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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新增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4-JHYDJD-G1002)(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单位新增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示
(项目编号:2024-JHYDJD-G1002)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增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YDJD-G1002
三、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5月8日
四、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新增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单位新增10KV变电所、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完成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9(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根据使用需求,改造2间变电所,变电所变压器设计容量为1600kVA(2台800kVA),负荷率在75%以内,由变电所合理配电至单位内每栋建筑的总配电箱。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内的低于电缆电箱敷设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及甲方需求完成2间变电所内的设备安装、调整、电气输送电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2.6.1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2 工程保修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3 ①本项目将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组织集中踏勘,联系人:谢老师,具体踏勘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勘查后形成有关文件(如有)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②投标人应结合踏勘情况,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提出问题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否则即视为对本项目图纸及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中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开工前在上海市备案)。
3.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4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7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招标文件项下的服务内容转包给其他单位。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 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线上报名登记。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71501402@qq.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资料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非上海市施工企业,中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开工前在上海市备案);
5)项目经理须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6)申请人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提供PDF盖章版和word可编辑版)。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未提供或缺漏项将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和发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通过线上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71501402@qq.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殷老师
移动电话:1861053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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