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综合试验楼3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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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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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综合试验楼3设计施工总承包
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更改事项:
1. 招标文件第3页合同估算价内容更改为:15000万元。
2. 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第3.2.4条内容更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0万元。
3. 招标文件第25页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负责人业绩内容更改为:设计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5分,最高得5分(满分5分)
4. 招标文件第96页至第135页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相关内容全部替换,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业主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 2016年11月1日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综合试验楼3
B+U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书
整车制造部制造工程
2016-09-20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会签: 日期:
批准: 日期:
更改记录:
序号 | 通知号 | 日期 | 所在条款 | 更改人 | 主题内容 |
第一章
1.工作概况
1.1综合试验楼3内发动机试验室、整车排放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及辅房、办公区等土建及公用设计施工。
1.2 土建设计施工包括:建筑、结构、装饰;公用系统设备基础及支架、地沟。
1.3 公用系统包括:电气系统、暖通、动力管道、消防控制、IT(包含土建部分、配电系统、联合支架)及给排水系统。
2.资质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机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要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
3.工期要求
3.1 工期4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业主依此进行质量评定。要求外观质量达到优良,整体质量达到合格。
4.2主要材料与设备需提供样品,经监理及业主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
5.文明施工
5.1进入工地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民工必须穿戴统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工作牌。
5.2施工现场必须建临时围墙封闭,进入工地的主入口必须挂牌标识项目名称和承建单位并符合柳州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5.3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整齐布置,承包商临时设施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费用,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排水设施、办公设备等。
5.4搞好施工现场“5S”和目视化工作,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必须堆放整齐并标识。
5.5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工完场清。
5.6搭建临时设施所用的材料及标准应符合柳州市文明施工相关规定。
5.7节约用电,大型用电设备必须自备柴油发电机。
5.8基础开挖前必须仔细察看地下管线,严禁盲目开挖。
5.9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退场时必须按业主的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6.施工管理
6.1一般要求
6.1.1承包人必须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具、设备、脚手架、起重机等。
6.1.2所搭设的外墙脚手架除满足国家安全规范外,承包人必须每层底面满铺竹笆并在竖向外设双层密目网,垂直安全通道不少于2个。
6.1.3施工场地将于合同发出后交给承包人。承包人负责在现场附近发标人指定之场地设立临时办公室、工人宿舍、加工场地及工具和物料堆放间,并在施工期间负责维修。承包人也必须负责构建并维修所有的临时道路、临时雨水及污水下水道。所有的临时下水道必须接入发标人指定的管道。所有临时设施及管道需在竣工后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在施工时若因施工需要,承包人需负责迁移并重建部分临时建筑物,承包人需承担所有的费用。
6.1.3.1承包商应在开工前在业主规划的区域搭设施工临时办公等设施,临建房既可以为单层也可以为两层,结构采用彩钢夹芯板钢结构形式,临建房应美观牢固,洁净明亮,办公房门前路面硬化。
6.1.3.2施工现场不允许设置卫生间,卫生间应设置在生活区域,要求设置有冲水装置,卫生间的地面及墙面贴瓷砖,污水需经化粪池后安装排污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6.1.4承包人必须定期清除所有建筑及生活垃圾,且必需确保道路正常通行的车辆不受阻碍,并运至厂外合法的投放地。
6.1.5承包人可从发标人指定的供电及供水系统接临时电及临时水。承包人必须负责从此接点到施工现场的一切供电、供水的临时设施安装(须有计量装置),并在施工完成后清除这些临时设施以及接点的恢复原状,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费用计算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管道冲洗,试压,系统调试用水需要承包人专门在工程报价中予以列出。临时用电从从南地块动力站房配电室高压柜接入,在施工现场安装临时变压器,并预留工艺设备临时用电接口(2个250A低压开关),水从南地块动力站房接入。
6.1.6承包商需成立抢险救灾队伍,以防在突发自然灾害条件下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进行保护。
6.1.7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场地排水,防止汛期雨水倒灌。必须确保周围道路上车辆通行不受阻碍。承包商除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洁、防台防汛工作外,还须负责业主方指定的公共区域内的环境保洁、防台防汛工作。费用必须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该部分费用。
6.1.8施工区域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规范设置临时消火栓及移动式灭火器)并在竣工后拆除。
6.1.9承包商在开始临时性设施的施工之前,包括但不限于用彩钢板封闭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搭建及临时水电接入,必须事先向发标人或其指定代表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图和计算参数,获得发标人或其指定代表对这一特定部分设施的施工和安全审批。对各种临时性设施,都必须正确设计及施工,确保设施的重量直接传递在地面上。发标人对临时设施施工的批准,不代表减轻承包商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发标人或其指定代表有权对承包商提出的方案和施工要求修正。施工区域必须进行单独封闭围护,围护要求采用彩钢板,高度必须达到2.0米以上。若在总体施工时要求拆除及移位,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费用必须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该部分费用。
6.1.10承包商建现场临时办公室时应考虑为监理提供一间25平方米左右的活动板房,该部份费用列入临时设施费。
6.1.11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负责拆除所有临时办公室及临时设施,经业主主管部门确认后运至厂外合法地点。
6.1.12在临时性设施开始施工之前,承包商负责对所在区域的相关设施进行保护、隔离或转移。承包商应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对各种设施、公用动力管道、生产设施及其它类似设施造成破坏,一旦损坏由承包商负责赔偿及修复。
6.1.13承包人应考虑到施工现场有其他承包商与之共同工作, 承包商的施工受到出入通道、以及邻近生产车间、建筑物、道路以及其他承包商的工作区域等方面的限制。承包商的报价应考虑上述各方面的限制及其影响后果。包括由于在不影响其他承包商工作的前提下达到进度要求的协调、施工协调、协调发标人和其他承包商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工艺设备安装、信息系统、厂区消防、厂区动力管道、厂区电气、厂区给排水、废水、厂区道路、管廊及场地等承包商。承包人在安排其工作时必须保证现有的道路保持畅通,现有的生产活动不受干扰或停顿。
6.1.14承包商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限速等各项行驶规定,在施工时,施工行驶的车辆必须确保安全,不能倾倒或碰撞厂区已有的公用设施,如有意外,承包商应负责赔偿及修复;承包商的施工车辆在与生产物流车辆相遇时,必须遵照生产物流车辆先行原则。
6.1.15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对施工环境的规定组织施工,因违规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及停工,一切损失均由承包商负责。
6.1.16安全方面需执行国家、地方及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因安全出现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业主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并有权对承包商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问题整改完成后承包商需书面申请复工,经业主、监理检查认为合格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承包商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损失。
6.1.17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承包商需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损失。
6.1.18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柳州市规定的三通一平,完成厂区道路至市政道路,办公区卫生间化粪池施工单位应定期清理。按SGMW《研发中心施工区域规划报告》要求对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围挡、临建、通道的设置。
6.2特殊要求
6.2.1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所述的分段竣工日期,交付使用的时间节点交付工艺设备安装。 在交付工艺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必须搭设防护设施,以避免灰尘、构件及其它物品落到生产设备上造成损坏。
