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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5 至 2023-12-15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撰写人: 张艺馨

   (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3-00096
项目名称: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77,700.00
最高限价(元):58,077,700
采购需求:查看
兴隆台区燃气设施改造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
 
注:下方六项均为★标注项,都是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项。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一、项目需求
1.服务范围:兴隆台区燃气管道用户200268户。
2.采购要求:采购200268台NB-IoT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具有远程管控功能、操作简便、数据安全、防拆卸、可外接可燃气体探测器、实现用气异常切断报警(异常微小流量切断报警、流量过载切断报警、持续流量超时切断报警、长期未使用切断报警、多天不上传切断报警、可燃气体探测器联动切断报警)。
3.产品执行标准、性能及功能要求:
(一)执行标准:
GB/T 6968-2019《膜式燃气表》
JJG 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
CJ/T 449-2014《切断型膜式燃气表》
(二)燃气表性能要求:
基表
单位
G1.6
G2.5
G4
公称流量
m³/h
1.6
2.5
4
最大流量
m³/h
2.5
4
6
最小流量
m³/h
0.016
0.025
0.04
准确度等级

1.5
最大累计量

99999.999
最大工作压力
kPa
15
总压力损失
Pa
≤250
密封性
kPa
输入1.5倍Pmax,历时3分钟,表不得漏气
壳体材质
 
铝壳或钢壳
防爆标准
 
不低于 EXib IIBT3 Gb
防护等级
 
不低于 IP54
环境温度

-10~+40
环境湿度
%RH
≤93%RH
介质条件
 
各类燃气、空气、无腐蚀性气体
供电方式
 
4节AA碱性电池(6V DC)
采样方式
 
脉冲、光电取样等
显示方式
 
机械显示和液晶显示
阀门控制
 
支持远程阀控,可实现不同权限阀门控制,包括普通关阀、权限关阀
阀门可靠性
 
连续开关次数不小于10000次
关阀时间
s
<1
电池使用年限
 
≥1年
时钟误差
s/天
≤±3
通讯方式
 
NB-IoT,支持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
日抄表成功率
 
≥98%
一次抄读成功率
 
≥99%
数据抄读准确率
 
≥99.9%
整机使用寿命
 
>10年
数据上传频率
 
不低于1次/间隔天(每天、间隔天数、每月几号可设)

(三)功能要求:
1、具备数据上传功能。
2、远程控制功能:阀门控制具备普通关阀和权限关阀两种功能。
3、数据保存功能:表具应保存每天的用气量,并可连续保存365天用气量数据,表具应保存每小时的用气量,并按月存储,连续保存60天用气量数据,用气日志数据必须保存在掉电非易失存储器中,要求保存可靠,不受外界干扰、低电压、掉电的影响。存储器寿命必须大于表具寿命。
4、异常报警功能:后台系统及表具具备以下几类报警信息统计与分类。
4.1用气异常报警:
流量过载切断报警功能,触发权限关阀,满足表具的流量超过最大流量的1.2倍时(流量过载),表具应在一段时间(不大于120s)内切断燃气并报警。
异常微小流量切断报警功能,满足表具以低于2倍始动流量的流量(微小流量)持续流通一段时间(不大于10d),表具应切断燃气并报警。
持续流量超时切断报警功能,满足表具以规定范围内的任一相对恒定流量持续使用的时间超过制造商声明的设定值时(持续流量超时),表具应切断燃气并报警。
4.2、多天不用气告警,触发权限关阀。
4.3、电磁干扰告警,触发普通关阀。
4.4、电量异常报警:
低电压触发上传数据(电压较低,但还能维持表具工作至少 1 个月,认为是电池电量低);
电压不足或拔电池触发普通关阀(电压低于保证表具阀门和通信正常工作的最低电压,认为电池掉电)。
4.5、通讯异常统计及报警:
通信失败次数统计;
多天不上传数据,触发权限关阀。
4.6、阀门异常报警:阀门直通报警。
5、结算方式:
5.1、系统架构采用表具用气记录、上传,后台进行结算的模式,表具不做结算;
5.2、表具应具备剩余金额、单价、累计气量等计量相关数据显示与查询;
5.3、表计抄收系统应支持阶梯气价功能,且系统阶梯气价最大可支持四阶五价,可通过抄收系统进行调价更改结算单价,抄收系统预付费及后付费模式根据系统可选。
6、电磁干扰关阀保护功能。
7、产品的通讯灵敏度需小于等于-125dBm。
8、使用碱性电池供电的燃气表,静态工作电流不应大于50µA。
9、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10、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时,泄漏量不大于0.3dm3/h。
1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从-10℃到40℃的贮存温度范围。
12、 以qmax流经燃气表时,一个工作循环的平均压力损失不应超过250pa。
13、 在燃气表大量接入的同时,主站应具有高并发处理能力和低响应时间,管理系统并发性能每秒事务处理量达到3000以上。
14、 燃气表质保年限不少于1年。
15、燃气表密封圈在正戊烷溶液浸泡72h后再放置24h密封圈无变质变形现象,且质量变化率不大于20%。
16、内置阀门关阀时间不大于1s。
17、燃气表的内置阀门开关次数不小于10000次。
18、燃气表规格型号为G1.6的始动流量不应大于3dm3/h,规格型号为G2.5、4.0的始动流量不应大于5dm3/h。
二、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后,按照施工进度供货,本项目燃气表厂家需提供该产品的维修、更换及系统维护,含十年通讯费。  
并负责燃气表首次强制检定,若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三、售后服务维修年限:终身维修(超出质保年限后,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质量保证年限:1年(非人为损坏)。
四、其他要求:
1、要求NB-IoT物联网膜式燃气表寿命周期之内计数精确。
2、用气异常相关参数及阀门权限系统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调整。
3、智能燃气表含5号碱性电池,燃气表规格应满足用户原有燃气具不同额定功率。燃气表规格及左、右表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
五、付款方式:分批次货到经检测合格后付款。
六、供货日期: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部分:注意事项
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
第二部分:相关政策
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
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注册入库联系电话:0427-8650057
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8650032
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3
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3
采购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5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27-865009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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