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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
《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 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 雄安改发 ( 前期 ) 〔 2022 〕 54
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
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 :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
组团北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内。雄安校区东至城市道路 NA12 ,南至城市道
路 EA2 、城市道路 EB3 ,西至城市道路 NB7 ,北至城市道路 EB2 路,规划总用地约 1600 亩 ,
其中总建设用地约 1200 亩,其中一期建设总面积 51.89 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
组团北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内。雄安校区东至城市道路 NA12 ,南至城市道
路 EA2 、城市道路 EB3 ,西至城市道路 NB7 ,北至城市道路 EB2 路,规划总用地约 1600 亩 ,
其中总建设用地约 1200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34.4 万平方米。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 : 高低压变配电的设计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配合进行供电方案编制及获取审批、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报审、电力施工单位招标技术支持、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
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雄
安校区整体景观规划方案优化设计(含海绵校园)。完成一期范围内室外环境的景观设计
(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广场、商业街、下沉庭院、采光井花园、屋顶花园、生态湖
等);标识牌、标识系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校园市政主、次路、环路的人行道铺装及
行道树方案设计;与景观配套的景观照明、雕塑、小品、运动健身设施、水系等设计;优化
交通系统及竖向设计;景观建构筑物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
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评优报奖(含科研)阶段等相关的设计配
合工作;BIM 设计。
2.3 项目投资估算: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 最高投标限价 142 万元 ;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353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 。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
2.5 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标准。
2.6 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
期限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全部正式电验收与发电。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 )设计周期是指从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或具备开展设
计的条件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时间。( 2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 80 日历天。其中,方
案设计 20 日历天,初步设计自雄安电力部门出具供电方案后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确定电
力设备厂家后 30 日历天。每个设计阶段开始前均应取得上一阶段设计成果的相关政府部门批
复(需要时)及建设单位确认。( 3 )系统设计及各阶段设计工作起始时间均以建设单位要
求为准。( 4 )应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或项目整体推进计划对不同阶段的设计周期进行适
当调整 , 但原则上不能超出总体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 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中标方案设计成果工作;取得相应阶段的政府部门批复及建
设单位确认方案设计成果后 20 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自初步设计和概算
取得相关批复或建设单位认可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同时按建设单位进度要求
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时间限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 ;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
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 。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标段最高
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
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 (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 1 个已完
成或正在实施的设计合同额在 113 万元(含)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范围至少从
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
注 :1)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投
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电力工程设计合同额满足上述最低要
求。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 近五年 ( 从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
实施的 单个合同额在 282 万元及以上景观设计业绩。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设计负责人1 名,具
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附拟派设计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条平台的人员数据截图 ); 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需将设计负责人近一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 ,
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
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设计负责人1 名,具
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将设计负责人近一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
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
位返聘证明。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
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 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 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 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
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 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 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 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 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 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
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
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
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
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
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l 项修改为本条);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
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
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p 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 在 公 示 期 内 。 ( 本 条 以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当 日 查 询 的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
公告第 3 条第(5)r 项修改为本条)。
B. 以 上 t 、 u 、 v 、 w 、 x 、 y 、 z 、 A 与 ( 4 ) 信 誉 要 求 不 一 致 的 , 以
t、u、v、w、x、y、z、A 条要求为准。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投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优化咨询单位。
E.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图审单位及与其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
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
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
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 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 月29 日00 时00 分00 秒至2024 年5 月23 日 8 时 59 分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 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 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5 月 23 日9 时00 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
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
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 /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
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
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
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
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
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
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
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5620113、0312-5675633。
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
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电子招标文件编
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2960 版本编制。
10.9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
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 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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