6.2.2对与已建车间连接室外管线(如上下水道、消防、电缆等)和施工区域周围厂区总管,承包人在施工时加以保护,使其在施工期间能正常运行。若施工原因确须拆除管线的,则应铺设临时管线以替代。
6.2.3本次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种介质停送流程和规章,并做好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搭设防护设施,以避免灰尘、构件及其它物品落到生产设备上、公用动力等设施上造成损坏。确保施工安全,并在申请的时段、区域内按时完成工作。承包人必须按业主要求对现场进行清洗,在有交叉施工的场地须搭设防护设施。
6.3安全管理
6.3.1遵守SGMW职业安全健康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创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
6.3.2本工程的安全施工严格按照SGMW《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指导手册 2016版》、《预选承包商及外包服务商安全征询表》、《承包商及外包服务商工作危险分析表》(含方案)执行,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作为附件提供。
6.3.3承包商必须要求其设备供应商遵守SGMW《健康与安全设计标准-3.0》(DHS-3.0)的规范,如有需求,其设备供应商可提前与SGMW安全部门联系。
6.3.4在能量(电气、压力气体、压力液体、重力等)的设备安装时必须遵守SGMW能量锁定控制流程。
6.3.5消防系统关键设备供应商及消防系统的安装承包商的选定须经过SGMW的评审与认可。
6.3.6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项目在设计与施工安装方面存在安全技术问题而需要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商负责,SGMW不会因此而增加项目费用。
6.3.7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等)和消防系统必须经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而且所有经政府主管部门和(或)SGMW确认的安全问题都得到解决后方能通过SGMW的安全验收。
6.3.8SGMW可单方面判定所有的公用工程设施是否已经符合SGMW的安全要求。
6.3.9进入施工现场的承包商人员必须配备劳保用品,并做出合理的劳保用品的详细预算,业主对该部分预算不须让利。
6.3.10每项作业开始之前,承包商必须彻底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并做出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所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业主的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承包商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基础的安全培训并提供有针对的岗位安全指导。
6.3.11承包商必须以协议的形式同意遵守SGMW所有的安全规定,若有违反,将无条件的接受SGMW的处罚,包括中途终止合同;承包商须以协议的形式要求其分包商遵守SGMW的所有安全规定,并制定相关处罚规定。
6.3.12承包商必须至少配备机械安全、消防电气安全和交通安全等三名专职的安全工程师,上岗之前接受业主的培训和面试。
6.3.13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必须按时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安全例会。
6.3.14承包商必须提交每月劳务工工资发放表给业主。
6.4质量控制
6.4.1组织机构明确。
6.4.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以实现业主要求的质量目标。
6.4.3制定详细施工方案。
6.4.4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6.4.5做好施工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对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4.6必须对分包商的制作质量进行过程控制。
6.4.7承包商必须配备专业工程师,土建工程师2名,电气工程师2名,暖通及给排水工程师1名,消防控制工程师1名,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
6.5进度控制
6.5.1按照B&U主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月计划和周计划)。
6.5.2审查批准施工分包商的实施计划。
6.5.3检查跟踪施工分包商进度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分包商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业主要求的工期目标。
6.6投资控制
6.6.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除业主提出的工程量增加可按工程变更进行合同增补外,其他任何情况发生的工程增补均不予签证。一旦发生工程变更,要求承包商必须在三天内办理完变更手续并提供变更工程造价预算。
6.6.2工程进度款经监理、业主审核后按完成节点支付。
6.6.3所有工程款支付必须出具当地的建筑营业发票,当月开具发票次月支付工程款。
6.7合同管理
6.7.1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并按分包合同严格管理分包商。
6.7.2承包商应避免与分包商发生合同纠纷,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或SGMW的形象,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后果均由承包商承担。
6.7.3 承包商必须服从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与指挥。
6.7.4 承包商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技术协议、设计图纸文件等规定、规范和依据来履行承包商职责外,同时也必须遵守并按照业主在现场发布的项目管理制度与流程进行工作,其效力等同于本施工技术要求书。
6.8协调和信息管理
6.8.1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6.8.2组织进行各分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6.8.3配合监理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办理竣工移交手续。
6.8.4资料收集、整理并移交业主。
6.8.5项目经理、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必须按时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项目例会。
6.9办理政府事务
承包商负责自中标后到竣工备案移交前全程与政府及建设工程相关或要求办理的手续及费用,这些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监、施工许可证、消防报验、防雷检测、档案移交、竣工备案、材料或特种设备报验报审。
6.10材料选择
6.10.1 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地方及相关企业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标准如有矛盾处,以较高的标准为准。
6.10.2 施工图纸以及技术要求中有关材料品质有矛盾的地方,以品质高的为准。
6.10.3 主要材料优先在业主确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根据实际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可增加同等品质其它品牌,供业主参考,经监理和业主审核后方可采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用材料不含石棉和硅酮成份。所有材料都应按国家、自治区相关规范、法规进行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关检测、试验报告。
6.11、工程更改
6.11.1工程更改包含:设计更改、使用需求更改和工程量更改。
6.11.2所有工程更改都应符合SGMW《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管理规定》。
6.11.3 设计更改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承包方在收到设计更改通知书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工程联系单的形式提供出对工程进度及费用的影响报告,并由SGMW确认后实施。如工程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工程进度及费用影响,SGMW将要求按原进度计划实施,并在工程结算时不进行费用增补。
6.11.4 使用需求的更改包含工艺需求更改、用途更改、B+U功能及作法更改。在收至主业方关于使用需求更改的工程联系单后,工程承包方应在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工程联系单的形式提供出对工程进度及费用的影响报告,并由SGMW确认后实施。如工程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工程进度及费用影响,SGMW将要求按原进度计划实施,并在工程结算时不进行费用增补。
6.11.5 工程量更改包含工程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量不足、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承包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一周内提交工程量更改工程联系单,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量的签认。如工程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工程量更改请求,SGMW将在工程结算时不进行费用增补。
6.12 成品清洁及保护
6.12.1 施工过各中必须保持施工成品的清洁,防止施工过程的污染。
6.11.2 施工完成后承包商应对整个工程进行深度清洁,深度清洁包括承包工作内容完成时的清洁和施工范围内所有系统完成后对承包工作内容的再次清洁。
6.11.3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成品,在移交业主之前,所有半成品和成品均由承包商自行保护。
7.工程建设用能
7.1本工程建设用能要求详见《工程项目用能管理规定》。
8.分供商选择
8.1、二级分包商的资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2、二级分包商的选择及更换需要报SGMW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批准,若违反改规定,SGMW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直至合同终止。
第二章
一、土建专业要求
1.工作范围
1.1综合试验楼3内发动机试验室、整车排放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及辅房、办公区等的建筑结构设计施工;特构基础设计施工。
1.2 土建设计施工包括:建筑、结构、装饰(不含门厅的精装饰);公用系统设备基础及预埋件、支架、孔洞、沟槽,各类孔洞、沟槽的盖板、栏杆等防护装置。
1.3 单轨起重设备包含轨道梁的安装;双轨起重设备的悬吊梁(不含轨道)施工。
1.4 施工不包含以下内容: 门厅、展厅、办公区域、卫生间淋浴间(及其相邻的更衣间、茶水间、吸烟间等)、楼梯间的精装修(地面、天面、墙面);但包括:以上区域的墙面抹灰、地坪浇混凝土预留装修层,天面刮平祛毛刺,房间对外的门窗、所有防火门。(详见工程分界附件)
1.5发动机台架间和新能源的电机试验台架、耐久台架的隔音门窗、吊顶、墙体。
2.设计要求
2.1、设计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艺方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SGMW《生产区域色彩设计规范》以及本设计要求。
