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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外联网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外联网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51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外联网线路租赁
采购方式:t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    )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
采购需求:1.项目地点:湘潭高新区税务局宝塔路办公区、河东大道办公区和昭山税务所
2.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区局办公场地全屋WIFI网络覆盖机器相关网络安全畅通维护。
3.按行业标准执行
4.技术/服务要求:需要基础网络运营商提供两条350M互联网线路、一条100M互联网线路。包含且不仅限于互联网络接入口、固定电话网络,三个办公场地的全屋WIFI网络覆盖,及其相关网络安全、畅通维护。
网络技术指标要求达到网络接通率100%,电路可用率99.99%
电路正常使用时24小时误码不超过6秒。数据信道的可靠性、安全性达到国家标准。且需有专业人员对接突发应急事件,故障维护响应时间在30分钟内。
5.验收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索引
(一)
价格(F1)
投标  报价
15 分
根据财政部第 87 号令文件规定,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5%
 
(二)
技术服务部分(F2,已考虑权值的计分,满分为 55 分),以下评分按有效投标人作出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评分。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横向对比后分档次计分,A 档计 17-20 分;B 档计 14-16 分;C 档计 1-13 分。
 
2
整体技术方案
13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和详细程度等横向对比后分档次计分,A 档计10-13 分;B 档计 5-9 分;C 档计 1-4分。
 
3
网络服务能力
8分
①对比三大运营商全国宽带网络平均下载速度,第一的计 8 分;第二的计 4分;第三的计 2 分。
 
8分
②对比三大运营商湖南省内宽带网络平均下载速度,第一的计 8 分;第二的计 4分;第三的计 2 分。
 
计分说明:上述①②项须提供中国权威测速网站www.speedtest.cn出具的最新《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网速报告》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计 0 分。
 
4
网络安全服务能力
6分
投标人(或其集团总公司)具备防御DDOS攻击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能够采用近源清洗技术抵御全球DDOS攻击,提供相关介绍和软件著作权证明。满足要求的计3分;不满足的计0分。
计分说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计 0 分。
 
根据网络信息安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违规链接(包含反政府、恐怖、黄赌毒等违规信息)扫描服务,请提供违规链接扫描平台操作界面。满足要求的计3分;不满足的计0分。
计分说明:须提供扫描平台操作界面截图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商务部分(F3,已考虑权值的计分,满分为 30 分)
 
1
售后服务能力
10 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及自有技术维护队伍情况,横向对比后分档次计分,A 档计 8-10 分;B 档计 4-6分;C 档计 1-4 分。
 
2
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
10 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证书,国家级资质计2分,省级资质计1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培训一级、安全设计与集成一级、风险评估一级、应急响应服务一级),以上证书每个计1分最多4分。
 
3、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及以上计2分,CS3及以下计1分,没有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一级的计2分,二级、三级的计1分,没有的不计分。
 
以上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
类似业绩
6分
自2020年以来具有同类型用户线路租赁服务或网络建设实施案例,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4
投标文件制作
4 分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有技术支持资料、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后分档次计分,A 档计4 分;B 档计 2 分;C 档计 1 分。
 
计分说明:各项计分,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尽须提供,供评委计分,如不能提供的,评委计分无依据,该计分单项计 0 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510室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5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3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8号
联系人: 冯亮宇       联系电话: 15197175568 
技术咨询: 邓 智      联系电话: 130173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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