正措施。
(8)管理评审
完善 2023 年度管理评审资料,并对管理评审的输出进行跟进纠正。
(9)扩项材料提交
乙方需协助甲方提交扩项申请的相关材料,并完成材料文审的整改,以便顺利安排 现场评审。
(10)现场评审及不符合项整改
8
乙方需提供咨询专家指导甲方开展现场评审,并对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进行整 改,制订整改计划和纠正措施,提供整改报告的样本,指导整改报告的编制完善,确保 实验室的整改报告能通过检查,并得以完成实验室扩项工作。
4.设备校准和维护服务
(1)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完成甲方资质认定所需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2)制定设备维修维护计划,并按期完成维修维护。
(3)协助甲方编制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制定期间核查计划。
(4)协助甲方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并提供实验室设备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
5.质量管理系统
乙方需提供一套质量管理系统给甲方,甲方可运用质量管理系统工具管理实验室日 常运行体系。
提供的质量管理系统包含:体系文件、人员档案、设备档案、检测项目、检测标准、物资管理、八大计划 7 个模块。当业务扩展和变动时,系统可提供灵活的维护机制。系 统管理员能够以非代码方式在用户操作界面进入当前界面的配置平台按客户要求自行 配置界面的显示字段、调整表格显示字段及调整字段顺序以及通过非代码配置数学函 数、逻辑函数、日期函数等各类函数实现表单内和不同表单之间的字段逻辑。
二、完成拟扩项项目所需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1 恒温恒湿称重台(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1 台 WRLDN-6700
2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 台 PX125DZH
3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1 台 ZR-3260D 型
4 噪声仪(噪声) 1 台 AWA6292
5 空气/智能 TSP 综合采样器(环保空气颗粒物 综合采样器) 1 台 ZR-3924
6 原子荧光自动进样器 1 台 配套 AFS-8220
7 原子吸收自动进样器 1 台 配套 A3AFG-12
8 PH 计(需含耐强酸、强碱、高盐、低离子、氢 氟酸电极头) 1 台 PSHJ-6L
9 溶解氧仪 1 台 JPBJ-609L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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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环境监测试剂耗材(不少于两年正常运行所需 的使用量) 1 批 根据申报法的扩 项项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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