2.2、设计宗旨:在保证建筑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的前提下,力求在美观性上提升建筑设计品位。
2.3、设计阶段: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三个阶段进行项目设计,以满足各阶段政府报建审批需要。
2.4、设计内容:综合试验楼3内发动机试验室、整车排放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及辅房、办公区等的建筑结构设计;特构基础设计。
2.5、设计任务:完成地质勘察任务书、结构计算书、节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以及施工图预算等方面的文本文件编制任务;绘制各设计阶段的建筑结构设计图纸;协助业主完成招标答疑文件的编制任务。
2.6、设计服务:项目设计及实施阶段业主有权要求设计方免费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项目实施阶段设计方应派相关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地基验槽、基础结构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7、设计提交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送审文件各7份(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满足政府报建审批需要),经审批后的详细施工图纸要求硬拷贝15份、电子拷贝2份(AUTOCAD2000可编辑版);新建建筑物各外立面透视效果图、鸟瞰效果图硬拷贝各3份(A3图幅胶印装裱)、电子拷贝各2份(JPG文件格式);结构设计计算书电子拷贝1份、硬拷贝2份。建筑物内部3D效果模型(主要为参观路线及周边视野)电子拷贝1份、硬拷贝2份。
2.8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业建筑设计工作经历。
2.9详细要求:
2.9.1 建筑定位:根据业主审定的规划总平图中的各建筑物轮廓坐标进行建筑定位(采用柳州市城市控制80坐标系)。
2.9.2建筑标高: 根据业主审定的规划总平图中各建筑地面标高进行标高确定(按黄海绝对高程标定)。
2.9.3建筑层数: 两层,办公区域三层。
2.9.4建筑总高:满足工艺要求。
2.9.5室内高度:满足工艺要求。
2.9.6使用年限: 主体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9.7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计算必须考虑工艺及公用动力悬挂荷载。屋面须考虑上光伏发电板、太阳能热水器荷载需求。
2.9.8屋面形式: 现浇混凝土屋面,防水卷材+保温材料;按采光和通风要求设置采光带和屋顶通风器。屋面有组织排水,采用虹吸排水。
2.9.9楼面形式:现浇混凝土楼板,按工艺需求计算荷载及装修形式,大原则车间或试验区域内为耐磨地坪+固化剂,办公区域为地胶或地砖,具体按工艺需求。
2.9.10地面形式:满足工艺荷载要求的混凝土地面,按工艺需求计算荷载及装修形式,大原则车间或试验区域内为耐磨地坪+固化剂,办公区域为地胶或地砖,具体按工艺需求。。
2.9.11墙面形式: 外墙面需出外立面设计效果图供业主评审。内隔墙根据使用功能可选用页岩多孔砖墙或轻质墙体如岩棉夹芯彩钢板墙,工艺有吸、隔音要求的需做吸隔音墙。踢脚150高,与地面选材协调,如地砖地面用墙砖踢脚,固化剂地面用涂料踢脚,同时踢脚不能突兀与墙面防止积灰。办公区域隔断采用中空隔音玻璃隔断,外贴磨砂。
2.9.12 顶棚形式:试验生产区域根据工艺需求做铝扣板、吸声吊顶、抗通信干扰的硅酸钙板吊顶,无需求为乳胶漆天面;楼梯间、机房、无特殊要求的库房为乳胶漆天面;办公区域用铝扣板吊顶。无吊顶的乳胶漆天面有公用管线的要求制作、安装美观整齐。
2.9.13门窗形式: 根据自然采光、通风要求设计墙体窗率,一层墙体下层窗采用断桥铝合金玻璃上悬隐窗,二层高窗采用断桥铝合金固定隐窗,底窗采用断桥铝合金玻璃上悬隐窗,根据工艺通风要求窗下设百叶窗,所有的百叶窗内侧须设置(不锈钢)钢丝密目网;一、二层窗的底标高、顶标高一致,在同一线上,保证整齐美观。在物流门采用铝合金电动卷帘门(旁设人流门),门大小根据工艺确定。所有物流门内外侧均设置防撞柱,逃生门锁要求锁杠式,只能内开不能外开。所有逃生门及双开门的两个门扇必须均等,不能采用子母门。
2.9.14楼梯间做法: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扶手采用不锈钢扶手,扶手高度1.2m,楼梯地面贴抛光踏步砖(设同材质挡水线)。楼梯间1.5m以下墙面贴内墙瓷砖,1.5m以上墙面为乳胶漆。或楼梯间设150mm面砖踢脚。
2.9.15卫生间做法:卫生间应根据车间男女比率进行设计,卫生间墙体采用240厚页岩实心砖,墙面20厚1:3水泥砂浆抹灰,外贴内墙瓷砖到吊顶以上100mm,卫生间地面贴防滑地板砖。卫生间天面吊轻钢龙骨铝扣板吊顶,吊顶面高度≮2.8m。蹲位隔间采用成品彩钢式蹲位隔间。卫生间入口分男女设置花岗岩洗脸台,洗脸台上方设与洗脸台同宽,高度1m的水银镜面。卫生间内适当位置设置成品拖把池。卫生间采用不锈钢槽式和红外线感应冲洗阀,大便器带存水弯和脚踏式冲洗阀,水电管线均采用暗敷。卫生间排水先排入室外化粪池后再接入室外排污系统。男女间内各设1个座便器。
2.9.16卫生间、更衣室门窗玻璃均采用磨砂玻璃。
2.9.17所有建筑材料不含石棉和硅酮成份且满足防火要求。
2.9.18特构基础必须进行抗渗设计,深基坑防水采用SBS防水卷材,并设计保护层,施工缝设计止水钢板。
2.9.19特构基础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装饰,深基坑必须设置集水坑。
2.9.20柱子及墙体上的电气开关、电器柜等不得面向物流通道(如必须放在在物流通道上,需要增加防撞栏杆);
3.施工要求
3.1.工作范围:
3.1.1综合试验楼3内动力总成试验室、发动机试验室、整车排放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及辅房、办公区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中所有土建施工。
3.1.2公用、工艺设备预留的各类孔洞(过墙预埋钢管)、沟槽的土建施工;各类孔洞、沟槽的盖板、栏杆等防护装置;
3.1.3工艺需求表提出的设备钢支架及盖板,起重设备的悬吊梁(不含轨道梁)施工等。
3.1.4展厅、门厅二次精装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同时施工范围不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淋浴间)、楼梯的装修,发动机台架间的隔音、照明、插座及所有工艺设备用电(只做配电箱)。
3.1.5不包含桩身砼质量检测;桩基承载力测试;砼质量回弹检测;钢筋、砼、防水保温等材料检测;以上检测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
3.2遵循标准: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3.3分包商的选择:选择涂料/骨料地坪、钢结构围护结构、电动提升门/卷帘门等分包商时,业主将全程参与,分包商的确定及更换应必须得到监理、业主的认可。
3.4主要材料的选择:主要材料的选择应在业主确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用材料不含石棉和硅酮成份。
3.5施工方案的确定:承包商应严格按监理、业主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施工方案的更改均应征得监理、业主的同意。涂料/骨料地坪、钢结构围护结构、提升门/卷帘门及门樘等应先做样板,待业主确认后再实施。
3.6主要材料要求
3.6.1主要材料(品牌厂家详见附件要求)。
3.6.2密封固化剂地坪——按工艺需求区域划分颜色。
3.6.3铝扣板吊顶——厚度不低于1.0毫米,龙骨厚度不低于2.0毫米。
3.6.4夹芯内隔墙板——75厚或100厚岩棉夹芯双层彩色钢板,彩色镀锌钢板厚度0.5mm,颜色由中标单位提供色卡供选定,镀锌量不小于150g/m2,表面PE涂层。
3.7收边及附件
3.7.1收边原厂制作,材料与主材一致。
3.7.2自攻螺钉——采用美国进口ITW集团的Buildex系列专用自攻螺钉。
3.7.3密封胶——采用金属建筑专用密封胶,优先选择美国Sika公司产品。
3.8工业门
3.8.1 电动卷帘门——门体材料:铝合金板条;开启方式:具有自动和手动开启功能。
3.8.2 要求提供操作培训、维护、维修培训,并提供相关资料三套,提供易损易耗件清单及报价一份。
3.9铝合金门窗
3.9.1窗户表面:窗框要洁净、平整、光滑、大面无划痕、碰伤,型材无裂缝。
3.9.2不锈钢五金件:五金件要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使用灵活,能达到各自的使用功能;
3.9.3玻璃密封条: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3.9.4密封质量:门窗半闭时,扇与框之间无明显缝隙,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
3.9.5玻璃: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单层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双层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汽,隔条不能翘起。
3.9.6压条:带密封条的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明显缝隙,接头缝隙应≤1毫米。
3.9.7拼樘料:拼樘料应与窗框连接紧密,同时用嵌缝膏密封,不得晃动,螺钉间距应≤600毫米,内衬增强型钢两端均应与洞口固定牢靠。
3.9.8开关部件:平开、推拉或旋转窗均应关闭严密。
3.9.9框与墙体连接:窗框应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固定片的间距应≤600毫米,框与墙体应连接牢固,缝隙应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缝膏密封,无裂缝。
3.9.10排水孔:排水孔位置要正确,同时还要通畅。
3.9.11窗框为断桥铝合金,铝合金型材厚度≮1.4毫米。
3.10百页窗
3.10.1百页窗必须具备通风和防雨的功能。
3.10.2百页窗必须由专业公司制作和安装。百叶窗内必须设置钢丝网(不大于5目)。
3.10.3除设计注明外,窗框用壁厚≮3毫米的方钢,百页用厚度≮0.8毫米宽度≮200毫米的彩钢板压制而成,彩钢板材料品质同墙面外板。
3.11密封骨化剂骨料地坪
3.11.1性能要求:耐磨、耐冲击、耐腐蚀、不起尘、表面平滑、美观。
3.11.2骨料地坪要求色彩均匀,交付业主使用前要求做一次深度清洁和打蜡养护。。
3.12砼地坪地面平整度要求达到4/2000。
3.13所有穿墙的管道洞口管道安装后要求用与墙面同材质材料封堵,并要求外表美观。
3.14地基扦探;
3.15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成品,在移交业主之前,所有半成品和成品均由承包商自行保护。
3.16所有建筑材料需提供样品经监理、业主确认后方可采购。
二、电气系统专业要求
1、工作范围
本工程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商应提供综合试验楼3电气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部分设备甲方提供)、制造、安装、调试、送电、验收、人员培训及生产支持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1综合试验楼3的10KV配电室,10KV配电室进出厂区的电缆由厂区工程实施,线管或桥架由本工程实施至建筑物墙外1米,配电室的10KV配电柜及上级配电柜的保护定值参数由本工程提供及整定。
1.2给整车排放试验室及新能源试验室供电的10KV/0.4KV变电所及其10KV电源电缆,变压器安装容量按一期工程用电量实施,预留二期工程及未来拓展的变电所安装空间。
1.3一期发动机试验室由动力总成试验室的10KV/0.4KV变电所供电,该变电所及变电所内的电缆桥架由动力总成试验室工程实施,从10KV配电室至动力总成试验室变电所的10KV电源电缆由本工程实施。
1.4动力总成试验室变电所的备用回路均可用于本工程,如备用回路不能满足要求,需新增的配电柜由本工程实施。
1.5发动机试验室一期工程所有工艺设备配电。性能试验区12个台架间的配电属一期工程,试验间内工艺设备用电、照明、插座配电预留配电柜在(辅助间)控制室内,台架间内配吊车配电箱,试验间测功机供电及反馈电接至变频柜(变频柜本期实施5台);发动机准备间、发动机拆装间、零部件试验间、机加工间、零部件测量间等区域的设备配电预留配电箱在相应房间内,并在相应房间四周布置一圈的桥架。
1.6整车排放试验室一期工程所有工艺设备的配电。台架间的底盘测功机、环境仓配电至设备控制柜,其它工艺设备在设备辅助间或控制间预留配电柜;浸车区举升机及充电桩、样车展示区的充电桩在设备附近设置配电箱并埋设钢管及接线至设备。
