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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0928
项目名称: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7,000.00
最高限价(元):1,007,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项目背景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秉承智慧管理、服务民生的理念,遵循“统筹规划、资源融合、注重实效”原则,围绕“平安、畅通、环保”三大需求,以全面提升交通管控、查控执法、勤务管理、出行服务水平为重点,运用图像识别、地理信息系统(GIS)、大规模网络通信、海量数据存储、云计算、物联网、数据仓库与智能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集信息采集、监控、监测、分析、预警、发布、研判为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以推进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增强综合交通运管协调能力为重点,交通运输局自身职能为基础,服务政府机构道路运输业监管、企业运营、公众精准出行为主线,全力打造集“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四终端”于一身的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并最终实现交通运输要素数字化、出行信息化、管理可视化、业务协同化、决策智慧化、应急一体化等目标。
围绕智能网联、智慧交管和智慧高速等交通场景、并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交通智慧平台,实现交通全要素的广泛连接、多源动静态数据的汇聚,并支撑多种应用的开发,从而帮助交通运营管理部门降本增效,同时不断沉淀经验,构建多方参与的交通产业生态。积极构建业务管理与现代科技手段深度融合的智能交通管理新模式,从科技手段上提升本溪市整体交通运行效率和管控能力,有效增强城市交通应急反应能力,促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实现交通管理高质量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技术服务需求
云服务器租用服务
随着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信息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自主可控已成为历史趋势。根据国家安全可靠工程的指导意见在国家重要信息系统推进以及实现安全可靠、自主可控,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工作已全面展开。在关键系统、关键应用及关键软硬件产品能够自主可控,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在政务云,此次服务采用政务云服务器租赁方式,需具备互联网出口,用于与本地视频平台的数据交互,所租用云服务器由2台作为WEB资源部署,1台作为数据库部署,1台作为GIS应用服务器(同时此服务器作为WEB和数据库的文件备份)组成。
数据库部分采取三重备份和保障机制:
(1)在两台云服务器上,进行主从服务器配置,在主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可以无缝切割使用从数据库。
(2)文件日增量备份, 周全数据备份,每天固定时间进行备份。
(3)数据云备份,把数据库备份文件同步到云端,从云端备份数据。
安全租用服务
三级等保安全租用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电子政务领域应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根据三级等保要求增加部分安全设备,如新增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综合威胁探针、安全隔离、DDOS防护、web全栈防护、云安全中心、云堡垒机、SSL证书、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等。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三级等保安全租用需满足业务侧三级等保测评要求,需提供防火墙、DDOS高防、Web全栈防护、云安全中心、云堡垒机、SSL证书、数据库审计、增强漏洞扫描、日志审计服务。
 三级等保测评服务
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中的第三级基本要求,对租户软件信息系统进行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10个方面提供测评服务。
链路租用服务
互联网带宽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本溪市交通综合管理业务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在系统平台上线前,为传输物联网设备的数据以及与政务网进行交互的用途,需要使用带宽不低于100Mbps,提供不少于2个互联网固定IP地址的互联网带宽。
 4G物联网卡
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通过建设车载监控系统,实现车辆定位、视频、驾驶、行驶相关数据采集与存储并与监管平台实时交互,主要实现事前预防、事后取证、提升效益三个目标。此系统由智能部标视频终端、主动安全预警系统(DSM测摄像机、ADAS摄像机)等部分组成。此次新建车载主机100台,DSM测摄像机100路、ADAS摄像机100路,需要提供100张4G物联网卡的租赁服务。
 摄像头网络光纤租赁
在超限检查站新建高清摄像机,在本溪火车站站前路口等地新增非法运营摄像机,视频接入交通运输物联网视频共享平台,在主线上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获取经过车辆超限违章视频画面和非法营运车辆违法画面,实现实时远程管控和调度。总计新增10路摄像机,需提供10M视频传输链路,含骨干链路。
软件三方测评服务
依据《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等相关标准,对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系统提供软件测试服务并出具专业的软件测评报告。测试内容如下:
1.功能性(适合性)、易用性(易学性、易操作性)测试并出具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报告。
2.对目标系统进行性能效率(时间特性)、信息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容错性、易恢复性)、兼容性(共存性)、维护性(易测试性)、可移植性(适应性)测试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验收要求
前提条件
1、从多方的反馈和稳定性方面来判断本项目是否进入正轨,系统运行稳定1个月,需求的响应基本完成;
2、需要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
3、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4、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验收流程
1、“初验”指全部内容建设完成后,根据实施方案中的设计,进行系统的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经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确认满足业务基本运行条件和使用要求后,组织初次验收;
2、“试运行”从初验收合格之日起,历时1个月的时间,试运行过后根据试运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系统经过1个月无重大障碍的试运行后,形成系统试运行报告,进入终验阶段;
3、“终验”指施工单位提供的系统试运行通过后,提交验收申请和全部文档,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确认无误后,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进行系统终验。
4、终验合格意味着项目完工,系统正式进入运行维护期。
验收内容
项目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向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以下项目成果:
1、云服务器的数据库备份情况及成果显示;
2、租户软件的三级等保测评的结果并出具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要求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4G物联网卡的在线情况证明;
4、视频传输链路的正常工作证明;
  5、软件三方测评结果并出具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报告;
6、系统操作及维护手册等。
服务清单
 
 
 
需求服务清单
序号
类别及名称
配置需求描述
年限
数量
备注

云服务器租用服务
1
云服务器
8核心CPU、32G内存、1T硬盘。
需要部署4台云服务器,分别为 2台作为WEB资源部署,1台作为数据库部署,1台作为GIS应用服务器(同时此服务器作为WEB和数据库的文件备份)
3
4
 

安全租用服务
1
三级等保安全租用
需满足业务侧三级等保测评要求,需提供防火墙、DDOS高防、Web全栈防护、云安全中心、云堡垒机、SSL证书、数据库审计、增强漏洞扫描、日志审计服务。
1
1
 
2
三级等保测评
对租户软件系统进行三级等保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10个方面提供测评服务。
 
1
 

链路租赁服务
1
100M 互联网带宽
用于租户软件系统平台要上线使用,需提供互联网双向百兆带宽,不少于2个互联网固定IP地址。
3
1
 
2
4G物联网卡
单张物联网卡流量为100G/月。
3
100
 
3
摄像头网络光纤租用
摄像头安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使用,10M视频传输链路,含骨干链路。
3
10
 

软件三方测评服务
8
软件三方测评
对租户软件系统验收前进行软件测评,出具专业的软件测评报告。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层A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bx-xic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01654002050010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864149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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