1.7新能源试验室一期工程所有工艺设备的配电。电机测试间测功机、环境仓的配电实施至设备控制柜(变频柜),其它工艺设备在控制间或辅助间预留配电柜;高压综合试验间、高压安全测试间、DCDC试验间、高压电气试验间、电控综合试验间、整车准备间等区域的设备配电预留配电箱在相应房间内,并在相应房间四周布置一圈的桥架。高压安全测试间、整车准备区举升机及充电桩在设备附近设置配电箱并埋设钢管及接线至设备。
1.8综合试验楼3各区域的插座及插座箱的配电,其中发动机试验室台架间的插座及插座箱由工艺工程实施。
1.9发动机试验室、整车排放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及各试验室辅房的通风空调系统的配电。
1.10综合试验楼3循环水泵房的所有公用设备(含仪表计量设备、电动阀等)的配电,要求全部配电到设备用电点。
1.11太阳能供水系统配电。
1.12压缩空气系统的配电,要求全部配电到设备用电点。
1.13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风机等)的配电。
1.14 IT系统的配电。
1.15综合试验楼3各区域的普通照明系统、应急及疏散指示照明,其中发动机试验室台架间、整车排放环境仓、新能源电机测试间、纯电动车耐久台架的照明由工艺工程实施。
1.16综合试验楼3的电动门、电梯、门禁、办公室、班组园地、卫生间、更衣室、茶水间、吸烟室、厂房通风设备等的配电。
1.17门厅及展厅、办公区域的配电,仅预留配电箱,楼梯间、卫生间在附近配电箱预留开关。
1.18综合试验楼3的防雷接地系统。
1.19厂区小单体建筑物如门卫室、固废库、加油站、油品库以及厂区路灯、停车场及充电区等需从综合试验楼3接电,本工程需预留相应的容量及配电开关、电缆路径(桥架或线管)至建筑外1米。
1.20设计提交物包括设计及施工说明,材料清单,设备清单,系统图,平面图,原理图、负荷计算书等,提供的图纸均要求可直接用于施工安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送审文件各7份(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满足政府报建审批需要),经审批后的详细施工图纸要求硬拷贝15份、电子拷贝2份(AUTOCAD2000版,*DWG文件格式)。
1.21如存在按设计图纸无法实施的情形,设计方负责免费修改图纸,项目实施阶段设计方应派驻设计代表完成施工期间相关现场服务(服务周期从开工~竣工)。
1.22本工程的防雷接地系统由承包商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检测的相关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取得当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23本工程所有电气仪表均由承包商负责送当地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进行检核,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检验费用由承包商承担。经送检合格的仪表在安装前承包方需把仪表送到甲方质量部门办理相关登记登记手续后再进行安装。
1.24由本工程安装的部分设备材料为甲方提供,甲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由承包商负责卸车,由业主负责组织监理、承包商、货物供应商会同参与进行货物的外观及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承包商进行保管、二次倒运及安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考虑。
2、设计要求
2.1 10KV配电所
2.1.1配电所的选址应综合考虑接近负荷中心、接近电源、进出线方便等主要因素确定。
2.1.2 配电所接线方式按单母线分段设计,电源分别从南地块动力站房10KV配电室的Ⅰ段、Ⅱ段母线引接,采用YJV22高压交联铠装电力电缆,该10KV配电室设计总容量应能满足研发中心北地块的所有用电需求,要求提供配电所的负荷计算书。
2.1.3馈线柜应满足动力总成试验室2台变压器、综合试验楼3、综合试验楼4一期工程4台变压器的接电要求,并预留4面备用开关柜。
2.1.4继电保护系统采用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分散安装在开关柜上。
2.1.5配电所的所有进出线柜应设指针式电流表及电压表、电子式有功电度表、分合闸指示灯、储能指示灯、手车试验位置指示灯、手车工作位置指示灯,分合闸指示灯应与柜面的系统图配合使用。
2.1.6 配电所的两路进线与联络开关之间设联锁或不联锁的选择开关。
2.1.7高压柜设置五防功能及带电显示。
2.1.8二次控制回路采用110V直流操作。
2.1.9 PT柜设置微机消谐装置。
2.2 组合式10kV/0.4kV变电所
2.2.1 10KV/0.4KV变电所的选址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2.2.2高压负荷开关柜选用新型的高压柜,并设置五防功能及带电显示。
2.2.3变压器要求选用高效节能型的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按峰值负荷的负荷率为75%~85%进行设计;变压器设高温报警、超温跳闸保护功能,变压器运行时高压侧开门跳闸功能,变压器温度控制器要求具有温度上传的功能。
2.2.4低压柜内PE排与N排应分开,出线可采用母线槽和电缆两种方式,低压配电柜按设计规范标准预留备用回路。
2.2.5无功补偿采用静态方式进行,补偿后峰值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5。
2.2.6变电所的框架断路器带失压脱扣器,失压脱扣器要求带延时可调功能。
2.2.7所有进出线回路考虑带分励脱扣单元,所接受信号为24V有源信号,并能反馈开关状态。
2.2.8两台变压器的低压侧应设联络,每台变压器主进线开关和联络开关之间要求设联锁或不联锁的选择开关。
2.2.9每个开关回路应配液晶显示的网络多功能仪表,具有上传数据到后台监控系统的功能。数据采集及上传工作由IT供应商实施。
2.2.10新增的变配电系统需设单独的接地装置,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欧姆,并与车间的接地网连接。
2.2.11变配电所需有良好的通风,室内环境温度夏季应不高于室外环境温度。
2.2.12提供10KV/0.4KV变电所的负荷计算书。
2.3 动力配电系统
2.3.1配电干线:采用三相五线制高强型密集式封闭母线槽,母线槽最少每3米设两个插接口,且每6米应有一个备用插接口,插接口设在母线槽的侧面,插接箱内应设断路器,母线槽N排的容量应不小于相线的容量,母线槽应按设计规程标准留备用容量。母线槽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对母线槽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和维护。
2.3.2各区域的工艺设备配电箱内的开关配置应能满足所有工艺用电设备的要求。
2.3.3各区域的总配电箱设置指针式电流表1块及电压表1块。
2.3.4插座箱及插座的配电:插座箱布置位置应满足工艺设备用电的要求。每个插座箱按一个25A四孔插座、一个16A三孔插座、一个10A三孔插座设计,插座回路的开关应带漏电保护功能。
2.3.5冷却塔、空调室外机、屋面风机、台架间组合式空调旁需预留维修开关箱,除检修开关箱外,所有设备配电箱均设置于室内。
2.3.6风机、工业风扇的配电:工业壁扇的每一个开关回路需带热继电器,并设置分合闸按钮和指示灯,每个回路控制的风扇台数为1台。每一个开关回路控制风机不超过3台为宜。
2.3.7配电箱应尽量避开参观通道布置。
2.3.8门厅及展厅、办公区域的配电,仅预留配电箱,楼梯间、卫生间在附近配电箱预留开关,配电桥架或线管实施至墙边。
2.3.9班组园地的配电:需配备办公插座、饮水机插座、风扇的配电及照明配电,具体需求由各试验室提供。
2.3.10电缆桥架采用托盘式大跨距热镀锌电缆桥架,电缆桥架需带散热孔,厚度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3.11 茶水间考虑直饮水机的开关箱,设置微波炉、冰箱、消毒柜等设备的用电插座。
2.3.12 IT系统的配电:设置IT专用的独立配电箱。
2.4照明系统
2.4.1试验室各区域的照明设计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范的要求。
2.4.2试验室各区域的照明选用高效节能、美观、安全的LED灯具,灯具防护等级还应满足相应环境的要求。有吊顶的区域,其灯具的选型应与吊顶的尺寸配合。
2.4.3照明配电应与动力配电分开配电箱控制。
2.4.4照明控制:按区域设置照明箱,分区域进行控制,每个开关回路控制的灯数应不超过6盏为宜。
2.4.5翘板开关插座配电线路按照暗敷考虑,其他设备配电线路按桥架明敷考虑,有吊顶区域桥架尽量放置在吊顶内。
2.4.6拓展区按50LUX设计,采用普通荧光灯具。
2.4.7消防照明:按国家最新规范设计各试验室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出口照明。应急照明设置专用照明箱,以便于维护部门进行定期维护。疏散指示灯、出口照明灯要求为常亮,所有应急灯具的应急时间不小于90分钟。
2.5防雷接地系统
2.5.1按国家规范要求设计所有设施、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需要特殊接地的设备间还应满足工艺要求。
2.5.2变配电所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2.6其他
2.6.1电能质量:电压和频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6.2所有开关回路应设计可靠的能量锁定装置。
2.6.3电气专业电缆(线)严禁与其他专业共桥架、钢管敷设。
2.6.4所有电缆、电线穿热镀锌钢管、钢线槽、电缆桥架敷设;本工程使用的防雷接地材料及支架、螺栓等材料均使用热镀锌件。桥架间跨接地线。
2.6.5所设计的设备操作空间及维修通道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不小于设备操作、维修要求的空间。
2.6.6配电柜、配电箱不应设在天然气管和水管接头的下方。
3、施工要求
3.1施工范围
3.1.1本次设计图纸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但不包括高压电缆及桥架安装、变配电所设备安装、母线槽安装、循环水泵房的设备配电安装(该部分内容由其它工程实施)。
3.1.2进出试验楼3建筑物的所有线管及低压桥架由本工程(综合试验楼3 BU总包工程)实施至建筑物墙外1米。
3.1.3所有变电所低压柜引出的低压电缆及桥架由本工程(综合试验楼3 BU总包工程)负责安装,至水泵房的电缆由其它工程安装,电缆桥架由本工程安装到水泵房墙外1米。
3.1.4从母线接电的插接箱全部由本工程负责安装(水泵房的插接箱除外)。
3.1.5母线槽及高压桥架如设计为联合支架由本工程统一安装。
3.1.6变配电室的基础预埋板及接地端子箱由本工程安装,设备基础槽钢及设备接地由其它工程安装。
3.1.7 全部空调室外机配电在本工程实施。
3.1.8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1.8.1甲方提供设备清单
设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0KV开关柜 | KYN28A-12 | 台 | 22 | 1AH1~1AH11、2AH1~2AH11 |
高压负荷开关柜 | 台 | 2 | 1AH、2AH | |
10KV/0.4KV变压器 | SCB11-2500KVA | 台 | 2 | 1T、2T |
0.4KV开关柜 | MNS(改) | 台 | 15 | 1AA1、1AA5~1AA10、2AA1、2AA4~2AA7、5AA2、5AA3、6AA2 |
无功补偿柜 | 360kvar | 台 | 5 | 1AA2~1AA4、2AA2~2AA3 |
直流屏 | 65Ah | 套 | 1 | |
高压母线桥 | 米 | 4.5 | ||
低压母线桥 | 米 | 4.5 | ||
母线槽 | 3200A | 米 | 195 | |
母线槽 | 2500A | 米 | 135 | |
母线槽 | 2000A | 米 | 50 | |
母线槽 | 1600A | 米 | 50 | |
母线槽 | 1250A | 米 | 140 | |
母线槽 | 1000A | 米 | 60 | |
插接箱 | 1000A | 个 | 2 | |
插接箱 | 800A | 个 | 2 | |
插接箱 | 630A | 个 | 19 | |
插接箱 | 400A | 个 | 10 | |
插接箱 | 250A | 个 | 34 | |
插接箱 | 160A | 个 | 15 | |
插接箱 | 100A | 个 | 9 | |
LED灯盘(1200*600mm) | 2*20W | 套 | 596 | 其余规格灯具由本工程采购 |
LED灯盘(1200*600mm) | 2*30W | 套 | 341 | |
LED灯盘(1200*600mm) | 3*30W | 套 | 58 | |
LED双管灯(1200mm) | 2*30W | 套 | 155 | |
LED单管灯(1200mm) | 1*30W | 套 | 791 | |
T5单管荧光灯(1200mm) | 1*28W | 套 | 158 | |
T5单管荧光灯(壁装)(1200mm) | 1*28W | 套 | 14 |
3.1.8.2承包商采购设备、材料:除甲方提供设备外,其余本工程正常安装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商负责采购,潜在供应商见附件“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品牌(电气)”。
3.1.8.3选用原则【主要材料优先在业主确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根据实际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可增加同等品质其它品牌,供业主参考,经监理和业主审核后方可采用;无备选厂家的其它产品均按国家标准选用业主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本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立即通知业主到现场验货,并提供相关厂家产品的有效证明、合格证和检验证书、质保函。电缆、电线应提供铜材的材质报告。】
3.2施工要求
3.2.1遵循标准:国家现行电气工程施工、试验、试运行、验收规范。高压试验人员应有试验员证,试验报告应有试验人员签字,并盖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印章。
3.2.2电气专业应配合土建专业做好变配电室的预埋工作。
3.2.3所有电缆、电线穿热镀锌钢管、热镀锌电缆桥架敷设;本工程使用的防雷接地材料及支架、螺栓等材料均使用热镀锌件。
3.2.4电气设施的颜色标准参照SGMW《生产区域色彩设计规范》及相关要求。其中各类配电柜:米灰RAL7032;开关箱:浅灰色RAL7035;各类电缆:黑色RAL9005。
3.2.5应严格按相序色标标准使用相应颜色的导线,要求地线使用黄绿双色线标示。
3.2.6低压塑壳断路器、隔离开关需要配置相间隔板,所有裸露的带电体与操作者间应配置防护隔板。
3.2.7能量锁定要求:所有开关要求具备能量锁定功能(要求在分闸位置可以挂锁,锁扣作为开关本体附件的一部分)。
3.2.8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的编号及回路名称(用途)应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由厂家统一制作,但甲方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对铭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不引起费用增加。
3.2.9所有的电缆为整条过,不允许中间有接头,10KV电缆两端余留5~10米的电缆余量,低压电缆按规范要求进行预留,电缆终端需要用专用热缩套管进行封装,不允许做干包电缆头。
3.2.10本次工程采用专用的接线盒,不允许使用带敲落孔的四方接线盒。接线盒为热镀锌铸铁材质。
3.2.11穿线钢管之间的连接不允许焊接,而是采用丝扣连接。若转弯半径不够,则采取用金属软管(外包黑色绝缘)进行过渡。
3.2.12金属软管与钢管、桥架或设备连接应用软管专用接头连接;穿线钢管与电缆桥架及配电箱柜的连接采用丝扣连接,需要配置内外锁紧螺母。桥架转接处、桥架线缆出口需有防割措施,避免线缆磨损、破皮。
3.2.13电气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器装置或机械设备均应保护接地,如电器外壳和底座、电气柜、台、箱的框架、穿线钢管、金属桥架等,不得使用金属软管、电缆的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3.2.14电缆、电线与PE、N汇流排的连接注意一孔一线。
3.2.15隐蔽工程需业主验收后方可隐蔽,并做好永久性标示。
3.2.16施工完成后应在10KV配电所、10KV/0.4KV变电所贴上相应的配电平面图、系统图、操作规程,以便于操作,另外还必须做好防尘、防鼠的措施。
3.2.17所有电缆敷设完毕后要求在电缆的两端、中部及拐弯处挂永久性电缆标识牌,注明其型号、起点及终点,其中部间距以不大于50米为宜,电缆牌需要打印版,并提供标识牌的可编辑电子版。
3.2.18施工完成后,需对配电箱、配电柜等进行目视化标注,标注配电箱、柜的编号及名称,各回路编号及用途(各开关回路控制的区域或设备)等电气信息,同时贴上系统图。其标注牌制作的方式与配电箱、配电柜本身自带的铭牌一致。
3.2.19承包商负责制作10KV配电所、10KV/0.4KV变电所的警示标识牌。
3.2.20承包商按照SGMW G-DHS制作能量锁定标识,标识牌采用通用公司专用软件设计和制作。
第三节 暖通、动力及给排水专业要求
1、 工作范围及内容:
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综合试验楼3工程暖通、动力、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生产支持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压缩空气系统;
1.2 生产及生活给排水系统;
1.3 雨水排放系统;
1.4 生活热水系统;
1.5 冷却循环水系统;
1.6 通排风系统;
1.7 冷冻水系统;
1.8 空调系统;
1.9 汽柴油管道系统;
1.10 喷淋灭火系统;
1.11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12 消火栓及灭火器系统;
1.13 新风及消防排烟系统;
1.14 尾气排烟及风管系统;
1.15 与公用系统相关的其他内容;
1.16 压缩空气、给排水、消防水、冷冻水等所有需与厂区公用连接的管道均安装出墙外2米处(图纸另有说明除外),管道出外墙的标高应与业主进行协商。
2、 设计要求
2.1 设计总则
2.1.1 所有涉及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图纸须加盖设计资格印章。
2.1.2 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全性符合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以及《健康与安全设计标准-3》(该要求另见附件)。
2.1.3 所有自动排气阀均应设置手动旁通排气阀。
2.1.4 各公用能源接口按工艺提用量需求表进行设置。
2.2 生产生活给排水系统
2.2.1 各主进水管处设置带远传计量水表及压力表。水表需具备485通讯接口。
2.2.2 空调设备排水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连接;埋地重力生产排水管道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焊接钢管,焊接连接。
2.2.3 埋地钢管外作防腐处理(即石油沥青三遍,中间玻璃布两遍)。
2.2.4 所有工艺地坑旁分别设计一处集水坑及潜水排污泵。
2.2.5 架空安装的给水管在穿越电气柜等带电装置或人行通道上方时需安装橡塑保温材料,以防止可能产生的冷凝水滴落问题。
2.2.6 高压配电柜、中央控制室等设备旁不应设置管道接口,如确需设置,应采取适当的防漏措施。
2.2.7 洗澡房设置冷热水双管混合,实现每个喷头均现场温度可调。
2.2.8 洗澡热水热源采用太阳能热水器。
2.2.9 各发动机、整车等试验室均设置含油废水地漏。所有含油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单独排放。
2.3 冷却循环水系统
2.3.1 冷却塔采用闭式冷却塔。
2.3.2 冷却水管道管材均采用内外涂塑钢管,其中DN≥150mm采用双金属焊接连接方式(管道两端内层不锈钢板采用氩弧焊打底,外层碳钢采用手工焊盖面),65mm≤DN<150mm采用卡箍连接方式, DN<65mm采用螺纹连接。
2.3.3 冷却水系统各最低处设置手动排水阀,最高点处设置自动及手动排气阀。
2.3.4 冷却水泵采用变频器控制。水泵电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
2.3.5 冷却塔顶部要求有照明设施,满足日后夜间维护维修的需求。
2.3.6 每台冷却塔风扇应设计为可独立控制。
2.3.7 冷却水系统应设置紧急情况下的大流量补水装置,系统补水时间需在2小时内完成。
2.3.8 冷却水系统的所有排水接至污水排放管道内。
2.3.9 设置成套加药装置,含药箱,加药泵及控制系统等。
2.3.10 冷却塔顶部设置可进行电机更换用的吊点装置。
2.3.11 冷却塔设计带斜钢爬梯,不采用直爬梯。
2.3.12 冷却塔顶部四周设置1.2米高的镀锌钢制围栏。
2.3.13 循环水泵房设置独立的控制室。
2.3.14 冷却塔风机电机在屋面上设置电气检修开关。
2.4 消防系统
2.4.1 以下区域设置高压细水雾系统:
发动机区域:发动机性能台架间,发动机耐久台架间,动力总成NVH间,发动机NVH间;
整车区域:整车排放试验台架,整车标定试验台架;
新能源区域:多功能台架试验间及辅助间,整车转毂实验台架,纯电动四驱耐久台架,高压电气试验间。
2.4.2 以下区域设置喷淋灭火系统:
发动机区域:发动机性能台架间,发动机耐久台架间;
2.4.3 高压细水雾及喷淋系统除管道以外的所有管件采用FM/UL认证的管件(包括但不限于手动阀门、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流指示器、预作用阀等)。
2.4.4 高压细水雾采用自动焊接方式。
2.4.5 细水雾管道安装完后应进行酸洗处理。
2.5 压缩空气系统
2.5.1 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进气过滤器,吸附式干燥机,储气罐,自动排水阀,管道连接,计量装置等。
2.5.2 压缩空气的主管容量应满足试验楼各用气点的使用要求。
2.5.3 吸干机设置旁通阀。
2.5.4 压缩空气管道均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连接方式采用焊接,氩弧焊打底,手工焊盖面。
2.5.5 压缩空气系统安装模块化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及配套过滤器,对公司厂区提供的压缩空气进行二次干燥净化,处理后的压缩空气品质可达到GB/T13277-2008所规定的1.3.1级。
2.5.6 压缩空气所有排污管接至污水排放管道内。
2.5.7 阀门压力等级均采用1.6Mpa不锈钢阀门,阀板或球体采用不锈钢;口径大于DN100时采用蜗轮传动球阀,口径小于等于DN100时采用手柄传动球阀。
2.5.8 储气罐底部排水采用时间可调电磁阀式自动排水器。自动排水器前安装Y型过滤器。排污管需接至厂区的污水井内。
2.5.9 所有压缩空气过滤器、油水分离器须配置压差显示计及自动排水装置。
2.5.10 压缩空气过滤器的外壳应为压铸铝或优质碳钢材料,内外壁均需采取防腐处理。
2.5.11 压缩空气过滤器要求初始压降不大于0.01MPa;
2.6 汽柴油系统
2.6.1 该系统包含室外的油品选择切换箱。
2.6.2 所有油管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氩弧焊接连接。
2.6.3 油管阀门均采用不锈钢球阀。
2.6.4 油管一次施工到位(含预留的发动机试验室,不含预留4区域),各试验室房间内预留用油阀门接口。
2.6.5 所有水平敷设的油管尽可能设置一定坡度以便于日后排空检修或二次改造。
2.6.6 所有油管设置保温。
2.6.7 油管道法兰或阀门处设置跨接铜导线。
2.7 通风系统
2.7.1 需提供适当通排风设备的房间及站房,包括但不仅限于: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吸烟室,淋浴室,更衣室,机加工间,冷却水泵房,变配电室,洗衣房等,消防控制室,控制室等以上所有根据中国相关规范及SGMW要求具备通排风条件的房间及站房。通排风系统应满足所有中国相关标准以及设备正常运行及人员舒适度的要求。
2.7.2 配电室设计风机盘管两种降温设施。
2.7.3 尾气排放管应根据工艺排气温度设置相应的保温措施。
2.8 冷冻水系统
2.8.1 冷冻水入口设置分水器及集水器。
2.8.2 空调用冷冻水与工艺用冷冻水分别设置独立的供回水管道。
2.8.3 冷凝水管采用涂塑钢管,外包保温材料。
2.8.4 试验工艺用冷冻水设备旁预留冷冻水接口。
3、 施工要求
3.1 施工范围
3.1.1 设计图纸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系统冲洗、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
3.1.2 压缩空气、给排水、消防水、冷冻水等所有需与厂区公用连接的管道均安装出墙外2米处(如油管等图纸另有说明除外)。
3.1.3 不包含给排水专业冷却水泵房涉及冷却循环水系统的工作内容(该内容由甲方另行招标),具体含以下2部分:
1.冷却水泵房内及水泵房屋面上的所有冷却水管道、自来水给水管、水泵、水箱及阀门等所有附属设施;
2.与冷却水水箱连接的所有溢流及排水管;
但冷却水泵房内与冷却水系统无关的所有排水管沟、雨水管、冷凝水管、JF洁净废水管、所有设备基础、单轨行车等仍属于本项目工作范围内。
3.1.4 不包含卫生间、淋浴间、茶水间房间内的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该项目实施穿墙管至房间内预留接口即可。
3.1.5 以下设备为甲供,由本工程承包单位负责设备的卸货、一次搬运、保管、吊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1.6 甲供设备:所有空调类设备(如恒温恒湿空调、VRV多联空调、吊顶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分体空调等);冷却塔;压缩空气吸附式干燥机及配套过滤器。
3.1.7 甲供设备清单如下:
区域 | 专业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循环水泵房 | 给排水 | 闭式冷却塔 150立方,T1(进水)=42℃ T2(出水)=32℃ Δt=10℃ N=16.5KW | 8套 | 冷却塔自身装配由冷却塔厂家负责 |
动力入口 | 动力 | 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机 及配套过滤器 | 1套 | |
暖通 X-2-1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1(新) | 1 | ||
暖通 X-2-2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1(新) | 1 | ||
暖通 X-2-3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1.5(新) | 1 | ||
暖通 X-1-1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1 (新) | 1 | ||
暖通 X-1-2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5 (新) | 1 | ||
暖通 X-1-3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5 (新) | 1 | ||
暖通 HK-1-1系统 | 风冷箱式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 | 1 | ||
风冷箱式恒温恒湿空调室内机 | 1 | |||
暖通 HK-1-2系统 | 恒温型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室外机WRF440 | 1 | ||
恒温型空调机组室内机WRF440 | 1 | |||
暖通 HK-1-3系统 | 风冷冷风型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SW-10N | 2 | ||
风冷冷风型恒温恒湿空调室内机HF52NH | 1 | |||
暖通 HK-1-4系统 | 风冷冷风型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SW-(6X2) | 1 | ||
风冷冷风型恒温恒湿空调室内机HF31NH | 1 | |||
暖通 L-1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8 | 6 | ||
立柜式空调机组(回风工况) | 1 | |||
组合式空调器39G1822 | 12 | 含控制系统、电动调节风阀、冷冻水电动二通阀 | ||
暖通 L-7系统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8 | 2 |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4 | 2 | |||
吊装式空气处理机组DBFP4 | 2 | |||
暖通 K-2-1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40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36Q4 | 10 | |||
暖通 K-2-2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40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4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71Q4 | 3 | |||
暖通 K-2-3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84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14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80Q4 | 2 | |||
暖通 K-1-1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252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2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71Q4 | 2 | |||
暖通 K-1-2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67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56Q4 | 12 | |||
暖通 K-1-3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56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2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80Q4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100Q4 | 1 | |||
暖通 K-1-4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73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16 | |||
暖通 K-1-5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67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14 | |||
暖通 K-1-6系统 |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670W/D | 1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45Q4 | 6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80Q4 | 4 | |||
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D56Q4 | 1 |
注:
1、多联空调、分体空调、恒温空调室内外机之间的冷媒连接管均由空调厂家负责,不属于
本项目实施。
2、多联空调、分体空调、恒温空调的机组就位、保管、安装、调试由甲方委托空调厂家负责。
3.2 施工总则
3.2.1 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前承包商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商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注册登记使用证。承包商负责为业主获得合法的使用许可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所有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3.2.2 所有流量计、水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在订货时需要求厂家送至有资质的计量所等单位进行第三方检验,发货时连同检验报告一并发出。压力表、温度计安装前承包商应到甲方质量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再进行安装。进入车间的主流量计需具备485通讯接口。
3.2.3 所有安全阀在安装前须送当地有资质的质量计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再次检验校验(检验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3.2.4 分专业或安装地点提供压力表台账,台账注明每个压力表厂家、编号、量程、精度等级、安装位置等信息。
3.2.5 各公用设施的颜色标准参照SGMW《生产区域色彩设计规范》及相关要求。
3.2.6 所有公用设备需在外表面标明该设备名称及编号等。
3.2.7 所有能源主计量仪表具备485通讯接口。
3.2.8 所有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立即通知业主到现场验货,同时承包商应提供相关厂家产品的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测试报告或记录、检验证书、发货证明等有效证件。进口的产品提供国外原产地证书。
3.2.9 承包商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本工程中与消防报建、检测等有关的各项手续;所有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3.2.10 消防系统和部件的工程设计、制造、采购、安装应该满足中国的消防法规和柳州当地的消防规定。
3.2.11 所有消防系统工程完工后本项目承包商出资请当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并向业主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可组织验收。消防系统验收除获得当地消防部门认可后,还需以通过业主组织的工程验收为准。
3.2.12 各类安全阀安装前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标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3.2.13 所有管道使用前内外均需进行全面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
3.2.14 所有法兰上的螺栓、螺母、弹垫平垫均采用不锈钢材质。
3.2.15 易受到碰撞的区域所安装的公用设施周边按照业主安全及物流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设施围栏。
3.2.16 所有设施设备应在表面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名称、编号等标示。
3.2.17 所有水泵等设备上方需设置适用的维修吊点。
3.2.18 按照SGMW的要求提供危险能源(包括压缩空气、热水、汽油等)标识标签,并提供相应的锁具(每一种型号规格的阀门提供3套锁具),以便于维修时保证安全。
3.2.19 每个公用站房要求配备一个可移动的平台或爬梯以操作相对地面高度大于1.8m的高空阀门、设备等,平台及爬梯应采用防滑材料;
3.2.20 所有相同类型的设备须选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3.2.21 所有室外管道及支架等设施涂刷醇酸磁漆。
3.2.22 建筑伸缩缝旁管道带有软管、波纹管或膨胀节等,其两边均应设置管道支架。
3.2.23 高压细水雾采用自动焊接方式。
3.2.24 喷淋、细水雾消防灭火系统投用前应由本承包方负责组织实施进行现场试喷测试并恢复系统状态,相关费用由本承包方负责。
3.2.25 供油等各种公用管道投用前应进行系统吹扫及清洗等工作,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2.26 对于业主指定品牌范围的设备材料,承包商具有最终的采购选择权。承包商如认为该品牌厂家范围无法达到运行使用要求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声明,如没有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声明,承包商不得将设备安装后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归咎为业主指定设备材料的品牌厂家范围。
3.2.27 安全施工要求:本工程的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承包商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指导手册 2016版》、《预选承包商及外包服务商安全征询表》、《承包商及外包服务商工作危险分析表》(含方案)执行,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作为附件提供。
3.2.28 分包商选择要求:
二级分包商的资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级分包商的选择及更换需要报SGMW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批准,若违反该规定,SGMW有权停止
工程款支付直至合同终止。
4、 主要设备及材料要求(品牌厂家详见附件要求)
3.1 通用类阀门
4.1.1 本项要求中所指阀门包括以下类别及各分类:球阀、蝶阀、截止阀、闸阀、止回阀、自动排气阀、过滤器、柔性软接头等。
4.1.2 各类阀门进场报验后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单体试压;
4.1.3 铸钢阀门材质要求:阀体-铸钢、阀座-铸钢、阀板-不锈钢(SUS304)、阀杆-不锈钢(SUS304);
4.1.4 不锈钢阀门材质要求:阀体-不锈钢(SUS304)、阀座-丁晴橡胶、阀板-不锈钢(SUS304)、阀杆-不锈钢(SUS304);
4.1.5 止回阀均选用防水锤消声止回阀,要求阀瓣加载弹簧,可实现快速关闭以减小水锤压力,同时阀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关闭时无噪音。
4.1.6 采购时需向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证书以备查验。
3.2 水泵、潜水泵、液下泵、恒压设备等
4.4.1 所有水泵采用耐腐硬质合金机械密封。泵轴采用不锈钢,叶轮采用铸铜或不锈钢,泵体、泵盖采用球墨铸铁。图纸指明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4.2 所有泵的零部件的材料应与所接触介质及其的温度相适应,
4.4.3 所有泵的铭牌应显示下列信息:型号、尺寸、在额定扬程下的额定流量、叶轮实际直径、序列号、外壳和叶轮材料、电机信息、密封垫尺寸和型号。
4.4.4 潜污泵电机的防护等级为IP68,绝缘等级为F。
4.4.5 发货前应对每台泵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保证合格产品出厂,提供的产品质量文件至少包括:整机出厂性能测试报告、供测试曲线、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4.4.6 泵的设计、制造、检验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
4.4.7 在提供产品规格书时,需明确供货范围并注明所带配件、备件及数量等。
3.3 压力表、温度计
采用不锈钢表盘。
3.4 压缩空气热式流量计
流量计需自带485通讯接口。
3.5 屋顶风机、轴流风机、各类箱式风机、排烟风机、新风机
4.16.1 各种屋面的风机旁设置维修开关。风机叶轮应当经过静态和动态平衡, 达到ISO 1940 G2.5水平。轴承寿命要求为(L-10)80,000小时以上。轴承类型为永久密封。风机外壳应喷涂永久性编号。
4.16.2 侧墙型排风机要求:配备方形防雨罩,止回风阀,不锈钢防鸟网,防爆风机采用铝制防鸟网。
4.16.3 皮带传动的风机均应配备皮带罩。
3.6 工业风扇
要求配金属密网罩,水平及仰俯吹风角度可调,全铜线电机。
3.7 水箱
4.7.1 水箱顶部四周设置1.2米高钢护栏。
4.7.2 如水箱顶距离地面高于2米,上水箱顶面采用斜钢梯。
3.8 电磁流量计
3.10.1 量程比要求达到100:1以上。二次显示仪表采用分体壁挂式并安装在便于读数的地方。传感器及探杆均采用不锈钢材质。采用卡套+球阀安装方式,防护等级IP65,带RS485通讯接口。
3.10.2 流量计采购时应要求厂家随机提供经具有资质的技术监督局或计量所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
3.9 内外涂塑钢管
设计采用双金属焊接连接的内外涂塑冷却水管, 其管道两端不锈钢内层第一道焊缝采用氩弧焊焊接方式, 外层碳钢层采用手工焊接盖面。
四、 消防控制专业
1、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
序号 | 标 准 号 | 名 称 |
1. | GB50016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
2. | GB50974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最新版 |
3. | GB25506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最新版 |
4. | GB50116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
5. | GB50166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
6. | GB50058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最新版 |
7. | GB50074 | 《石油库设计规范》最新版 |
8. | GB50057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最新版 |
9. | GB50222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
10. | GB5025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
11. | GB13955 | 《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最新版 |
12. | GB50169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
13. |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
14. | GB5026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
15. | GB13495 | 《消防安全标志》最新版 |
16. | 2003年国务院第373号令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最新版 |
17. | SGMW | 《SGMW公用工业管道标识标准》最新版 |
18. | Q/SGMWJ 1103 | 《SGMW生产区域颜色设计规范》最新版 |
19. | 国家消防标准通用图册 | |
20. | 业主标准 | SGMW宝骏研发中心试验室项目消防设计策略 |
21. |
1.2 设计工作范围
1.2.1 对研发中心综合实验楼3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和消防广播控制系统等。承包方应提交完整设计图(系统图、平面图、原理图等)及详细设计说明,并经过业主审核通过。
1.2.2 设计图纸须有详细的设计依据、设计说明、设计原理说明、消防联动说明、线管敷设方式、设备的安装方式及配电情况、详细设备清单及规格型号和数量。
1.2.3该建筑需设计独立接线箱和进出户线缆、本单体和动力总成、动力站房总控室的设备配置及连接要求、厂区控制线路的敷设,包含进出线洞口等内容,该接口须能与厂区线路很好的对接。
1.2.4该建筑消防控制系统须按最新防雷规范设计,避免雷击。
1.2.5 可燃气体探测系统须设计成多线制,一位控制器对应一位探头,分别采集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高限、低限的报警和故障信号,接入该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 该单体自配广播系统从站,与动力站房广播系统主站连接,实现主站控从站。
1.4 设计总体要求
消防控制系统的具体设计以上汽通用五菱宝骏基地研发中心详细规划为依据,当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时,消防设计也须做相应的调整。
2、消控施工技术要求
2.1 工程范围及承包方职责
2.1.1 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消防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对我公司宝骏基地研发中心综合实验楼3消防控制部分进行施工,承包方须负责该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运输、卸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和整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1.2 该单体须配置消防主机(联网卡)、广播从站、电源监控主从机等和安装在动力站房总消防主机(简称总机)的相关消控设备,如直接控制盘等,并实现与总机的联网和图文显示,承包方须负责本单体和总机两端的线路对接和整体消防系统的调试工作。
2.1.3 承包方配置广播系统从站设备,能与动力站房消防广播主站连接,实现主站控制从站,及接收到火警信号后,设备自动通电并播放报警音的功能。
2.1.4 进出主从消防主机和单体的所有线路(信号线、电源线、电话线、广播线、通讯线等)须装浪涌保护器,避免雷击。
2.1.5 承包方负责核实设计图纸的准确性,须与现场实际需求一致。承包方应把设备材料清单提交业主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若属于承包方实际考察不清造成的费用增补,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2.2 设备品牌
承包方须严格按照本技术要求书提及的主要材料清单表规定的候选品牌采买设备和元器件, 未提及的设备品牌应采用国内外知名产品,设备清单须经业主审核,方可进行采购。
2.3 施工技术要求
2.3.1 消防控制箱、柜应做好防尘、防水、防鼠的措施,柜内接线端子均留30%余量。
2.3.2 该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立即通知业主到现场验货,并提供质保函;经业主签字后方可安装。
2.3.3 所有的电缆、电线为整条过,不允许中间有接头。端子箱内若是软线必须使用压线耳接线。
2.3.4 现场桥架、线管及电器设备均须做好可靠接地。
2.3.5 穿线钢管的连接不允许焊接,而是采用丝扣连接。
2.3.6 穿线钢管用热镀锌钢管,需要配置成品塑料护圈,防止导线的划伤。
2.3.7 本工程的所有支架需进行防腐处理;线管、桥架应作防火处理。
2.3.8 所有电线、电缆敷设完毕后要挂牌进行标示,注明其型号、起点及终点,电缆牌需要打印版,所有线端标号须用打码机打印。控制线路每根接线端须夹线耳穿标签管进行标识。
2.3.9 各电气回路须加浪涌保护器。
2.3.10 布线: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最新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c.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d.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e.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f.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g.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h.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i.在吊顶内敷设备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j.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k.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l.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2.3.11 所有线路须严格做好防雷接地,并检测接地电阻。
2.3.12 施工完成后,需对所有消防设备进行目视化标注,应在表面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名称、编号等标示,所有标识均采用打印版且不易脱落。
2.3.13 明敷线管须涂一定厚度较为均匀的防火涂料,且表面防火涂料脱落处须进行后期补漆处理。
2.4 施工安装一般要求
2.4.1 设计图材料表作为参考,具体数量由投标方自行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各项设备材料统计;未提及的材料或设备厂家及品牌也应采用国内知名产品,采购前须征询业主的书面同意,招标采购过程应有业主人员全程参与,最终结果需经业主认可方能采购。设计图纸或业主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部分,承包商须到现场进行详细核查确认,安装结束后须能实现所有业主所要求的功能需求,并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
2.4.2 投标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所供投标实施方案应获得业主确认;若在投标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有不合理并影响消防大队验收之情况,需提出并得到业主认可,若在中标之后才提出并影响到施工费用的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不再增补费用。
2.4.3 承包商应将拟用于本工程材料厂家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做出清单,以确保中标后严格按照此清单进行材料采购。
2.4.4 承包商在采购相关设备时,如与设计图纸或本技术要求有出入,需出具《工作联系单》并征得业主签字认可。
2.4.5 本套业主所供招标设计图纸仅作为本工程安装施工的系统性基本指导文件,认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可预知图纸文件中未有描述,但隐含于一个可靠、完善之系统所必须之技术细节。并应对图纸文件中明显的错漏及时指出,得到设计方代表、业主的书面确认后纠正。此部分工作内容属于本工程合同范围。
2.4.6 工程竣工后,消防系统须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
2.5 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材料及要求
2.5.1 消防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消防队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1份。
2.5.2 图纸标准要求:带编码的施工竣工图三份,并提供不高于CAD2008(*. Dwg)电子文档。(报业主工程师审核签字)。
2.5.3 详细联动关系表打印版3份,并提供电子版。(报业主工程师审核签字)
2.5.4 隐蔽工程记录(报业主工程师审核签字),系统相关调试记录(报业主工程师审核签字)。
2.5.5 消防控制设备详细清单(型号、数量、厂家及联系方式),打印版2份,并提供电子版。(报业主工程师审核签字)
2.5.6 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测试报告或记录、检验证书、供货证明等有效证件。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外原产地证书。
2.5.7 所有竣工资料电子版(竣工图、设备清单、联动关系表等)须刻成光盘提交1份给业主。
五、公用控制要求
1、工作范围
1.1 依据设计院的电气图纸,理出所有需要控制的公用设备(电磁阀、排烟风机等,冷水泵和冷却塔控制不属于这个项目),按要求配置电气控制柜(含设备厂家配套提供的控制柜)。承包方须负责综合实验楼3的公用控制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运、设计、安装、布线、调试、可靠运行、培训、验收和整改,保证该系统最终达到业主预期要求。
1.2 承包方须根据实际工艺、本技术要求和设计院的图纸,跟业主沟通完善控制柜的功能,确定控制柜的数量,出详细的设备控制柜二次电气图纸(接线图、原理图、柜面布置图)和设备元器件清单(品牌、数量)须经过业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制作。
1.3 承包方须严格按照本技术要求书提及的主要材料清单表规定的候选品牌采买设备和元器件, 未提及的设备品牌应采用国内外知名产品,设备清单须经业主审核,方可进行采购。详见附件主要材料清单表。
1.4 公控电气图纸目录:
序号 | 专业 | 图纸编号 | 图纸名称 | 张数 |
1 | 暖通 | 1618(2015)S-07T-13 | 工程设计说明 | 1 |
2 | 暖通 | SGMW中心S-综4-N-说 | 暖通专业设计说明 | 1 |
2、设计标准和要求
2.1 设计施工依据:所有的控制必须基于规范设计和业主的要求。
2.2 控制对象:综合实验楼3除循环水泵房、空调机组外所有公用控制设备。
2.3 控制设计要求
2.3.1 各公用控制系统均要求具有控制柜本体手动控制功能。
2.3.2 控制柜功能须满足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
2.3.3 控制柜面板上能监视设备运行信号、关键工艺参数的监视信号、全部报警信号、联锁指令执行信号、能源电路和控制回路电压电流信号,及报警信号的告知和消除。
2.3.4 承包方须提供详细的设备控制柜二次电气图纸(接线图、原理图、柜面布置图)和控制元器件清单,经过业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制作。
2.3.5 在掉电情况下能保护控制设备,电控系统及元件必须能够适应工厂电网上的电压波动(10KV,±10%)和脉冲干扰,必要时设计电抗器。
2.3.6 进行互锁保护设计,存在前后动作逻辑关系的各应用单元间必须具有可靠的互锁关系,前后不能产生误操作,以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无论自动或手动方式各应用单元内部的前后动作顺序也应有互锁。
2.3.7 控制柜配隔离开关实现能量锁定。
2.3.8 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控制柜须提供有实现消防联动控制接入的接线端子,配备必需的24V直流继电器。
2.3.9 电路图必须含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时所需的所有参数值,如电压值,频率和供电相数;接触器或其它元器件的标记;连接符号;电流通路编号;选择开关的性能;跳闸机构的控制值等。
3、 控制柜设计要求及施工技术要求
控制柜要求对象 | 控制柜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不限于此) |
出线方式 | 控制柜底部进出线。 |
布线方式 | 柜内采用线槽,柜外采用电缆桥架或镀锌金属管;控制柜进线须有保护管。 |
柜防护等级 | 不低于IP43,水泵房控制箱须达到防水级别,冷却塔开关箱须达到防雨级别(雨檐不锈钢双层门)。 |
控制柜底座高度 | H=200mm 以上。 |
电源进线主开关 | 控制柜设置带锁的隔离开关,并具备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功能及能量锁定功能。 |
母线 | 母线应有防护盖板保护以防人触及,防护盖必须是不用任何专用工具就可以被拆卸;地线在柜底部适当位置。 |
柜内照明 | 柜顶部设置照明系统,柜门设置门限开关,即门打开灯亮,关闭则灭。 |
维修插座 | 柜内配置二孔及三孔220VAC 10A维修插座。 |
柜内散热 | 柜内若有变频器或其他发热较大的设备,须装制冷设备(空调或风机);保证控制设备所有电控柜柜内温度低于35摄氏度,如果超过35摄氏度,则需要施工方加装空调或者采用其它冷却方式,直到温度降低到35摄氏度以下为止。采取了降低温度的措施后,柜内温度需要业主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达到要求。 |
主要元器件 | 按钮开关、指示灯、热继电器、断路器、中间继电器、接触器、电流表、电压表、隔离开关、电抗器、软启、门限开关、维修插座等。 |
柜面主要功能 | 能量锁定装置及分合闸指示,各设备的启停及指示、故障声光报警和消除,变频器频率显示和调节,电压、电流和频率显示,状态切换。 |
标识 | 电线接线端须夹线耳套标签管,电缆须挂标牌,注明其大小、来源及去向,标识上的文字须永久性且不易脱落;元器件根据原理图进行标号;柜面器件及指示灯采用金属标牌标注。 |
柜内外线缆 | 所有的电缆、电线为整条过,不允许中间有接头。 2、控制电缆线色要求:具体要求见GM 全球标准GCCB1 的要求,以英文为准,其中控制电源120VAC 更改为220VAC,Hot 表示在配电柜总开关断开后仍带电的电路部分。 |
余量 | 1、柜内空间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便于以后扩展; 2、柜内接线端子留20%余量; 3、控制元器件型号、规格和数量均须留有一定的余量。 |
布置 | 连排控制柜布置须遵循从左到右,电压由低到高,柜内空调装在低压侧。 |
其他 | 1、 前门内侧带大尺寸钢质文件档案筐。 2、 控制柜、桥架、线管及电气设备均须做好可靠接地。桥架采用热镀锌桥架、线管采用热镀锌低压流体输送用钢管。 |
质量 | 达到设计和施工依据和业主要求并验收合格。 |
4、电控元件选型清单
承包方须严格按照本技术要求书提及的主要材料清单表规定的候选品牌采买设备和元器件,详见主要材料清单表。设备清单须给业主审核,方可进行采购。
5、 施工安装一般要求
5.1 设计图材料表作为参考,具体数量由投标方自行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各项设备材料统计;未提及的材料或设备厂家及品牌也应采用国内知名产品,采购前须征询业主的书面同意,招标采购过程应有业主人员全程参与,最终结果需经业主认可方能采购。设计图纸或业主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部分,承包商须到现场进行详细核查确认,安装结束后须能实现业主要求的所有功能需求,并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
5.2 投标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所供投标实施方案应获得业主确认;若在投标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有不合理,需提出并得到业主认可,若在中标之后才提出并影响到施工费用的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不再增补费用。
5.3 对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为了保证产品不被假冒,保证工程的质量,请承包商提供相关厂家产品的有效证明、合格证和检验证书,并附原厂有效发货清单,以便业主复核。进口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外原产地证书。
5.4 承包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各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5.5 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及业主本技术要求书进行施工安装。
5.6 该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立即通知业主到现场验货,并提供质保函。
5.7 承包商应将拟用于本工程材料厂家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做出清单,以确保中标后严格按照此清单进行材料采购。
5.8 承包商在采购相关设备时,如与设计图纸或本技术要求有出入,需出具《工作联系单》并征得业主签字认可。
5.9 本套业主所供招标设计图纸仅作为本工程安装施工的系统性基本指导文件,认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可预知图纸文件中未有描述,但隐含于一个可靠、完善之系统所必须之技术细节。并应对图纸文件中明显的错漏及时指出,得到设计方代表、业主的书面确认后纠正。此部分工作内容属于本工程合同范围。
6、 竣工资料
在满足项目总体提交物要求的同时,必须按照以下提交物清单提供,所有的竣工资料应提供全中文硬拷贝3份及电子光盘2份。
编号 | 提交物名称 | 软硬拷贝 | 备注 |
1 | PLC源程序 | 软拷贝 | 含程序清单列表,含中文注释 |
2 | 工作站监控系统源程序 | 软拷贝 | 含程序清单列表 |
3 | 系统一二次电气及原理图-竣工图 | 软硬拷贝 | 含监控系统构架图,电气图为CAD格式,并提供A3的硬拷贝图纸。图纸需版次清晰,并有责任人签字,所有交付资料需有确认或最终版字样。 |
4 | 系统设备随机资料 | 软硬拷贝 | 所有随机资料必须有电子版,若是只有硬拷贝,供应商需要转换成电子版本后提交。 |
5 | 系统灾难性恢复手册 | 软硬拷贝 | 含系统关键故障清单,硬件配置过程,变频器设置参数,现场设备恢复等。需要现场验证,版本一致。 |
6 | 系统培训手册 | 软硬拷贝 | 含所有设备连锁信号清单 |
7 | 系统操作手册 | 软硬拷贝 | 图文说明 |
8 | 系统维修维护手册 | 软硬拷贝 | 图文说明 |
9 | 设备元器件列表清单 | 软硬拷贝 | 含元器件型号、品牌、描述、单价和数量(Excel 格式) |
10 | 产品合格证、供货证明、装箱单、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 软硬拷贝 | 原件 |
11 | 检查维护点检表 | 软硬拷贝 | 按需方要求的格式提供 |
12 | 系统培训教材和培训记录、考试合格会签表 | 软硬拷贝 | 原件 |
13 | 第三方权威部门传感器和仪表实验室校正清单和现场校正清单 | 软硬拷贝 | 供应商必须在第三方权威部门实验室校正这些仪表和传感器,并提交给SGMW 校正明细清单(含每个仪表和传感器名称,型号,出厂号,实际测值,校正标准值,偏差值,偏差百分比), 在现场安装后调试开始之前,必须对安装后的仪表进行现场再校正,并提交给SGMW 校正明细清单(需要增加该设备的电控图纸上的元器件编号项,其它内容同前)。 |
注意:所有提交物必须要有明细的内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